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普查作业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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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普查作业细则

1探测范围:

6米以上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以下简称街巷)已形成道路,能通汽车道路,以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内边线为界;以道路两侧第一排建筑物内边线为界;穿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其他居民区等(以下简称面积单元)的具有转输功能的管线(给水、燃气的干管,排水管管径≥200mm、方沟≥400 mm×400mm)。

2取舍标准:

各类管线取舍标准按下表执行

注:排水管道的管径指的是内径,其它管道的管径指的是不含保护层的管道外径,有保护材料的管线断面尺寸指的是管块或管沟的内壁尺寸。

2管线规格量取要求

(1)管线规格用钢卷尺下井量测,单位用毫米表示。

(2)圆形管道量测其内径,排水沟量测矩形断面内壁的宽和高,电缆沟道量测沟道断面内壁的宽和高,电缆管块或电缆管组量测其最大外包络尺寸的宽和高,地下综合管廊(沟)量测矩形断面内壁的宽和高。

(3)量测结果应与地下管线现状调绘图进行对照,当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实地量测内容为准。

(4)同一规格的地下管线其管线规格记录应统一,圆形管记录管径直径,举行管记录宽X高,“X”是大写的英文X,不能用x,*,×代替。

(5)电力或通讯管线,应查明管块、排管孔数、实际使用孔数。调查电力的电压,管组中含有多等级电压时以最高电压记录。

(6)燃气管道需要调查管道的压力,压力分为低压(压力≤5Kpa)、中压(压力>5Kpa,≤0.4Mpa)和高压(压力>0.4Mpa,≤1.6Mpa)。

(7)工业管线分为无压(压力=0)、低压(压力>0,≤1.6Mpa)、中压(压力>1.6Mpa,≤10Mpa)和高压(压力>10Mpa)。

(8)对测区内所有的窨井,要注意调查井盖的材料、尺寸、井深(地面至井底的深度)。

(9)对于井任意一边大于或等于2米的,均需定井边框,综合管沟、排水沟宽度≥2米,需定沟边线。

3、管线探查的一般要求:

(1)隐蔽地下管线探查应在线路特征点处设置管线点,在无特征点的直线段上也应设置管线点,其设置间距不应大于75m 。

(2)当管线弯曲时,至少在圆弧起讫点和中点上设置管线点。当圆弧较大时,应适当增设管线点,以保证能准确表述其弯曲特征。对非城市主干管线进墙、入室等进入非普查区域边界处应设置管线点,其管线特征为非普点。

(3)对管线的弯头、三通、分支等特征点,应在管线的各个方向上至少测三个点,且三个点位于一条直线上,通过交会的方法定出特征点的具体位置。

(4)管线埋深的测定必须在对管线进行精确定位之后进行;压力管道、直埋、管埋、管块等电缆的埋深为地面至管(缆、块)顶的深度;自流管道、管沟的埋深为地面至管(沟)内底的深度;所有管线使用仪器测深时,必须首选比值法测深,同时应考虑其信号的对称性;每点埋深应测两次以上,较差在规定限差之内取均值作为该点埋深,否则应查明原因;当采用管线仪无法确定管线埋深时,可采用钎探法、电磁波法或机械开挖的方法确定;现场条件不允许开挖或钎探时,应将问题记录下来;对管线的弯头、三通、四通、分支等特征点,测深应在特征点以外的直线段上进行。

(5)测区内缺乏明显管线点的盲测区,要分别采用磁偶极感应法和工频法进行扫描搜索金属管道和带电的电力电缆。其具体方法为:根据方法试验确定的最佳收发距,利用平行搜索法发现异常点,再在异常点上用圆形搜索法确定管线走向,然后沿管线走向进行追踪探测、定位和定深。

(6)对金属护栏、隔离栏,工作时应提高至一定高度使接收机的底部或上部线圈中的一个与栏杆的横杆高度一致,此时金属护栏的干扰信号最小,达到压制干扰的目的。

(7)对相互平行的管线,设置管线点时,要对该点附近所有的管线同时设置管线点,不可只对某一条管线设置管线点,而对其他管线不设置。

(8)接边点是指本单位测区内管线与相邻单位管线衔接的管线点,各小组之间接图的点不能称为接边点;各小组的管线接边,必须记录到相邻小组的该类管线的明显点上,并且统一管线的管径,材质,埋深属性。

水泥路面下的钢筋网,在探查时易被激发产生电磁场,干扰地下管线的异常,此时应将发射机提高一定高度避开钢筋网的影响,可测得深部较弱管线异常。

5 管线点编号及实地标注要求:

管线点编号按“管线小类代码(两位)+组号(两位)+流水号”表示。

实地标注方法,管线点的地面标志,应尽量保证在管线探测成果外业验收前不毁失、不移位和易于识别,用钢钉、木桩、凿子刻上“十”字,滑石笔、红色油漆等方法实地标注并加注点号。在不宜标注点号且不能实时测量的地方,采用在管线手图上记录栓距。但须注意的是,各小组作业范围边缘实地标注管线点号时,必须加上小组号,组内的管线点号实地标注时省去小组号。

在井盖上设置明显点时,应用油漆在井盖上标注点位,及管线的连接方向示意线。

6、管线探查记录表填写要求:

1.管线点编号按“管线小类代码(两位)+组号(两位)+流水号”表示,在地下管线探查记录表中,第一行以“管线小类代码(两位)+组号(两位)+流水号”表示,第二行只写流水号。管线点号不允许重号,点号中不可是使用“—”或“-”。必填项。2.连接点号:管线连接方向点号。必填项。

3.特征:管线点的特征用代码表示(见表1)必填项。

4.附属物:管线点的附属物(见表1)

5.材质:各类管线材质有区别,参见(见表2)。必填项。

6.管径/断面尺寸:各种圆管类地下管线的管径一律按公称直径填写,电缆直埋时,管径项为电缆本身的直径;对于断面尺寸指的是管沟的横断面尺寸(圆形断面应量测其内径,矩形断面应量测其内壁的宽和高,拱型顶沟道应量至最高处)或管块组合的

外廓线尺寸,单位用毫米表示;

7.埋深:电力、通讯直埋电缆和管块、给水、煤气和工业等有压力的管道应量测外顶埋深;电力、通讯沟道、排水管沟、地下沟道和自流管道应量测内底埋深;必填项。8.已用孔数/总孔数:指埋设方式为“管埋/管块”的已用孔数为线的占用孔数,总孔数为管块的总孔数。

9.电压(压力):电力电缆的电压注记按权属单位提供的数值,以kV为单位填写。其他需填写压力的管线,按权属单位提供的内容按低压、中压、高压填写;

10.埋设年代:根据资料填写埋设年代。

12.井盖规格:填写井盖的直径或长宽。必填项。

13.井盖材质:各类管线井盖材质参考附表。必填项。

14.所在道路:以道路标牌为准。

15.埋设方式:直埋、管埋、管块、沟道和综合管沟。必填项。

16.井深:管线井的井底相对于管线点地表的埋深。必填项。

17.备注:填写实地情况,如井盖被埋,水淹等。

18. 探测日期必填项。

19. 所在道路必填项。

管线附属物及特征(表1)

给水管线

对象类别对象名称备注

给水管线

原水管线

输配水管线

给水管线

地面建构筑物阀门井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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