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停车场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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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停车场应急预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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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世纪广场停车场应急预案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快速处理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 突发事故及其类别
1.3.1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3.2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三大类。
(a)自然灾害主要指因地震、暴雨等非人力可抗拒的气象灾害。
(b)事故灾难是指车辆自燃、交通事故等。
(c)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蓄意破坏公共设施,阻拦车辆正常出入等事件。
1.4 突发事故级别
地下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分为一级突发事故、二级突发事故两个级别。
1.4.1一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的事故。
(b)因蓄意破坏,造成停车场设施严重损坏或场内车辆爆炸、燃烧的事故。
(c)服务中心自身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请求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增援的。
1.4.2二级突发事故
(a)因自然灾害,造成场内发生局部内涝的事故。
(b)发现有车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强行入库的事故。
(c)因场内车辆发烧擦碰,引起摩擦,造成出入口封堵等影响营运的事故。
(d)服务中心应急力量不足和资源不足,可能无力控制事态,需向发展商请求增援的。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京新世纪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一层、负二层)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6工作原则
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速、有效应正确原则。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广州莱佛士服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新世纪广场物业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指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