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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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在交通事故导致职工工伤的情况下,对于肇事司机的赔偿与工伤赔偿,工伤职工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同时获得双重赔偿?下面,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知识。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交强险工伤双赔是指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员受伤,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可以同时获得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赔偿。

这种双重赔偿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重大的保障和利好。

但是,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双重赔偿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交强险工伤双赔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责任范围。

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而工伤保险则是指对于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和疾病提供相应的医疗、康复和赔偿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保险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就可以同时向交强险和工伤保险进行申请赔偿。

这样一来,受伤员工可以获得交强险的交通事故赔偿,同时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和赔偿待遇,这就是交强险工伤双赔的基本原理。

然而,交强险工伤双赔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是赔偿金额的重复问题。

受伤员工可以通过双重赔偿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这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种经济压力。

其次是双重赔偿可能会引发保险欺诈和虚假索赔的风险,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

因此,一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于双重赔偿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针对交强险工伤双赔的问题和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和保险监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和管理措施。

比如,对于双重赔偿的赔偿金额进行限制,对于双重赔偿的审核和管理进行加强等。

这些措施旨在平衡受伤员工的权益和企业、保险公司的利益,避免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总的来说,交强险工伤双赔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是一种重大的保障和利好,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和医疗待遇。

但是,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双重赔偿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对于双重赔偿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以避免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问题。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_工伤怎么赔偿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_工伤怎么赔偿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_工伤怎么赔偿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已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但是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应补足差额。

对于伤残赔偿金等属于赔偿性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

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浙江法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案例

浙江法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案例

浙江法院关于⼯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案例案情:2012年9⽉26⽇,程某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与赖某驾驶的货车发⽣碰撞,经抢救⽆效死亡。

交警认定,双⽅均负同等责任。

同年11⽉,程某母亲余某将赖某告上海宁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赖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丧葬费、误⼯费、精神损害抚慰⾦共计35.4万余元。

2013年3⽉8⽇,余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程某的单位杭州某公司⽀付⼀次性⼯亡补助⾦、丧葬费和⼀次性供养亲属抚恤⾦。

同年12⽉,仲裁委裁决,杭州公司⽀付余某丧葬补助⾦1.6万余元、供养亲属抚恤⾦8.2万余元,⼀次性⼯亡补助⾦43.6万余元。

裁决后,杭州公司不服⽓,向海宁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仲裁委是双重赔补裁决,有违《⼯伤保险条例》的宗旨———保障救治和补偿,有可能造成赔偿加补偿的数额⼤于⼯伤职⼯的实际损失,且双重赔补不符合民事侵权责任“⼀事不两赔”原则。

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了杭州公司的诉请。

点评:本案争议焦点是,职⼯因第三⼈侵权造成⼈⾝伤害,同时构成⼯伤,职⼯获得侵权赔偿后,还能不能另⾏主张⼯伤保险待遇? ⾸先,⼯伤保险赔偿依据的实体法是《劳动法》和《⼯伤保险条例》,⽽⼈⾝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前者属于公法范畴,后者属于私法范畴,受害⼈获得赔偿的法律基础不同,因此不存在请求权竞合。

其次,省⼈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伤保险条例>若⼲问题的通知》第7条规定,职⼯依法享受⼯伤保险待遇,职⼯获得第三⼈侵权赔偿后,其享受⼯伤待遇应当扣除第三⼈⽀付的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伤职⼯在停⼯留薪期间发⽣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补助费。

因此,除了上述五项费⽤外,其他费⽤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

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是用来确定工伤事故的伤害程度,并根据伤害程度确定相应的赔付标准的一种工具。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可能会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份通用的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范例。

一、轻度工伤1. 范围:指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到轻微伤害,如划伤、擦伤、烧伤、烫伤等。

2. 赔付标准:根据伤势轻微和不影响劳动能力,通常不进行赔付,仅进行医疗救治。

二、一级工伤1. 范围:指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到较严重的伤害,如骨折、严重切割伤、化学品烧伤等。

2. 赔付标准:根据伤势严重,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

三、二级工伤1. 范围:指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到严重的伤害,如严重骨折、重度烧伤、负伤、化学品中毒等。

2. 赔付标准:根据伤势严重并导致一定的劳动能力障碍,进行经济赔偿,并提供完善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

四、三级工伤1. 范围:指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到严重的、长期的伤害,如残疾、神经系统病变、职业病等。

2. 赔付标准:根据伤势严重并导致长期劳动能力丧失,进行较高额的经济赔偿,并提供全面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

五、特级工伤1. 范围:指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受到极其严重的、终身性的伤害,如丧失生命、重大器官损伤等。

2. 赔付标准:根据伤势极其严重并导致终身性劳动能力丧失,进行较高额的经济赔偿,并提供全面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

同时,向受害者的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抚恤金和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并且具体的赔付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因此,具体的工伤等级赔付对照表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

此外,赔付的具体金额和方式也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行业、工作性质、赔付主体等进行调整和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是衡量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伤残程度的一种标准,其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确定的。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份标准表。

首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主要分为11个等级,对应着不同的伤残程度和相应的赔偿金额。

其中,一至五等残疾是轻伤残,六至十等残疾是重伤残。

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一等残疾:5万-7万二等残疾:10万-12万三等残疾:15万-20万四等残疾:25万-30万五等残疾:35万-40万六等残疾:45万-50万七等残疾:55万-60万八等残疾:70万-80万九等残疾:95万-105万十等残疾:135万-150万以上赔偿金额是以人民币为单位,仅供参考。

实际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此外,对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我国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以受害人的人身价值为基础,包括赔偿金、丧葬费、抚恤金等方面。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1. 被抚养人每年5万元;2. 营养费每年2.5万元;3. 丧礼费5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涉及到赔偿金额时,除了伤残程度之外,还需考虑到事故责任、受害人的年龄、职业等因素的影响。

这些因素会对赔偿金额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通过伤残等级和死亡赔偿的方式进行量化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因此赔偿标准也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处理,以实现更为合理的赔偿结果。

而对于潜在的交通事故风险,我们也应当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的详细清单,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审判决的医疗费用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其他费用如化验费、检查费等也要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

误工费的基数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误工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为50元/天。

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一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按每天150元计算。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则参照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计算。

护理事实需要有《医嘱》进行证明。

财产损失的直接损失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并与就医时间、地点、交通费赔偿金额、人数、次数相符。

如果没有票据,则需要法院酌情支持。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受伤程度与侵害人的过错程度酌定,一般要构成伤残。

10级伤残为5000元。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等后续费用要以实际发生为准或机构出具意见确定。

以上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的详细清单,包括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0,000元、57,500元、750元、2,250元、10,000元、3,000元、2,000元、9,000元和158,735.5元,这些都是在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金。

其中,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交通费和后续治疗费是最常见的。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事故造成身体上的伤残而获得的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事故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失而获得的赔偿金。

误工费是指因事故造成工作中断而获得的赔偿金。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是指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第三方索赔的一种赔偿方式。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由雇主缴纳费用保障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费用。

然而,由于雇主的过失或者其他第三方的责任而导致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第三方索赔,即双重赔偿。

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在工伤事故中,受害人只向雇主索赔的话,有时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因为雇主的赔偿额度可能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而通过向第三方索赔,受害人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因为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可能没有明确的限制,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双重赔偿制度还可以倒逼雇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由于受到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影响,雇主在生产过程中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这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举措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然而,双重赔偿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赔偿责任的界定问题。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

这可能会导致赔偿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受害人的索赔成本和时间成本。

其次,雇主和第三方之间的赔偿责任划分可能会产生争议。

如果雇主和第三方都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进一步延长赔偿时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明确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执行细则,包括定义第三方的范围、界定其赔偿责任的标准和程序等,减少争议的发生和赔偿的不确定性。

另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水平。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良性运行,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工伤的双重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工伤的双重赔偿问题

工伤的双重赔偿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

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工伤双重赔偿范围的,依据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③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

换言之,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④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二、兼得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Leabharlann 侵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三、专属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伤残津贴
营养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精神抚慰金
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一、重复赔偿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原工资福利
误工费
医疗费
医疗费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活护理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交通费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
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
康复治疗费
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供养亲戚抚恤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补助金
丧葬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进行规定。

以下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补助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1. 医疗费: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2. 护理费:根据受伤程度以及护理的时间和难度,给予相应的费用赔偿。

3. 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工资收入和伤残程度,计算因伤不能从事原来工作所造成的工资损失。

4. 营养费: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期限,给予相应的营养费补偿。

5. 交通费:受害人因治疗需要而发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6. 误工补助金:因受伤不能工作而给予的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

7.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赔偿金。

8. 丧葬费: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丧葬费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主要包括车辆修理费用、车辆残值损失和财产损失。

1. 车辆修理费用: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修理费用,按照修复车辆的实际费用给予赔偿。

2. 车辆残值损失:根据车辆残值、损伤和修复程度计算,给予车辆残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赔偿。

3.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因事故导致的财产价值损失等,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指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悲伤以及因此引起的心理和情感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轻微精神损害,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

四、补偿标准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由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以上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一般规定,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2023年交通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2023年交通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2023年交通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2023年交通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确定,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即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即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再乘以90%。

以此类推,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即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再乘以20%。

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即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再乘以1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系数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而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受伤人员的年龄、收入等因素进行计算。

同时,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项目也可能有所不同,如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因此,在实际赔偿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仅供参考)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仅供参考)

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仅供参考)工伤赔偿费用清单(2024版)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较多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X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X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X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X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X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X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X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X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X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义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XII;九级伤残:本人工资X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X7。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案例老王夫妻离异,一子10岁与其一起生活,家有老母65岁,供职于某公司。

2004年5月2日,老王在下班途中被出租汽车司机陈某撞伤,住院治疗用去医药费5万元。

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经鉴定老王为五级伤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老王的受伤为工伤。

老王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由司机陈某赔偿老王医药费5万元、残疾赔偿金9万元、残疾辅助器具4万元、误工费1万元、其子抚养费2万元、抚养其母生活费3.75万元、护理费3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计28.75万元,该判决已执行。

现老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所在公司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5万元,合计10万元;老王又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3号)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条例》的规定支付医药费5万元、残疾辅助器具4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万元。

公司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都认为应实行“待遇补差”办法,但如何计算各有各的说法。

问题:(1)公司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应考虑老王的民事赔偿直接按《条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2)如果实行“待遇补差”,应如何计算?前引案例由不同的人(包括仲裁员和法官)处理,结果不一定相同,其所涉及的问题是在第三人引起的工伤案件中,劳动者在向第三人获得赔偿后可否再按《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待遇,即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问题。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侵害人要求赔偿外,还可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该问题涉及工伤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用人单位利益保护和社会公平观念的贯彻,意义重大,有认真研究之必要。

《条例》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是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而不管民事赔偿,还是先由第三人赔偿,不足部分再由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未作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可否向第三人追偿,《条例》也未作规定;如果实行“待遇补差”,应如何计算更是未作规定,前引案例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可获双重赔偿(陕西案例)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可获双重赔偿(陕西案例)

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可获双重赔偿经办律师: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李某,2008年进入西安市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发生交通事故前每月工资约1500元,低于2010年西安市月社平工资百分之六十1893.5元,近亲属有配偶、儿子、母亲(七十多岁)三人。

2011年5月10日22时左右,李某骑自行车去单位上班,行至红光路时不慎被一辆由西向东的车撞倒,后又被一辆由东向西的车辆拖带数米,李某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西安市交警支队未央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后李某近亲属与肇事车辆一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获得民事赔偿30万元。

民事赔偿部分处理结束。

2011年7月26日,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李某近亲属工伤认定申请,于2011年8月4日做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为工亡。

后李某近亲属向单位提出享受工亡待遇,用人单位认为李某近亲属已经获得了三十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坚持“补差”赔偿,只愿意支付3-5万元,拒绝全额支付工亡待遇,双方因“兼得”和“补差”观点不同,无法调和,以致发生纠纷。

无奈之下,李某近亲属经朋友介绍找到代理过很多典型“兼得”成功案例的余伟安律师请求法律帮助。

余伟安律师告诉李某近亲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表如下
1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0%,2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9级伤残乘以20%,10级伤残乘以10%。

要赔哪些项目
一、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对照表
、重复赔偿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原工资福利
误工费
医疗费
医疗费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 活护理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交通费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
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
康复治疗费
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 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供养亲戚抚恤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补助金
丧葬金
、兼得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三、专属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伤残津贴
营养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残就业补助金
精神抚慰金
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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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复赔偿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原工资福利
误工费
医疗费
医疗费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生活护理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
交通费
外省市就医食宿费
外省市就医住宿费、伙食费
康复治疗费
康复费、康复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后续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供养亲戚抚恤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丧葬补助金
丧葬金
二、兼得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残疾赔偿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死亡赔偿金
三、专属项目对照列表
工伤
侵权
伤残津贴
营பைடு நூலகம்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精神抚慰金
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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