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学习评估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纳党发[2010] 号

关于印发《纳日松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机关支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党委(工委、党组):

现将《纳日松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对照落实,切实抓好本单位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2011年4月3日

纳日松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建设,健全学习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检查考评表彰工作,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有关要求和省市区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在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中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促进江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检查考核范围及对象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重点考核:

1、各党委中心组及其成员;

2、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

3、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心组及成员;

4、重点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心组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内容

1、学习制度。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考查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考勤制度、自学制度、调研制度、督学制度、通报制度、考核制度等是否健全;学习的保障、激励、约束、考核等机制是否完善;中心组组长能否以身作则,作理论学习的表率,是否认真促学、督学。

2、学风建设。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效和示范效应。主要考查能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认真落实理论学习计划,做到真学;能否紧密联系领导干部主观世界的改造,切实解决干部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真信;能否紧贴中央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发展实际,学以致用,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做到真用。

3、理论素养。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主要考查对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场观点方法是否熟悉;对重要的理论观点及中央的重大决策能否联系实际形成自己的认识;对履行工作职责必须具备的各种知识掌握是否充分。

4、运用能力。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主要考查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领导、谋划、推动科学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把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内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

四、检查考核方法

对中心组的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检查(抽查)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平时检查(抽查)方式:

1、学习检查。党委中心组每年要在年初将学习计划、年底将学习总结上报。利用目标管理系统,每季度对各党委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填报理论学习考核登记表。

2、学习巡视。区委宣传部将根据情况,组织中心组成员(分管领导)或会同有关部门派人列席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举行的专题集中学习活动,督学促学。

3、学习抽查。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力量,不定期抽查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情况。

(二)集中检查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汇报。

2、查看文档。查看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学习安排和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考勤和中心发言材料,以及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

3、民主评议。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填写《中心组及其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评议表》,对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世界观改造等情况进行评议。

五、检查考核结果运用

1、评级。考核采取百分制,按照标准化的考核评分细则得分排序,按一定比例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反馈。集中考核后,结合平时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各党委(工委、党组),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3、归档。建立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学习档案库,将平时检查(抽查)和集中检查考核情况逐一收入学习档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文明单位评定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得被评为文明单位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先进单位。

4、表彰。原则上每两年对理论学习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受区委表彰的“先进党委中心组”,必须在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六、组织领导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在镇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评工作组,由镇直机关党委单位负责人组成,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考评。镇党委中心组考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制定考核评比办法及细则、组织检查考评专班、拟定考核等次上报区委审批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纳日松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评分表

纳日松镇党委(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

习考核评分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