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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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8年度)
年末资产总额:186.21万元;
负债总额:18.62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资金601.48万元。

2.单位年度总收入65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7.1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10%以上需列出具体项目和金额)。

3.单位年度总支出657.1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2.88万元,基本支出61
4.26万元,人员支出408.3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
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8.84%,三公经费9.94万元,比上年减少59.3%,公车购置和维护费9.74万元,公务接待费0.2 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

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0万元(需列出具体项目和金额)。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支出总计657.14万元,比2017年支出548.48万元增加108.66万元,增加19.81%。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额9.94万元,比2017年16.76万元减少6.82万元,减少59.3%。

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18年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74万元,比2017年9.81万元减少0.07万元,减少0.7%;2018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17年6.95万元减少6.75万元,减少97.12%。

2018年我办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

一是继续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严格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费用支出;严格规范公务车辆统一地点停放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是继续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审核公务接待票据,严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是继续强化对办公运行费用的管理。

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厉行节约,尽量控制日常运转经费,将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一、聚焦中心,强力推进重大改革
一是扎实推进机构改革。

坚决对标中央、省委改革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党政机构改革、人大政协机关改革、群团机关改革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夯实改革基础,组织对市直88家党政群机关和380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进行全面更新,确保改革数据精准无误。

结合机构编制大调研活动,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涉及改革和体制机制调整的任务,加强改革前瞻性研究。

承担和参与市委机构改革办三个职能组的改革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论证,全办连续4个月集中进行改革攻坚,市本级方案意见按程序提请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以及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并顺利获得省委批准。

压茬推进县级机构改革,9个县市区改革方案同步上报。

改革工作得到市委常委会、市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机构改革工作简报推介。

二是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精心谋划、提早部署我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改革,联合市法制办对市直80家涉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相关职能进行逐一甄别,科学拟定改革方案。

统筹推进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加大力度进行精简整合。

对全市涉改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资产债务、工资福利等进行全面摸底,广泛征求17个部门单位意见,科学拟定改革细则,确保改革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创新,在巩固市直高职院校机构编制备案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取消公立医院医技科室行政级别,公立医院编制试行总量控制、灵活使用的新模式,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

三是深化拓展重点领域改革。

完成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设立株洲市监察委员会,撤销株洲市监察局(株洲市预防腐败局),将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处3个机构划转至市纪委,率先在全省完成监察体制改革编制划转工作。

深化城管体制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移交,将市园林绿化局、市市政维护处等7家事业单位调整到市城管局所属。

加快不动产登记体制一体化进程,将市房地产权属与交易管理处从事房屋交易事务性工作的人员连人带编一并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市房产综合档案馆整体划入市国土资源档案馆。

二、敢闯敢为,奋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发展使命感,率先向市委提出并经市委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在我市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

在腾飞书记、卫国市长正确领导下,在光跃书记、剑波常务副市长、朝晖秘书长亲自调度指挥下,牵头组建市“跑改办”,聚焦群众企业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突出问题,打造了一系列改革亮点,实现9成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商事登记“只办一件事”、园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测绘验收“三测合一”、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一窗受理“只进一扇门”、服务园区“审批不出园”。

相关改革成效受到省内外广泛关注,新华社8月29日报道《湖南株洲“一手交房一手交不动产权证”》,中国网12月18日报道《湖南株洲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快准稳》,省委办公厅《要情汇报》12月18日单条采用推介《株洲市聚焦群众企业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9次专题报道我市改革成效,其中5次头版(或头条)、1次一个整版刊发。

“最多跑一次”改革成功入选株洲市改革开放40周年40件大事。

三、创新管理,全力保障发展所需
一是紧扣严管严控,实现“两个不突破”。

推广应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首次实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科到岗,年统工作蝉联市州先进。

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工作,圆满完成对5年新增人员的统计说明、省编办问题台账、“两个责任”压实传导等问题的反馈说明。

按照“两个全覆盖”原则,开展全市机构编制大督查,对9个县市区和国土、住建等15家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强化刚性约束。

全年承办建议提案15件,代表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二是紧扣发展主线,保证关键领域。

支持设立驻上海办事处,为驻京办、驻沪办调增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助推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支持市二中集团化办学,为市二中附中、附小调增94名教师编制,批准市特殊教育学校5名计划编制。

争取设立醴陵陶瓷国际会展服务中心(副处级),助力我市陶瓷产业发展壮大。

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专户,为高、精、尖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全年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技人员110人。

三是紧扣服务升级,优化登记管理。

积极开展年度报告公示,按要求进行公示296家,对49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进行变更登记,年报率、公示率达100%。

全年完成636家党政群机关、2082家事业单位赋码工作,及时落实税务、国安等垂管机构赋码。

定时监管全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挂标覆盖率达100%。

从严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升级和优化了网上登记业务和流程。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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