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门卫登记验证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一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工作证、出入证、身份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条学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门卫会客验证制度,理解、配合门卫工作。遇到门卫盘查时,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未带证件时要向门卫说明情况,待门卫用电话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校门。

第三条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门卫与校内校长室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第四条校内举行考试、会议等较大规模活动时,应当提前12小时向总务处说明进入学校人员、车辆等情况。门卫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可不再进行登记,验证后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接待,部门派人到校门口迎接。

第五条节假日和平日夜间,门卫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第六条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文明值勤;师生员工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门卫工作。

第七条来校会客人员,应主动向门卫交验本人有效证件。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