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太阳能部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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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可再生能源法太阳能部分解读

前言:

最近在微博上发140字以内的短消息的时候,我常常提到的一个观点就是,如果不加思考,不提建设性的建议,不做调研就发言的话,就是“浪费”新浪服务器的电,就是间接浪费全国人民的脑力和精力。

而上周在Solarzoom上的一个帖子,以洪水来了,老伯相信上帝会来救他的故事对现状做了个比喻,引来一些评论,有读者认为深度不够。

为了能对我的一些观点进行“深度支持”,我试图在德国EEG(德语ErneubareEnergie Gesetz可再生能源法)里找一些“理论支持”。晚上找到2011年6月30日,德国议会通过的最新版本--2012版EEG。

是以解读之。

为什么要立这个法?

2000年最初立法的时候,给人的感觉还有点虚,说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了达到欧盟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限额,等等。如今到了2012年版,其产业发展已经成熟,积累了很多经验,从业人员已经达到36万人之多,在筹备修订新版法律的时候,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新版法律明确指出,立法的目的是在不额外给大众带来大负担的前提下,既让气候环境受益,又能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更主要的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进行支持!

一句话道破天机!德国整个国家基本上“山青水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工厂排放基本不会给任何动物的生活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工业发展,电力消耗也都一直稳中有进,电网稳定。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呢?从先期的语焉不详,到如今的“白纸黑字”,德国人认准了通过补贴技术来发展经济的“法则”。

“科技兴国”,时髦的“可再生能源法”也是围绕这个国策的。

太阳能在德国发展了这么多年,世界上每两台生产太阳能电池片的设备就至少有一台是德国企业做的,技术已经相应成熟。对此,还需要很大的补贴吗?

他们现在的重点是“海洋风电”。

回过头来看三四年以前,他们在08年经历过行业低谷以后,通过“绑架”意大利,制造了行业的“鼎盛”,造成了光伏制造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丰厚利润。这一招是如此成功,以至于他们可以很自豪地宣布在“海洋发电”上会继续这样。

法律画了多大一个圈?

我们在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时候,经常在电视里听到的歌,其中有一首“有一个老人…画了一个圈...”这一个圈,让我们的经济一直在“摸索”中发展,不断创造新的纪录。如果我们在看德国的新能源补助的时候,也用这种“圈圈”的观点来看,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在立法的时候已经通过这几年的经验积累,把补贴将会带来的影响通过数学模型做了各种预测,并有相应的“调解”方案,以确保这个圈正好到位。

在细读以后,很难相信,他们对全国的光伏补贴计划年度最高支出9亿欧元(2020年),在这之前和之后的每年,政府的补贴都会少。按照2010年他们年度安装9GW的水平来算,每瓦约合1元人民币。而从2010到2011,我们国家的组件产品价格平均降了5元人民币/瓦。这些“有计划”的让厂商降价的行为,促成了他们的自信,对于补贴,他们只是毛毛雨,操作起来就很简单了。

相比之下,我们国家呢?无论是山东,江苏还是青海等省市,补贴起来都没这么有底气吧。嘴上讲着2014年光伏价格将要下降到一定的水平。但是如果倒下去一大批企业,没有持续降价的空间和可能,到时候“同价并网”还是一句口号。

EEG2012法律深处

从Google里输入EEG 2012,可以很轻松地被链接到环保部的网站上去,找到81页的法律原稿,18页的“FAQ”常见问题解答,以及204页的对2011版的修改建议。这三个文件揭示并解释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现象和问题,结合我自己的理解,分享如下:

发展新能源,为的是“藏富于民”。

目前,德国的电网的模式是,四大电网输配电公司主导德国全境的电力发电,输配,另有3000多家电力“销售商”,将“四大”公司的电力销售到三千三百万德国家庭以及一千多万德国企业去。在过去,电厂的发电设备,输配电的设备都是这几家拥有。有了新能源以后,都是分散型的。50%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所有权在私人手中,“四大”只占了10%。

――这是很巧妙的“财富转移”,在中国“国进民退”的背景下,民营企业机会大吗?

政府的作用是公布信息

新的能源法,把环境部的职责写得很清楚。他们要去找相应的人来完成相应的事情。要负责统计数据,负责到时候公布相关数据,出相应的报告。甚至他们的报告的成本是多少也都有了估算,每一个报告需要的大致时间也都计算出来。政府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收钱干活”,还得“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这种事情,隔我们太远,不去想它了。

对投机取巧有很严密的针对措施

不知道他们是因为基督教的原因“相信人都是罪恶的”,还是因为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他们吸取了太多的经验教训。在2012版本里,对“一电多卖”,“市电充了蓄电池当可再生能源电卖”,“设备改装升级多卖”,“测量值与理论值概念混淆”,“卖上网证”,“大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等“滑头”一一剖析,明令禁止,并有相应的预检查方案。

――我们在制定“金太阳”时,咋就没人看这些呢,还是看了没说?

模式丰富,有激励,有风险

2012版,把每一个拥有“发电设备”所有权的“业主”都看得很平等。大家都是“财产所有者”没有什么大小之分,就像在“股市”里一样,大家都是股民。每个人手里的东西相当于都是各种不同的“股份”,可以自由买卖。三种大模式:享受固定补贴,自由上网,自用拿补贴。

――中国目前似乎只有一个“冤大头”,谁傻啊,配合并网,让别人吃香的,喝辣的?

有信息平台,“释疑”中心

针对政策的多样性,以及政策会涉及到各行各业,大家能有预测到民众会有很多问题,甚至会有很多争执。这个时候,去找谁呢。几个部委在2012版的法律里面共同决定在环境部下面设一个独立的“释疑中心”(Cleaningstelle借鉴于英语的德语词,不知道怎么翻译才好,先用这个词再说)这个部门负责“解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找他们,由他们去协调其他部门。他们已经预计到2012年,大家问题会比较多,所以已经给他们了预算,多找一些人,同时他们也自己承认,效率可能会降低一些。

――唉,这就是我们希望的“有关部门”。

政府巧妙宣传,百姓接受并参与

首先CO2被描述成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全民从幼儿园开始,就接受“绿色”教育。很多中小型的企业赶时髦,对于任何节约能源的举动,都有往减排多少二氧化碳上靠的习惯。在FAQ中提到,每吨二氧化碳对经济的损害是70欧元。

其次是对传统能源的依赖。2009年俄罗斯把往东欧的气阀关小了一点,东欧人“人冻了”,德国人“心动了”。他们急切地想摆脱这种对外来能源的依赖。为此他们曾同意延长核电站的使用时间。但是日本福岛电站出事以后,他们又变了。

最主要的是,他们没有明说,但是却有让大家知道,投资可再生能源,比如说光伏,年收益率基本上在9%左右。同期银行利率3-5%,如果你有闲钱,你会心动吗?

――中国的宣传,靠的是邻居家的宝马和上市。看看周边那个人火起来了,就去跟上。

政府控制节奏,而不控制“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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