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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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创新督查机制推动决策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督查工作是“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是领导机关和各级领导实施科学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工作方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专题就这个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对我区来讲,在当前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抓好督查工作对于推动工作高标准落实、促进更好更快发展作用重大。近一段时间以来,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全区督查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督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一、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全区各级围绕充分发挥督查作用、提高督查效能,不断加强督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创新机制,通过积极探索实践,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指导,督查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运行体制,对更好地促进决策部署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督查机构建设,明确督查工作职能
为加强督查工作,20**年区委、区政府首先建立了督查机构,初步确定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0**年10月,立足突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又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职能、加强了
人员力量,组建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以此为基础,围绕各自实际和推进工作落实,部分乡镇街道和区直委局也相应加强了督查工作力量。截至目前,全区29个乡镇街道、93个区直委局(不包括五机关内设部室)、8个临时机构中,共设有督查机构64个,工作人员近200人。其中:29个乡镇街道已设有督查部门的15个,占总数的二分之一强;93个区直委局中,兼职督查机构28个,占30.1%;专门督查机构13个,占近14%;8个临时机构全部设有专门督查机构。督查机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重点工程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事关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推动、开展情况,多角度、多渠道调查了解,及时、准确、客观地向各级领导进行反馈。二是负责专项查办。对上级机关、主要领导交办事项及违法违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馈处理意见,并按照领导批示进行再督查、再报告。三是为深化领导决策提建议。针对决策不落实的环节和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深化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对面上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在重点工程工作进行一阶段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专题会议或《督查专报》的形式,督促后进、推动工作。各督查机构直接对党委、政府负责,对主要领导负责,重点是了解工程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不介入问题处理。
(二)健全督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运行质量
根据督查工作的特殊职能,近几年来,各级对相关工作机制不断进行总结完善,以区委、区政府督查机制为主导,目前主要建立施行的有
以下几项:
1.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主要领导为督查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工作负总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和决策部署,统筹安排推进落实;同时对督查工作实施“一对一”管理,直接听取各项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反馈。
2.项目分解落实制度。按照“项目化”落实思路决策要求和“唯一性”原则,督查部门对年度总体安排部署进行梳理分解,逐项形成具体的重点工程和具体工作,并明确主要内容、阶段性目标、完成时限和唯一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各级年度重点工程工作,发送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分别领办、分头推进、一抓到底。对上级单位临时安排及督办、查办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由各级分管领导随时安排并抓好落实。
3.日常督查反馈、月度评估分析制度。针对各级各单位各部门领办的任务,督查部门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关键时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定期进行日常督查反馈,按月度进行总体评估分析,以《督查专报》形式分报各级主要领导、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推进督查任务的再衔接、再落实。
4.定期汇报、研讨制度。在日常督查反馈、月度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区委每季度召开书记办公会、各级召开领导班子会,相关责任领导及单位、部门参加,由督查部门或责任单位对重点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对工程亏进度的、存在突出问题的,现场说明情况和原因,综合研究下步工作举措。
5.项目调整制度。针对年度既定的重点工程和具体工作,各级本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原则,在坚持大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每半年进行一次适当微调,并将增加项目及时纳入督查范围。
从调研情况反映,目前督查机制运行日趋规范,督查效率明显提高,各级对督查工作更加关注,以督查推动落实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三)重视发挥督查作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
近几年来,各级坚持把督查工作作为保证政令实施、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作风转变的重要手段,重视在干中锻炼、培养、选拔干部,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有效推进了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仅以近5年区级重点工程工作为例,按照全区总体安排部署,列入区级重点督查项目共156大项,由于督查部门主动跟进、连续追踪问效、督促问题及时解决,除去少数项目因上级决策调整和客观形势变化外,绝大多数均按计划完成了工作任务。以重点工程工作为平台,各级干部经受住了复杂形势和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和锻炼,一大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了敢打硬仗、勇于攻坚、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全区率先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几点启示
通过对督查工作的调研分析,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一是明确督查重点、落实唯一责任,是督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不仅可以使督查的目标更加明确,而且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推诿扯皮、怕担责任问题从根本上得到了解决。二是健全
完善的督查机制,是督查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科学、规范、健全的工作制度,既避免了工作的无序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也极大减少了工作中的人为因素,确保了督查效果。三是深层次地挖掘、反馈问题,是督查工作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隐性的、深层次的问题,极有可能对整个工程甚至全局部署造成重大影响,督查部门及时发现、及时向上级和领导反馈,不仅为再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也会为解决问题赢得宝贵时间。四是主要领导重视并给予强有力的支持,是督查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督查工作的主体是各级领导。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给予有力的支持,必然会对问题的解决、工作的开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不仅增强了督查效力、树立了督查权威,而且更有利于形成以督查促决策落实、促作风转变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现有的督查工作不论是机制上还是内容上,都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督查机构亟待整合。现有督查机构重叠,除了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外,各区直委局、临时机构都设有督查部门,且对基层都有督查任务,同时,各督查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存在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造成督查资源浪费,也给基层单位带来工作上的不便。二是督查内容相对单一。从目前工作实际看,区级督查部门工作重点主要局限于年度重点工程工作开展情况,各基层单位也只是关注常规工作范围内的事项,除此外就是领导让干什么就去干什么,整体工作缺乏系统安排,特别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