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百日行动”阶段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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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百日行动”阶段工作小结

我省治超工作“百日行动”实施以来,省治超办在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省工作部署,认真依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目前,我省治超工作开展顺利,现将5月9日以来我省有关治超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使治超“百日行动”取得实效,省交通和公安部门积极行动,作为此次全省治超工作行动的先锋队,主力军。

1、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工作

省公路管理局代表省治超办在宣传发动阶段作了大量工作:

一是根据省治超工作要求,组织成立了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路管理局,从公路系统子弟和各科室人员中挑选8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人员,具体业务工作由省局路政科负责。

二是在全省各主要交通干线进行全省治超工作广告宣传。共设立了12个户外广告宣传画面,其中在东线高速公路设立了5面,西线高速公路设立了3面,在海文高速公路设立了4面,在社会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

三是安排海南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和《海南日报》等对省治超办主任周文雄、副主任陈鸿飞及省交警总队、省公路公里局领导进行专访和宣传。

四是设计制作了6万份宣传单和2千份通告发放各市县政府组织运管单位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和司机车主进行宣传,包括张贴公告、发放传单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五是建立全省治超网站,设置了组织机构、治超动态、治超统计、经验交流等若干专栏,作为全省治超工作的一个展示平台,目前点击率较高。

六是大力开展媒体宣传,正在收集、整理材料近期将在《海南日报》和《中国交通报》等主流媒体报刊发布半版或整版的全省治超工作报道。

七是在交通电台广播和海南电视台以滚动报道方式开展治超工作宣传。

八是已经完成现场录制和资料采集,现在进行后期制作,近期将完成治超宣传光碟,由各市县政府在当地电视台播发。

九、将中央电视台8月23日播出的《焦点访谈》栏目“山西治理超限超载经验介绍”刻录成光碟下发到各市县进行宣传。

2、执法整治和督导工作情况

8月23日全面整治启动仪式启动后,各市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2009]149号)要求,积极行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上路执法,据不完全统计,8月23日-9月4日,全省共检查车辆10800余辆次,其中超限车辆3600余辆次,卸载货物7700多吨,收取路产赔(补)偿款30.8万元、罚没款12.6万元。

为进一步提高“百日行动”工作成效,省治超办制定了《交警与公路部门联合交叉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公路管理局统一安排,抽调部分市县交警和公路部门人员,编成3个工作组,每组3辆车,6名交警、4名公路路政执法人员,1-2名媒体记者,从9月1日至9月10日,对海口、澄迈、儋州、昌江、文昌、定安、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等超限超载重点区域进行执法督导,主要督导内容是有关各市县治超工作领导机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治超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开展治超宣传及责任书签订情况及超限超载源头(货、车、路)和严重损坏路线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还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省联合执法督导工作组人员由省交警总队和省公路管理局组成,三个组共查扣超限超载车辆377辆次。(具体见附表)。其中在陵水查处一辆6轴车22轮运输河沙车辆,经检测仪检测,总重为125吨,超出规定载重70吨,超限率达127%,为我省开展治超工作以来查处最为严重的案例,按规定处罚16000元、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款2800元,司机被记6分;拘留不配合检查、冲卡和阻挠执法人员5人,其中,强制恢复擅自改装车辆80多辆;卸载和分载货物4000余吨。

由于宣传工作到位,据统计,近期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的治超新闻报道56篇,产生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省执法督导工作组下真功、动真格,按照执法程序,严管重罚,主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对市县政府治超工作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和影响;部分车主也深受触动,纷纷自行恢复原状,昌江、文昌等市县自行恢复车辆185辆,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近期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1、车辆超载率明显下降。通过全方位宣传发动和组织交叉执法督导行动, 有力遏制违规超限超载现象的反弹。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违规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根据澄迈老城和三亚桶井两个重点治超检测站查处的数字统计,从2009年5月至8月23日之间,每天平均单车超载率均在52%以上,8月23日我省全面整治启动后,每天平均单车超载率下降到15%以下,重点路线重点路段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

2、部分车主守法意识明显加强。受治超宣传和政府高压治超工作影响,部分车主深受触动,合法运输意识明显加强,纷纷自行恢复原状,据统计,文昌、昌江等市县自行恢复车辆达185辆,其中,文昌120辆、昌江38辆、其他市县20多辆,为治超工作开启了另一个良好的开端。同时,我省部分市县罐装车车主也积极筹划成立罐装车运输协会,进行集约化经营和市场化运做,规范运输行为,使我省部分车型运价合理回归。

3、交叉执法督导工作威力大、效果好。省执法督导工作组下真功、动真格,按照执法程序,

严管重罚,主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据统计,近期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的治超新闻报道56篇,产生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对市县政府治超工作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和影响;部分源头单位和车辆车主也深受触动,采取实际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部分市县治理力度加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2009]149号)要求和《交警与公路部门联合交叉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定安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联合治超活动组长符福来亲临整治现场指导工作。当看到有些司机车主现场怠慢执法和找人讲情时,他指出:“对违反规定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讲情面、讲人情,要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理。”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5、部分市县政府重视源头管理。琼海、万宁、澄迈等人民政府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治超“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发挥政府机构在治超工作的牵头组织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对超限超载单位源头进行了摸底调查,对主要源头点责令其签订限制超限超载保证书。

四、当前主要存在问题

1、个别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市县政府虽按规定设立对省政府部署的治超工作重视不够,临高县政府至今尚未按要求成立或调整县治超工作领导机构,也未将机构成员和工作方案上报省治超办,治超工作开展没有步入正轨。部分市县只图形式,缺乏实质性的行动。

2、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大部分市县已按设立治超办公室,但未按照“四有”(有工作领导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有专门办公人员、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开展工作,也没有固定的信息员,各部门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工作没有形成合力。

3、源头监管严重缺位。部分市县对源头监督管理不够重视,目前,除了澄迈、琼海、万宁等市县源头调查和部分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外,其他市县工作滞后,没有按规定进行源头调查,没有和重大运输源头点签订责任书;属地运管部门没有按要求对重大运输源头点进行专人派驻。尽管是已经签订了责任书,监督管理也不到位,基本上流于形式。

4、非法改装车辆没有得到有效整治。大部分市县对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的力度不够,没有进行相关宣传发动工作,未组织执法部门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恢复,目前,除了昌江和文昌,没有收到其他市县车主对非法改装车辆自行恢复原状的报告。

5、治超问责有待加强。由于治超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我省目前尚未出台有关治超工作问责制度,缺乏必要责任倒查和追究的法制手段,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6、人员缺少和资金紧缺。人员和资金条件有限仍然是当前治超工作的瓶颈。当前我省执法人员普遍缺编,随着我省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的我省治超路政执法人员显然不法适应长期的治超任务;在当前各市县财力普遍吃紧的情况下,也难于安排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治超工作中来;各市县缺乏治超停车场和卸货场,部分市县公安和交通现有停车场较小无法容纳查扣的治超违规车辆,限制了治超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7、各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够。各市县执法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综合整治,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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