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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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近年来,宁津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在前进中与时惧进,在发展中开拓创新。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先后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出了许多新问题,并亟待加以认真解决。
一、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交通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对农业机械推广的扶持,农业机械保有量逐年递增。特别是农村加工、机电提灌等作业机械已进千家万户,农用车、拖拉机已成为农村运输的主要工具。目前,全县拥有拖拉机12077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438台,小型拖拉机2639台,小麦联合收割机1420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421台,小麦免耕播种机45台。农用运输机械56492台,柴油机59054台,各类小麦玉米精播机10507台,棉花播种机4100台,拔棉柴机3500台。当前,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中,农机行业重点存在三个方面的隐患:(一)农村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的制约和文化素质落后的影响,农机运输安全严重地存在着“三差”。一是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尽管自2003年以来,县农机监理站采取每季度进行一次机手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操人员参训自觉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事故案例等内容的安全教育,但是农机驾驶员忽视和放松安全驾驶仍然存在:无证驾驶,报废车、带“病”车、“黑”车从运,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载客搭人,不办理保险,不按期参加车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有发生。二是从运行路况差。乡村路面窄窝坑多、弯道多,加之受雨水冲袭、养护管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乡村道路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驾驶的车况差。一方面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重挣钱,轻机车保养、维修,超负荷装载运行;另一方面由于路况差,更容易造成机械安全性能损害,从而加速了机车“老化”影响安全运行。
(二)农村加工作业机械安全隐患。一是农村加工作业机械数量多、分布广,安全管理难度大,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得到督查整治;二是绝大部份操作手缺乏正规的操作技术培训,安全意识差;三是机器维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购买配件极不方便,易造成“病机”作业,潜伏着很多安全隐患;四是加工房设置简单,安装电线极不规范,危险区域、部位警示标志、防护措施设置不齐,时常会发生农机安全事故;五是无证操作农业机械较为普遍。
(三)农机企业安全隐患。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农机企业面临着资金困难、人才缺乏等突出矛盾,从而造成小型农机企业逐步走向衰亡,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
二、影响农机安全管理的主要原因
随着农机数量的增多和农机事故对人民群众的损害,从国家到地方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机安全生产。但是,一些措施不完善制约着农机安全的管理。
(一)地方政府要求与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农机监理操作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农机部门主要负责拖拉机入户、检验及其驾驶证办理、审验等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机关是公安交警部门。但是,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上级政府又明确了农机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农机部门“组织农机管理人员深入乡村道路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检查,严管严治拖拉机违章作业、非法载人、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同时,还进一步明确“对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系列,由农机监理部门依法履行公安交通部门的管理职权”。由此可见,农机监理在实施拖拉机、乡村道路动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难以操作的因素。
(二)农机监理工作量大,人员编制不足,财政经费拨款偏少。县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共有14人,其中县农机监理站编制8人(含正、副站长),显然现有编制人数与岗位配置要求人数严重不够。按全县现有农业机械拥有量,县14名农机监理人员,人平担负农用车、拖拉机以千台计算。县财政从未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经费,而且县监理站人头工资只拨不到30%。
三、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针对当前农机安全隐患和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高度的领导。农业机械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具,农机安全生产是促进农机化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为此,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各级农机安全机构、职能要结合国情、农机安全管理实际,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监理机构、职能的法律地位,促进农机安全管理走向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
(二)认真解决地方政府要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农机监理工作难进行等具体问题。政府明确的县农机监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系列、乡村道路实施安全管理具有实际意义,弥补了公安交警警力不足,在强化全县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也加强了农机安全管理。但是,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实施执法主体。因而,要从保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实际出发,建立与此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提高可操作性和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三)及时解决机构编制、监理人员着装、监理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县农机监理站编制8人,这是十几年前核定的编制人数,而10多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增加了好几倍,显然这个人数管理上万台农业机械必然是鞭长莫及,所以必须解决增编问题。农机监理人员如果便装执法,会影响农机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执法的严肃性,况且,农村加工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属农机监理范畴。必须统一解决着装问题,并把农机监理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范畴。农机安全管理需要很多投入,(如车辆及燃修费、装备等),加之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农用车移交公安交警管理,监理收费项目明显减少,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装备的投入,及时解决经费不足等问题。
(四)农机监理要保持和发挥过去在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措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机械的发展,农机安全管理创建了很多好办法和措施。比如,建立农机安全层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农机驾操人员“安全日”活动,扎实搞好农机安全路检路查及专项整治等,有效地遏制了农机事故的发生。这些办法、措施及经验,无论在任何时期、任何情况下,都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五)要扎实抓好农机驾操人员安全教育。事实证明,农机驾操人员违法违章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存在农机安全隐患,发生农机事故,很大程度都是因为农机驾操人员安全意识差所造成的。要定期开展农机驾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形成制度,运用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和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同时,在农机安全检查中,对违法违章者坚持严管重处、不接受安全教育不放过的原则,提高驾操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把农机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