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卫生间布置与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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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卫生间布置与设计规范

篇一: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一、《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之厕所部分

4前厅和休息厅

4.0.6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女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二、《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之厕所部分

4.2.2观众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5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比赛大厅,卫生器具应符合表4.4.2-2和表4.4.2-3的规定。

表4.4.2-2贵宾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表4.4.2-3观众厕所厕位指标(厕位/人数)

注:男女比例1:1。

6男女厕内均应设残疾人专用便器或单独设置专用厕所。

三、《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之厕所部分

第二节餐厅、饮食厅和公用部分

第3.2.6条就餐者公用部分包括门厅、过厅、休息室、洗手间、厕所、收款处、饭票出售处、小卖及外卖窗口等,除按第3.2.7条规定设置外,其余均按实际需要设置。

第3.2.7条就餐者专用的洗手设施和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二级餐馆及一级饮食店应设洗手问和厕所,三级餐馆应设专用厕所,厕所应男女分设。三级餐馆的餐厅及二级饮食店饮食厅内应设洗手池;一、二级食堂餐厅内应设洗手池和洗碗池;

二、卫生器具设置数业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卫生器具设置数量

三、厕所位置应隐蔽,其前室入口不应靠近餐厅或与餐厅相对;

四、厕所应采用水冲式。所有水龙头不宜采用手动式开关。

第3.4.7条厕所应按全部工作人员最大班人数设置,30人以下者可设一处,超过30人者男女应分设,并均为水冲式厕所。男厕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一个小便器,女厕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男女厕所的前室各设一个洗手盆,厕所前室门不应朝向各加工间和餐厅。

四、《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60-99

5.7其他用房

5.7.7旅客使用的厕所及盥洗台除应按表5.7.7计算其设备数量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前室,一、二级站应单独设盥洗室;

2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良好通风,当采用自然通风时应防止异味串入其他空间。表5.7.7厕所及盥洗设备指标

注:1男旅客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60%计;

2母婴候车室设有专用厕所时应扣除其数量;

3大便器至少设2个。

5.7.8一、二、三级站应设到站旅客使用的厕所。

五、《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95之厕所部分

5.7 旅客用厕所、盥洗间

5.7.1 中型及以上旅客车站应在站房内设水冲式厕所及盥洗间。

5.7.2 普通旅客厕所及盥洗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7.2.1 设备数量计算应符合表5.7.2的规定。

普通旅客厕所及盥洗间设备数量计

算表5.7.2

注:①大便坑位及洗手盆数量均不得少于2个。

②普通旅客男厕所的使用人数宜按普通候车人数70%计算。

③普通旅客女厕所的使用人数宜按普通候车人数30%计算。

④母婴候车室专用厕所宜按女厕所的20%配备坑位,普通女厕所应扣除其坑位数。

5.7.2.2 厕所应有天然采光和良好通风。

5.7.2.3 每个厕所及盥洗间均应设一个污水池。

5.7.2.4 厕所及盥洗间宜设挂钩和搁板,特大型、大型站的盥洗间宜设面镜。

5.7.2.5 盥洗水龙头应采用节水、卫生开关。

5.7.3 软席候车室卫生间的男用大、小便器及女用大便器数量均不应少于2个,其中各有1个坐式大便器。

5.7.4 特大型、大型站站房内应设残疾人专用厕所,内设男、女大便器及洗手盆各1个。

5.7.5 站前广场应设站前厕所,其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5.7.5.1 站房内无厕所时,站前厕所使用人数按最高聚集人数125%计算。

5.7.5.2 站房内有厕所时,站前厕所使用人数按最高聚集人数25%计算。

5.7.5.3 站前厕所的便器数量按表5.7.2规定计算。

六、《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之厕所部分

6.5厕所、盥洗室和浴室

6.5.1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2卫生

设备配置的数量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公用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中,应适当加大女厕位比例;

3卫生用房宜有天然采光和不向邻室对流的自然通风,无直接自然通风和严寒及寒冷地区用房宜设自然通风道;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通风换气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4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5楼地面、墙面或墙裙的面层应采用不吸水、不吸污、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 6楼地面应防滑,楼地面标高宜略低于走道标高,并应有坡度坡向地漏或水沟; 7室内上下水管和浴室顶棚应防冷凝水下滴,浴室热水管应防止烫人; 8公用男女厕所宜分设前室,或有遮挡措施;

9公用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

6.5.2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表6.5.2的规定。

表6.5.2厕所和浴室隔间平面尺寸

6.5.3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55m;

2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0m;

3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

1.25m;

4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

5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

6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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