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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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监督力量,加强协调统筹,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五大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司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整合公司纪检监察、监事会、职代会、审计、工会、法务等监督力量,学习、交流、沟通、研究解决公司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科学整合监督合力,不断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法规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结合公司实际,讨论制定有关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交叉性、疑难性问题。
(三)汇报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分析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及处理意见。
(四)协调解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五)探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六)对公司“三重一大”、工程建设、资产管理、资金存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各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风险点、风险源进行联合调研,对重要问题进行联合监督。
(七)讨论决定其他有关监督事宜的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人员的组成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纪委书记(或纪检监察分管领导);会议成员由公司纪委委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工会、办公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承担日常工作。监察监事审计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好会前议题征求等前期筹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将会议纪录、会议纪要以及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存档。会后同时抄报公司党委。
(三)协调、督促各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四)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要情况及时向召集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