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律制详解五度相生律 十二平均律 纯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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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制详解(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纯律)
音律是指音高的决定方式。现代乐器的音律主要有三种:(1) 纯律:纯律中任何两个音的频率都成整数比,这种音律源于号角,因为它可以吹出大调音阶中的三和弦(简谱中的1 3 5),它们的频率之比为4:5:6。大调音阶中的其它三和弦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得到,例如简谱中的4 6 1和5 7 2。这种音律在演奏和声时很有优势,因为频率的整数比可以产生最好的结合。铜管乐器指法不变时遵循纯律,所以在演奏和声时,要尽可能地使用同样的指法。由于小调以小三和弦为主(简谱中的6 1 3),所以频率之比正好与大调相反,为
1/6:1/5:1/4,即10:12:15,然而没有一种乐器是按照这种音律定音的。
(2) 五度相生律:事实上它是纯律的一部分,它规定五度音的频率之比为2:3,其他音程都由若干个五度产生,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简谱中的1 2 3 5 6)按照五度相生律定音,顺序是:宫→徵→商→羽→角。实践表明,按照五度相生律的音高演奏的旋律是最优美的,弦乐器就是典型的按照五度相生律定音的乐器。
五度相生律根据复合音的第二分音和第三分音的纯五度关系,即由某一音开始向上推一纯五度,产生次一律,再由次一律向上推一纯五度,产生再次一律,如此继续相生年定出
的音律叫做五度,产生再次一律,如此继续相生所定出的音律叫做五度相生律。例如五度相生律所订出的七个基本音级间的音高关系,和十二平均律中七个基本音级的音高关系是不同的。
虽然EF、BC之间亦为半音,但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半音要小。其余相邻两音级之间虽然亦为全音,但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全音要大。这种音高的差异就是由于定律方法的不同而产生的。
(3) 十二平均律:简称平均律,它是根据对数关系确定音的频率的,然而在八度上,频率的比值却是严格的1:2,所以更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八度的十二平均律”。计算频率时,只要对2开12次方根,就可以确定两个半音频率的比值了。十二平均律是由巴赫首先倡导在钢琴上使用的,钢琴上每个半音具有同等地位,因此这种音律在转调频繁的作品中很有优势。
十二平均律是由明朝律學家朱載堉所提出,早於西方五百年出現。他將三分損益法所產生的五度相生律無法還原的問題解決了,其實五度相生律是純律的物理和諧倍數關係,每個調性都會衍生不同的頻率差異音階,為了轉調的實用和個生另一產也卻,轉調問題了決然解現雖性,平均律的出
音不夠完美的問題。
十二平均律將八度間(倍頻),刻劃成平均的十二個音階,以12根號2為基數(1.059463094)為音階間格,這樣完整的十二個平均音階就可以讓12個調性圓滿轉換,每個音階都可以吻合應用,鋼琴是十二平均律的典型樂器,西洋音樂之父巴哈就以此十二平均律編寫了十二種調性的古典樂曲,為十二平均律完整樂曲之始。
一般认为,没有受过音乐训练的人,无法辨别20音分以内的音调差别,而对音准非常敏感的人,例如小提琴家或钢琴调音师,可以辨别5音分以内的音差。表5-2就以音分为单位比较了三种音律的差别,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点:(1) 纯律的五度音和五度相生律是一样的,但三度音差别很大,大三度音程偏小,小三度音程偏大,即大调的第三级音明显偏低,这种现象在铜管乐器上很突出(详见第七章)。
(2) 五度相生律和十二平均律差别不大,就全音而言,前者比后者多4音分,就半音而言,前者比后者少10音分,这就是五度相生律所谓的“大全音”和“小半音”。对人的听觉来说,小半音是最舒适的半音,而平均律的半音略显得大些,这是平均律唯一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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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介绍《十二平均律曲集》,就得先介绍什么是“十二平均律”。而要介绍“十二平均律”,就得先介绍什么是“律”。“律”,即“音律”(intonation),指为了使音乐规范化,人们有意选择的一组高低不同的音符所组成的体系,以及这些音符之间的相互关系。比如大家都知道的do、re、mi、fa、so、la、si,这7个音符就组成了一组音律。研究音律的学问叫做“律学”。也就是研究为什么要选择do、re、mi……
这7个音(当然也可以选择其它音)作为规范、这些被当成“标尺”的音是怎么产生的、以及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的学问。
对于任何民族来说,只要他们有着丰富的音乐体验,只要他们想积累起关于音乐的知识,迟早都会遇到关于律学的问题。令人惊讶的是,古今不同民族,虽然各自钟爱的音乐形式可谓万紫千红、百花争艳,彼此也没有互相借鉴,但大家的律学的基础概念却出奇地相似。这也许是音乐本身超文化、超地域的魅力所致吧。
(BTW:现代人学习的do、re、mi、fa、so、la、si,这些好像没有意义的单词,其实都是中世纪时西方教会中很流行的一些拉丁文圣咏(chant)的首音节。这些圣咏是西方现)
代音乐的源头。.
学过高中物理的都知道,声音的本质是空气的振动。而空气的振动是以波的形式传播的,也就是所谓的声波。所有的波(包括声波、电磁波等等)都有三个最本质的特性:频率/波长、振幅、相位。对于声音来说,声波的频率(声学中一般不考虑波长)决定了这个声音有多“高”,声波的振幅决定了这个声音有多“响”,而人耳对于声波的相位不敏感,所以研究音乐时一般不考虑声波的相位问题。
律学当然不考虑声音有多“响”,所以律学研究的重点就是声波的频率。一般来说,人耳能听到的声波频率范围是
20HZ(每秒振动20次)到20000HZ(每秒振动20000次)之间。声波的频率越大(每秒振动的次数越多),听起来就越“高”。频率低于20HZ的叫“次声波”,高于20000HZ 的叫“超声波”。
(BTW:人耳能分辨的最小频率差是2HZ。举例而言就是,人能听出100HZ和102HZ的声音是不同的,但听不出
100HZ和101HZ 的声音有什么不同。另外,人耳在高音区的分辨能力迅速下降,原因见后。)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耳对于声波的频率是指数敏感的。打比方说,100HZ、200HZ、300HZ、400HZ……这些声音,人听起来并不觉得它们是“等距离”的,而是觉得越到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