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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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续签
篇一: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赔偿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赔偿
众所周知,在我们的实际工作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在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以后,遇到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怎么算呢?小编为您准备以下资料以做参考。
一、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B 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篇二:劳务派遣合同续签申请(1)
劳务派遣合同续签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男,中专文化,现在读本科函授,XX年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上班。几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树立了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几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另外,对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
希望贵公司能够同意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
申请人:
XX年9月28日
篇三:应派遣协议到期终止合同流程
派遣协议到期终止合同流程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派遣协议书到期应以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的要求终止劳务派遣合同及办理人员留用手续。一、用工单位应提前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协议书)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务派遣协议到期终止通知书) 二、用工单位应尽早跟派遣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的动态及要求,确定留用人员名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用工单位应提前书面通知劳务派遣单位(留用人员通知书)及(留用人员花名册) 必需注明留用人数. 姓名. 工号. 留用起始日。四、用工单位应出具(留用人员通知书) 给派遣员工,应需注明留用人员. 姓名. 工号. 留用起始日。
五、留用员工凭(留用人员通知书) 及(员工离职申请书)到原劳务派遣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转移。
附:1.(劳务派遣协议到期终止通知书)
2. (留用人员通知书)及(留用人员花名册)
3.(留用人员通知书)
4. 员工离职申请书
篇四:劳务派遣人员期满考评实施办法
附件:
劳务派遣人员期满考评实施办法
为完善劳务派遣期管理,规范续用流程,省级分公司应积极推进劳务派遣人员期满考评工作,依据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用有关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评原则:
(一)基于年度考核,对工作表现进行全面、综合性考评。
(二)各省、市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考评实施。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考评,确保考评结果的真实有效。
(四)考评结果直接应用于劳务派遣协议的续签与终止。
二、考评内容:综合考评内容包括:
(一)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应用派遣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良好)、基本称职(待改进)、不称职(亟待改进);
(二)工作态度及表现。采用行为评价,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行为表现,围绕责任感、团队协作、学习能力、劳动纪律4 个主要方面进行考核评分,由被考评人所在单位或部门组织考评,考核内容及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三)专业知识技能。为了胜任工作任务,实现标准的可接受的工作绩效所必需具备的从业资格、职业技能。派遣期内获得专业要求的从业资格、技能需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备案。
(四)个人奖惩情况。派遣期内获得的相关荣誉或惩罚作为考评的参考项,根据奖惩情况相应增加或核减工作态度及表现得分。具体方法如下:
奖励:派遣期内获得省、部级或联通总部综合性表彰、本专业相关同级别荣誉,每项奖励加10分;省级分公司综合性表彰或本专业同级别荣誉,每项增加5分。
惩罚:派遣期内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每项扣减5分、警告扣减10分、记过扣减15分、降职(降级)扣减20分、留用察看扣减30分。
三、考评组织实施
(一)各省级分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派遣期期满考评实施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各级人力资源部建立派遣期管理台账,提前一个月以上时间通知派遣期即将到期人员及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考评。
(三)所在单位或部门组织考评人就被考评人的工作态度及表现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综合被考评人派遣期内年度考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