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的生态环境风险及其管理策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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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的生态环境风险及其管理
策略探析
摘要: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总纲领,采取开发、
整理、复垦、生态修复、景观再造等手段,对低效利用的、不合理利用的、未利
用的土地以及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系统治理与
修复,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的工程活动。
土地整治在于追求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协调统一的综合效益,着力于推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农
村土地整治则是明确面向农村地区的土地整治活动,以耕地开发建设保护、村寨
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修复为主要内容和宗旨,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协调,建设生态文明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整治;生态环境风险;管理;策略
1 农村土地整治的生态环境风险主要表现
1.1 地貌改变引起的潜在问题
农村土地整治中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都有可能改
变区域自然地貌,而且这种改变通常是永久性的,可能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深
远的、甚至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土地平整对地貌的改变最为剧烈,如荒草地、戈壁、沙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开垦,坡耕地的梯化改良,使得地貌趋于简单规
整而有利于耕作,但不复改造前的地表起伏复杂性,地貌景观变得单调。
灌溉与
排水、田间道路属于线性工程,需要开挖沟槽等,而且建成后多有工程边坡并形
成异质基底,对原地貌造成切割破碎。
除此之外,地貌变化肯定会改变地表径流
等水文因素,一旦处理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水资源损失等问题,而且整治规模
越大,这种问题也更为突出,影响更广。
1.2 土壤生态质量退化风险
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不论是对现有耕地的归并整理、坡地梯化、耕作层土
壤改良,还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垦,又或者对损毁土地的复垦,都涉及大规模机
械化地表扰动,清除杂草等植物,翻动地表乃至下层土壤,重构土壤结构层次和
功能性状。
这势必会破坏原本稳定的土层构型、土壤结构,改变土壤理化性状、
微生态过程,极易引起或加剧土壤侵蚀、土壤盐渍化、水土流失、养分损失,导
致地力退化。
1.3 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潜在危害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农村土地整治的核心内容之一。
实践中,一般需要通过建
设水利设施来提升耕地保灌水平,或是满足新开垦耕地灌溉需求,这必然会增加
项目区用水总量,进而改变区域水资源分配格局,造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下游
水资源量减少、河道生态流量失衡等潜在问题。
如,新疆塔里木河下游断流与土
地撂荒,正是因为上游过度开发土地截流灌溉所致。
传统灌排工程通常采用砖石、混凝土、预制板材等硬质材料,按照“截弯取直”“三面光”工艺建设,相对于
自然演变和多年耕作形成的顺应自然地貌的原生态灌排沟渠,生态自净功能基本
丧失,并且改变了沿线水分渗透、地表径流、干湿交替等水文水生态状况。
此外,新开垦耕地在耕种期间使用肥料、农药是不可避免的,有可能形成农业面源污染,进而威胁区域水环境安全。
1.4 林草植被损失风险
我国一直强调严禁毁林开荒造地。
农村土地整治中,土地开发的本质是将宜
耕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开垦为以耕地为主的农用地,开发过程中会对原地表进行
清理,实施开挖、翻耕等,这就有可能涉及损毁原有植被问题。
对于水热条件相
对较好的我国南方地区,宜耕荒草地实际多覆盖有较好的灌草植被,具有一定水
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在大量实施土地开发的背景下,区域灌草植被存在规模
化减少的潜在风险。
以贵州省为例,2013—2018年全省每年平均开发荒草地(其
他草地)达到6666.67hm2。
此外,地方上因为一味追求新增耕地,而枉顾良好林
草植被覆盖的实际情况,对法定荒草地实施事实上“毁林开荒”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
2 农村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2.1 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我国已初步建立农村土地整治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如《土地管理法》《环境
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以及地方土地整治条例等有关规章,但尚未在其中确立完备的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同
时土地整治环境保护法制意识不足、部门之间沟通合作不畅、农村农民权利主体
不平等、执法体制不完善等现实情况也导致农村土地整治中环境保护法制贯彻缺
位的问题。
如,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的农村土地整治,
理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但实践中却不容易落实,整个贵州省至今也仅针对省部
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编报审批过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农村土地整治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实中却仅仅体现为土地整治规划环评,并
没有落实到项目层面。
2.2 贯彻土地生态伦理观念
研究认为,合乎伦理规范的土地利用是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保证。
土
地生态伦理强调人与土地的和谐发展、公平利用、永续利用,遵循土地利用的公平、生态、效率的原则。
我国农村土地整治实践中,人们长期把经济效益作为土
地整治的首要指标,强调新增耕地或者土地产出率,正是因为这种导向,出现土
地利用不伦理的现象是在所难免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为农村土地整治生态环境风
险的发生发展提供了土壤。
想要合理利用土地并实现其价值,最重要的就是须遵
守关于土地的种种自然规律,将大众利益放于首位,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置于后,才能使人类与土地的和睦关系得以持续发展,不能一味从人类角度出发,盲目整
治而不考虑土地的生态环境保护。
因此,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的生态环境风险,有必要引入土地生态伦理观念,给农村土地整治提供一个新的思维模式,逐步树
立科学伦理的土地整治理念。
2.3 强化总体规划宏观管控
农村土地整治应做到规划先行,按照一定行政区域、目标任务、规划时序编
制专项规划,或者将规划内容融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专项规划等,作为未来一定时期内引领当地农村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发
挥规划引领与协调作用。
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贯彻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有关
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理念,审慎考虑生态敏感脆弱区域,关注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注重要素保障如水资源论证许可等,从严开展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区域范围内盲目实施农村土地整治。
更应切实严格执行规划,从规划层面防控农村土地整治导致的区域或局部生态环境风险。
2.4 推进综合成效监测评价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一直存在重项目、轻评估的问题,尤其是没有建立项目后
续成效跟踪制度。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其综合成效到底如何,对项目区生
态环境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可以反馈哪些经验教训,这在项目运行上是没有专项
工作制度作为支撑的。
因此,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农村土地整治成效评价体系,
除了区域层面的整体监测之外,还应关注项目层面“前-中-后”全生命周期综合
成效。
3 结语
总而言之,应该在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实践中尽可能做到有效规避与合
理控制生态环境风险,推动农村土地整治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让农村土地整治
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好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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