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责任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来乡水塘小学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责任
追究制度
根据省上级“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要求,特制定《太来乡水塘小学“整脏治乱”专项行动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划分
(一)直接领导责任:分管“整脏治乱”工作的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学校明确的“整脏治乱”工作职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处室、各班主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对“整脏治乱”工作安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负各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负责任。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和形式
在“整脏治乱”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
1、对不贯彻落实上级“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整脏治乱”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即由校务会组织谈话一次。
2、在“整脏治乱”工作检查中被指出的整治问题,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直接领导责任,即由校务会诫勉谈话一次。
3、对连续两次在“整脏治乱”检查中问题严重的,将对其换岗处分。
三、责任追究的程序
(一)由学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调查小组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是否予以追究的意见。
(二)责任追究由学校行政成员执行。
(三)责任追究执行后,由执行部门书面报县“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本制度从行文之日起执行。
太来乡水塘小学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