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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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交通事故 双赔

工伤 交通事故 双赔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工伤交通事故双赔是指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的权利。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是一项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制度安排,对于受害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以便能够顺利获得双重赔偿。

本文将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知识、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受害人提供一定的帮助。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参加的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因工残疾、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医疗、康复、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等待遇。

而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受到损害的人依法享受的人身损害赔偿待遇。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是指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人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的权利。

受害人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赔偿。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的操作流程。

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和医疗救治。

同时,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申报和交通事故赔偿申报。

受害人需要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以便能够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受害人还需要向交通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能够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整个操作流程需要受害人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能够顺利获得双重赔偿。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工伤交通事故双赔的相关事项。

受害人在申报工伤和交通事故双赔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如医疗费用清单、工伤鉴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便能够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

同时,受害人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能够在操作流程中做到严格依法申报和赔偿。

受害人还需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机构和交通事故责任方的工作,以便能够顺利获得双重赔偿。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交强险工伤双赔是指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员受伤,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可以同时获得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赔偿。

这种双重赔偿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无疑是一种重大的保障和利好。

但是,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双重赔偿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交强险工伤双赔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责任范围。

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主要是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而工伤保险则是指对于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的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是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和疾病提供相应的医疗、康复和赔偿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保险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条件,就可以同时向交强险和工伤保险进行申请赔偿。

这样一来,受伤员工可以获得交强险的交通事故赔偿,同时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医疗和赔偿待遇,这就是交强险工伤双赔的基本原理。

然而,交强险工伤双赔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是赔偿金额的重复问题。

受伤员工可以通过双重赔偿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这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种经济压力。

其次是双重赔偿可能会引发保险欺诈和虚假索赔的风险,这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

因此,一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对于双重赔偿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针对交强险工伤双赔的问题和风险,一些地方政府和保险监管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和管理措施。

比如,对于双重赔偿的赔偿金额进行限制,对于双重赔偿的审核和管理进行加强等。

这些措施旨在平衡受伤员工的权益和企业、保险公司的利益,避免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总的来说,交强险工伤双赔对于受伤员工来说是一种重大的保障和利好,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额和医疗待遇。

但是,对于企业和保险公司来说,双重赔偿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成本压力。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对于双重赔偿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以避免双重赔偿带来的风险和问题。

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

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

一、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工伤双重赔偿是怎样二、第三方责任并且已经获赔,那么工伤保险怎么赔(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三、不能认定工伤的员工应该怎么索赔员工在公司受伤后,够不上工伤认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责任险双赔是什么

工伤责任险双赔是什么

工伤责任险双赔是什么
工伤责任险双赔是指在工伤保险基础上增加的一项保险责任,其主要内容是对于因工作原因受伤或患病的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一定的伤残津贴。

这种双重赔偿机制,为受伤职工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也减轻了受伤职工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工伤责任险双赔的实施,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利好,因为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是在所难免的,而双赔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地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工伤责任险双赔可以保障受伤职工的医疗费用,让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减轻身体疾病给他们带来的痛苦;另一方面,对于因工受伤导致的伤残,工伤责任险双赔也能够给予一定的伤残津贴,帮助受伤职工维持生活。

工伤责任险双赔的实施,也对企业来说是一种督促和保障。

企业是职工的劳动用工单位,对于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负有重要责任。

而工伤责任险双赔的实施,可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对于因工受伤的职工,企业也有责任给予必要的医疗救助和伤残津贴,而工伤责任险双赔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让企业更有动力和能力落实对受伤职工的保障和补偿责任。

总的来说,工伤责任险双赔是对工伤保险制度的一种完善和补充,它为受伤职工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也督促和保障了企业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重要责任。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职工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保障工伤责任险双赔政策的落实和有效运行。

希望在未来,工伤责任险双赔能够更好地为受伤职工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伤保险双重赔偿程序

工伤保险双重赔偿程序

工伤保险双重赔偿程序工伤保险双重赔偿是指当工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时,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 benefits 以及其他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赔偿 benefits,即通过两个渠道分别获得补偿金。

下面是工伤保险双重赔偿的程序及流程。

首先,工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应该尽快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者雇主,并寻求事故认定。

事故认定是双重赔偿的前提条件,必须明确该事故是否属于工作相关事故。

其次,工人需要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 benefits。

工伤保险 benefits 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提供的金融资助,旨在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死亡的权益。

申请工伤保险 benefits 时,工人需要提交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工资证明等相关证件,以证明工伤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然后,工人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他赔偿渠道申请赔偿 benefits。

这些赔偿渠道可以是雇主的雇主责任保险、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劳动监察部门的罚款、法院判决的赔偿金等。

工人需要仔细核对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自己具备的权益,以确保可以享受到最大的赔偿 benefits。

最后,工人需要参与赔偿金的确认。

赔偿金的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部门、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事故认定书、医疗证明、工资证明等资料进行评估和确认。

工人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对于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来说,工伤保险双重赔偿是工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工伤保险 benefits 以及其他赔偿 benefits 同时获得补偿金的机制。

工人需要逐一完成事故认定、工伤保险的申请、其他赔偿渠道的申请以及赔偿金的确认等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和维护。

交通工亡双重赔偿范围

交通工亡双重赔偿范围

交通工亡双重赔偿范围嘿,朋友!咱今天来聊聊交通工亡双重赔偿范围这个事儿。

你说这交通工亡,多让人痛心啊!那啥叫双重赔偿范围呢?就好比你走在路上,突然一辆车冲过来,这一撞,人没了。

这时候,既可能有交通事故的赔偿,又可能有工伤方面的赔偿。

先说交通事故赔偿这块儿,就像去市场买东西,各种损失都得算清楚。

医疗费,那可是实打实花出去的钱,能不算吗?住院费、护理费,这些也一个都不能少。

还有误工费,人家好好工作着呢,因为这意外没法挣钱了,能不赔?残疾赔偿金,要是落下了残疾,往后的日子咋过,不得有补偿?要是人没了,那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也得有个说法。

再说说工伤赔偿。

这就好比是单位给员工的一份保障。

丧葬补助金,是给家属处理后事的一点支持。

供养亲属抚恤金,家里老小还得靠这过活呢。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和补偿。

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些赔偿,家属得多无助啊!这不就像船在大海上没了舵,完全没了方向。

有人可能会问,这两个赔偿能都拿到吗?答案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就好比一个人摔了一跤,伤到了两处,难道只治一处不成?不过,这过程可不容易。

得收集各种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作的相关材料等等。

这就像拼图,一块都不能少,少了就拼不出完整的画面。

而且,还得跟各方打交道。

保险公司、单位、交警,哪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

这就像在迷宫里找出口,得处处留神。

总之,交通工亡双重赔偿范围这事,既重要又复杂。

咱们得弄明白,争取该有的赔偿,给逝者一个交代,给家属一份安慰。

可不能让他们在悲痛之余,还为这些事儿焦头烂额。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

工伤双重赔偿范围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职业病。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受伤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金和赔偿金的双重赔偿。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工伤双重赔偿的范围。

一、工伤保险金的范围工伤保险金是工伤受伤者在工伤保险制度下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工伤受伤者的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工伤受伤者在就医时应尽量选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金的报销。

2.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工伤受伤者因伤残造成劳动能力减退而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也不同。

伤残津贴的金额将根据工伤受伤者的伤残程度、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计算。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是指工伤受伤者在伤情初愈后,因工伤原因需要继续治疗,而无法参加工作时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受伤者的工资水平、治疗期限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赔偿金的范围赔偿金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受伤者的实际损失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能力损失赔偿金劳动能力损失赔偿金是指工伤受伤者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减少或丧失而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金额将根据工伤受伤者的工资水平、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2. 精神损失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是指工伤受伤者因工伤导致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失而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金额将根据工伤受伤者的实际损失、伤残程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3. 监护人费监护人费是指工伤受伤者因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而需要他人照顾时,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监护人费的金额将根据工伤受伤者的实际需求、监护人的劳动力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

工伤双重赔偿的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无论是工伤保险金还是赔偿金,都是为了保障工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

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工伤交通事故双赔规定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交通事故而导致工人受伤或者死亡,同时符合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双重条件,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

具体规定如下:一、双重赔偿责任的确定1. 工伤认定: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各种意外事故和职业病。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必须证明事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2. 交通事故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之间碰撞、追尾、侧翻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必须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方。

3. 双重赔偿责任确定:如果一个事故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又符合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赔偿。

工伤保险主要覆盖医疗费、伤残津贴和生死抚恤金,交通事故赔偿主要覆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二、双重赔偿金额计算方式1. 医疗费用: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报销和交通事故赔偿,但是双重赔偿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

2. 误工费用:工伤保险对受伤人员的误工费用进行补偿,交通事故赔偿也对误工费用进行补偿。

两者之间如果有重复部分,应按照较高的补偿标准进行发放。

3. 伤残津贴和残疾赔偿金:工伤保险对伤残的受伤人员发放伤残津贴,交通事故赔偿对受伤人员进行残疾赔偿。

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和残疾程度,分别进行补偿,并按照较高的标准进行发放。

4. 生死抚恤金:工伤保险对受伤人员的家属发放生死抚恤金,交通事故赔偿也对受伤人员的家属发放抚恤金。

双方赔偿的金额根据受伤人员的死亡程度和责任方的不同进行计算。

三、赔偿申请和处理流程1. 工伤保险申请:受伤人员及其家属需要将工伤保险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由其负责审核和审批。

2. 交通事故赔偿申请:受伤人员及其家属需要将交通事故赔偿申请材料提交给事故责任方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由其负责办理赔偿事宜。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

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什么交强险工伤双赔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同时具有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获得交强险责任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保险理赔方式。

这种双重赔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保险人的权益,但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被保险人必须同时具有交强险和工伤保险。

交强险是指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因车辆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由保险公司依法承担的一项强制性责任保险。

而工伤保险则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患病或者因工死亡而给予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只有同时具有这两种保险的被保险人,才有资格享受交强险工伤双赔。

其次,被保险人必须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工伤。

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工作相关的伤害,例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或者在工作任务中遭遇交通事故等情况。

只有符合工伤条件的受害人,才能够提出交强险工伤双赔的申请。

最后,被保险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工伤鉴定证明、医疗证明等。

同时,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理赔申请表格,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调查和审核。

只有经过保险公司的认可和审核,被保险人才能够获得交强险工伤双赔的赔偿和待遇。

总之,交强险工伤双赔是一种在特定情况下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险理赔方式。

被保险人在享受双重赔偿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和审核。

希望广大车主和劳动者能够了解这一保险政策,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导致理赔困难。

工伤与职业病双重赔偿

工伤与职业病双重赔偿

工伤与职业病双重赔偿工伤与职业病双重赔偿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工人因工作原因同时受到工伤和职业病的损害,可以在工伤保险基金的基础上,再向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双重赔偿。

这是一种既保护工人权益,又促使用人单位和其他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安排。

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责任人所管理的工作场所,工人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

而职业病则是由于长期从事特定工种或者接触特定物质导致的慢性病。

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不合理,或者工人个体因素导致的。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建设和完善,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给予工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来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

这些赔偿主要依靠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然而,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是有限的,且往往不能覆盖所有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对于一些严重的工伤和职业病,其医疗费用和赔偿金额往往不够。

此时,工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其他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双重赔偿。

职业病双重赔偿的实施主体是国家,通过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制裁,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双重赔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对责任人进行罚款等手段来实现赔偿。

双重赔偿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弥补工人因工作原因遭受的经济损失,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促使用人单位和其他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降低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同时,双重赔偿制度也对于打击用人单位和其他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

然而,双重赔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于工伤和职业病的定性和定责存在一定的争议,需要加强科学的鉴定和评估。

其次,赔偿金额的确定也需要科学和公正,避免双重赔偿制度的滥用和不公。

最后,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和考核机制,确保双重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

总之,工伤与职业病双重赔偿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和促使用人单位和其他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双重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双重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双重赔偿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两次赔偿。

在我国,双重赔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

本文将从双重赔偿的定义、适用范围、计算方法、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双重赔偿的定义双重赔偿,又称“赔偿损失两次”,是指在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在第一次赔偿后,仍有部分损失未得到赔偿,因此要求侵权人再次赔偿的行为。

双重赔偿的核心在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遭受侵权行为后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三、双重赔偿的适用范围1.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中,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双重赔偿。

2. 侵权责任法以外的侵权行为:对于侵权责任法以外的侵权行为,如侵犯人格权、知识产权等,受害人同样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双重赔偿。

四、双重赔偿的计算方法1. 按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可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按法定赔偿数额计算:对于某些特定侵权行为,如侵犯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法律规定了赔偿数额。

受害人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3. 按公平原则计算:在无法确定实际损失或法定赔偿数额时,受害人可依据公平原则,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五、双重赔偿的法律责任1. 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应依法承担双重赔偿责任,即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两次赔偿。

2. 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侵权行为中,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即共同侵权人应共同承担双重赔偿责任。

3. 侵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在受害人无法从侵权人处获得足额赔偿时,侵权人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六、案例分析案例一:甲驾驶车辆撞伤乙,乙经治疗花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甲赔偿乙5万元后,乙仍需支付5万元。

乙可要求甲进行双重赔偿,即甲应再赔偿乙5万元。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

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是指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第三方索赔的一种赔偿方式。

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是由雇主缴纳费用保障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费用。

然而,由于雇主的过失或者其他第三方的责任而导致工伤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第三方索赔,即双重赔偿。

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在工伤事故中,受害人只向雇主索赔的话,有时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因为雇主的赔偿额度可能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

而通过向第三方索赔,受害人有可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因为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可能没有明确的限制,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双重赔偿制度还可以倒逼雇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由于受到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影响,雇主在生产过程中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这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举措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安全保障水平。

然而,双重赔偿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赔偿责任的界定问题。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

这可能会导致赔偿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受害人的索赔成本和时间成本。

其次,雇主和第三方之间的赔偿责任划分可能会产生争议。

如果雇主和第三方都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进一步延长赔偿时间。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来明确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执行细则,包括定义第三方的范围、界定其赔偿责任的标准和程序等,减少争议的发生和赔偿的不确定性。

另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通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水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水平。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伤与第三方双重赔偿制度的良性运行,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双重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双重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侵权行为实施双重赔偿制度。

本文将从双重赔偿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范围、赔偿标准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双重赔偿的概念双重赔偿,是指侵权人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向消费者支付赔偿金。

这种赔偿方式具有惩罚性,旨在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同时提高侵权成本,以警示其他潜在的侵权行为。

三、双重赔偿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对侵权行为及其赔偿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侵权行为及其赔偿进行了全面规定。

其中,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重赔偿的适用范围1.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

2. 经营者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

3.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的。

4.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五、双重赔偿的标准1. 消费者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医疗费、财产损失等。

2. 消费者因侵权行为遭受的间接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等。

3. 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

根据上述标准,人民法院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

六、双重赔偿的实施过程1. 消费者向侵权人提出赔偿请求。

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

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

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是指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赔偿。

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安全性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能够降低工伤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员工通常需要进行医疗治疗并休假康复,这将直接导致其收入的减少。

工伤保险无法全面弥补劳动者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商业险能够提供额外的赔偿,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经济保障。

其次,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可以提高工作安全性。

商业险提供了一个额外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公司会更加重视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商业险公司会对企业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提供安全管理的建议和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另外,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可以促进社会和谐。

工伤事故不仅对劳动者本人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创伤,也对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小的压力。

商业险的双重赔偿能够更好地保护受伤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缓解社会的矛盾。

这有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员工的信任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商业险的购买对于负担力较弱的劳动者而言可能存在困难。

由于商业险的价格较高,一些小企业或劳动者可能难以承担商业险的费用,从而无法享受到双重赔偿的好处。

其次是商业险与工伤保险之间的协调问题。

商业险与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衔接和协调,以确保双重赔偿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商业险与工伤双重赔偿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高工作安全性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应解决商业险购买难题和商业险与工伤保险的协调问题,确保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双重赔偿的好处。

同时,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工作安全管理和员工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护和福利。

被打工伤双重赔偿案例

被打工伤双重赔偿案例

被打工伤双重赔偿案例某市X超市,麦某作为该超市的员工,每天负责收银工作。

某天晚上,麦某下班后在超市附近的小巷里遇到了一名蒙面男子,该男子及时出现并用尖锐的刀具威胁麦某,企图抢劫他。

面对危险的局面,麦某奋起反抗,并用尽全力大喊救命。

由于他的抵抗,引起了周围居民的注意,及时报警并追赶蒙面男子。

最终,蒙面男子被抓获归案。

在抵抗过程中,麦某不幸受伤,导致右手骨折和左腿扭伤,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但麦某在工作过程中遭遇抢劫并受伤,显然超市存在安全管理不善的问题。

因此,麦某可以主张被打工伤的双重赔偿权利。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负有赔偿责任。

然而,本案中的抢劫事件属于第三人为非法行为,与雇主无关,那么雇主是否应为此负责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遭受非法侵害,可以认定为工伤,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是刑事犯罪,蒙面男子的行为显然构成了抢劫罪。

麦某在阻止抢劫过程中受伤,可以主张刑事赔偿权。

根据我国刑事赔偿法的规定,当犯罪人通过暴力、威胁、骚扰等手段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被侵权人可以向国家申请刑事赔偿。

本案中,麦某明显是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可以主张刑事赔偿权。

基于以上两点,麦某可以要求超市承担双重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劳动工伤,超市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等。

其次,对于刑事赔偿,超市也应为麦某向国家申请刑事赔偿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此基础上,麦某还可以要求超市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更为严格的安保措施,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超市应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控,在员工工作地点周围增设安保人员或增强监控设备的投入,提高员工的安全保障。

总而言之,麦某作为超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抢劫并受伤,可以主张被打工伤的双重赔偿权利。

工伤双重赔偿协议书

工伤双重赔偿协议书

工伤双重赔偿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一方为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一方为雇员(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双方经充分讨论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伤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与范围为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益,防止工伤带来的损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工伤双重赔偿的协议。

二、工伤认定1. 乙方自雇佣之日起,如在工作岗位上因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职业病或遭受职业危害,由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工伤认定。

2. 工伤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可凭相关证据及医院开具的诊断书向甲方申请工伤认定。

3. 如乙方工伤认定成功,甲方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给予乙方材料及经济补偿。

三、双重赔偿责任1. 乙方工伤认定成功后,甲方将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时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2. 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在工伤基础赔偿的基础上,再向乙方支付额外的一次性赔偿金。

a) 若乙方工伤程度为轻度伤残,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b) 若乙方工伤程度为中度伤残,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服务及机构推荐。

c) 若乙方工伤程度为重度伤残或者死亡,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家属或乙方指定受益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一次性伤残或抚恤金,并负责处理后续相关手续。

四、赔付申请与处理1. 乙方在发生工伤后的合理时间内,应向甲方提供工伤认定相关材料,并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伤保险赔偿申请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文件和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3. 甲方将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及定损,确保乙方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

五、协议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乙方离职或甲方解散或终止合同关系。

2. 若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发生工伤,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随时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重赔偿协议书

双重赔偿协议书

双重赔偿协议书甲方(赔偿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赔偿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特定事项对乙方造成了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双重赔偿协议:第一条赔偿原因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导致乙方遭受损失。

甲方承认其行为构成对乙方的侵权,并同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赔偿金额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同意在乙方遭受损失后的______个月内,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对乙方损失的进一步补偿。

第三条赔偿方式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赔偿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赔偿条件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2. 乙方承诺在收到赔偿金后,不再就同一事项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赔偿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赔偿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 如乙方违反第四条约定,再次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赔偿金,并支付相当于已支付赔偿金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双重赔偿协议书

双重赔偿协议书
双重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事项)中存在共同利益,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双重赔偿协议书。
一、术语定义
1.1甲方:指本协议中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
1.2乙方:指本协议中享有赔偿权益的一方。
1.3赔偿事项:指本协议中甲方因违约、侵权或其他原因需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的事项。
1.4赔偿金额:指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赔偿事项中需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金额。
二、赔偿条件及金额
2.1甲方若发生本协议约定的赔偿事项,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2.2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违约金:按照甲方违约程度、乙方损失程度和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2)侵权损害赔偿:按照乙方实际损失、维权成本等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签订日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3.3双方对赔偿事项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期限)。
4.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2.3本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为最高赔偿限额,但实际赔偿金额不得低于乙方实际损失。
三、赔偿程序
3.1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赔偿事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__________(期限)内对乙方进行赔偿。
3.2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如认为本协议约定的赔偿事项不存在或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在__________(期限)内向乙方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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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竟合时获得“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述规定的第一款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因此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处理。

另外,该规定从另一个角度明确了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以人身损害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

第二款是规范用人单位以外的侵权第三人与被侵害职工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

所以,当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发生竞合,受害职工可以分别依照不同的法律获得救济。

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双重赔偿”不再获得支持。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基于对以上立法的讨论,大多数参与立法讨论的学者与律师认为,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在发生竞合时以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在不存在第三人加害的情形下,工伤职工只能依工伤保险制度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特别法有特殊规定的,从特别法。

(2)对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且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工伤职工既可请求以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也可请求实施侵权的第三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两者只能择一行使。

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3)受害人向工伤保险基金请求赔偿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对第三人的追偿权,受害人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赔付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劳动者可否获得双重赔偿?作者:黄卫发布时间: 2011-08-23 09:46:36【案情】陈某系奉新县精星玻璃有限公司职工,2009年11月29日18时10分许,被告龙某驾燃油助力车,从奉新县罗市镇精星玻璃厂往罗市镇家中方向行驶,18时25分许行驶至奉带线35KM+600M处,被告龙某将行走在其同方向公路右边的原告陈某撞到,造成原告陈某、被告龙某不同程度受伤和该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经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察,被告龙某违章行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0年11月30日原告经奉新民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六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50%,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

原告陈某在下班途中的受伤经奉新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款12万余元,之后,原告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本院,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9784.52元。

【分歧】此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原告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是否可同时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当事人的实际损失可否重复赔偿?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参照合同法第第一百二十二条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要求受害人只能择一请求赔偿。

谭某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后,不能再以工伤待遇进行诉讼。

第二种观点认为,工伤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待遇是基于劳动关系当事人而获得的一种补偿,人身损害赔偿是基于侵权关系当事人而获得的一种赔偿。

所以这两者并不冲突,可以同时获得。

第三种观点认为,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劳动者可以在请求工伤赔偿后再起诉侵权人,但对于原告的赔偿应以原告的实际损失为限,即实行“差额赔偿”。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1、关于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后能否再行起诉第三人,这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没有争议,在第三人侵权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两种请求权的权利基础和归责原则不同。

其法律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即:“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受害人起诉第三人之后是“全额赔偿”还是“差额赔偿”。

笔者认为应该采取“差额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中相同并存重复的项目有很多,比如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如果重复赔偿这些项目,则违反了“损失填平”的损害赔偿原则和“受害人不应因遭受侵害获得意外收益”的民法原则,我国侵权损害赔偿的目的也是让受害者回复到受损害之前的状态,既然受害者的损失已经通过工伤赔偿得到了一定的弥补,第三人赔偿的数额当然就要降低。

于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从中也可以看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受害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更何况,根据法的适用原则,有法律规定的时候适用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时候适用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本案的情况就属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尽管如此,法官也不能随意裁量,应该在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的框架范围内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该类案件应该进行“差额赔偿”。

作者单位: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来源:中国法院网责任编辑:侯裕盛现在已回到河南农村老家做小生意的张运(化名)去年4月份在北京上班路上被车撞了,手腕受伤,以后再也不能干重活了。

经过民事诉讼,他从撞他的人那里获得了3万多元的赔偿,工伤这边按原来的算法应该给4万多元,但单位说如果民事诉讼那边已经给了钱,按法律规定不该再给这么多钱了。

最后经律师调解单位又给了他2万多元。

“但我听说有很多像我这种情况的两边都要回了全部的钱。

那我工伤这个钱到底该不该全要?要多少有没有什么杠杠呢?”电话那头,张运显得有些困惑。

记者了解到,对于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问题,各界长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也造成了司法界和当事人的困扰。

在不久前公布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第二阶段征求的意见中,就有不少人提出了这一问题。

而在社会保险法草案二审后记者参加的社会保险法专家研讨会上,也有不少专家希望社会保险法能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问题应当在社会保险法中得到解决。

”处理过大量农民工工伤案件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佟丽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到社会保险和民事侵权不同法律类别的衔接,应当通过国家立法解决,而由社会保险法解决是合适的。

现实同类案件赔偿结果不同相比张运,同样是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朱玉燕(化名)似乎要幸运一些,老家在山西的她在北京物美公司上班。

2007年7月的一天早晨,她在去公司上班的路上被一辆自卸货车碾伤,左膝骨关节骨折畸形。

经过与第三人协商解决,她得到了356000元的赔偿。

由于单位为她办了工伤保险,被定为三级伤残的她在单位也享受了工伤待遇,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她等于是享受到了“双赔”。

据佟丽华介绍,实践中,当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时,像张运和朱玉燕这样的例子都不少见。

由于法律对此没有统一规定,所以无论是采取“双赔”还是差额赔偿(补差)的方式,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而这两种赔偿方式也代表了司法界长期存在的两种观点。

主张“双赔”的理由是,因第三人侵权发生工伤的,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性质不同,并不冲突,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享受。

这一观点“有法可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张“差额赔偿”的观点则认为,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职工同时享受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重复享受赔偿显然超过了工伤职工的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工伤职工获得差额赔偿。

佟丽华为记者列举了部分持这种观点的人的法律依据:有的是根据当地的明确规定,如《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的,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

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而有的地方虽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仍然采取差额补偿的做法,其依据是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经给付的,工伤保险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费用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工伤保险机构给与工伤保险待遇。

“尽管这一试行办法在《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后已经废止,但由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双赔"问题作出规定,因而有些地方仍然沿用试行办法的规定来处理。

”佟丽华说。

专家指出,正是由于法律对这类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才导致长期以来劳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对解决此类问题没有统一的做法。

困境双赔还是补差观点不一“我们当然是希望两边都给钱,这样受伤的农民工不就更有保障了嘛。

”张运对记者说。

“双赔”还是“补差”,受伤害劳动者所得到的补偿究竟要到什么程度,这“一碗水”才能端得平?据了解,国际上关于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存在的竞合关系,一般有四种类型:一是由工伤侵权取代民事侵权责任,工伤者只能请求工伤补偿,而不能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二是工伤者在两者中选择一种请求;三是两者兼得;四是两者互补,两种请求所得数额,不超过实际损失。

学界比较流行的观点是第四种,即“补差”。

但针对这种“补差”方式,也不乏反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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