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爱装管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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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格式)

课题名称:爱装管装教育

授课时间:年月日

授课地点:学习室

授课人:郭鹏

教学目的:认真学习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使官兵养成爱装的良好习惯。

教学重点: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教学方法:集中授课

课时:课时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以下简称装备)管理工作,使装备建设适应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装备,是指公安消防部队用于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消防船艇、消防飞行器、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救援器材、药剂及其它专用装备与附属设施、设备。

第三条公安消防部队装备管理工作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循装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规程,对装备的研发、推广、采购、仓储、配备、使用、维护、维修、退役、报废等进行全系统、全寿命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装备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装备管理的网络化、动态化和规范化。

第五条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培训,做好装备技师的选拔、培训、考核、任用等项工作,落实装备技师在士官晋升、享受职务津贴等方面的待遇,保留技术骨干,建设以高、中级装备管理人才和装备技师为骨干的装备管理队伍。

公安部消防局和公安消防总队应当从部队、科研院所、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装备生产企业中聘请具有较高装备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成立消防装备专家组,为装备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装备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安部消防局指导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部队装备建设规划制定、评估论证和装备的采购、配置;

(二)制定部队装备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装备质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对部队重大装备事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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