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为深入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同时,为探索构建合理农业经营体系有效途径提出个人见解,近日,笔者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结合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笔者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相比,规模经营较大,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类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四大类型。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主要承担着农产品的生产职能,发挥着对小规模农户的集约示范效应,体现的是专业性。农民合作社是产前、产中或产后的组织联合,实现农民合作共赢的目标,体现的是组织性。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用先进技术、资金、现代经营理念融入农业领域,体现的是示范性。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

忻城是个以农业为主业的县,农民人口最多、农用地面积最大。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培育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新型农业主体、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质并举,蓬勃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过去两年每年以25%以上的数量增加。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20xx年全县达到56个,比20xx年增加16个,20xx年全县达到76个,比20xx年增加20个。同时着力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工作,截止目前,获得国家级示范社有1家,自治区级先进社2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4家,来宾市级示范社17家。这些荣誉的获得,助推了该县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就家庭农场而言,从无到有,20xx年全县只发展了5个,20xx年全县达到28个,比20xx3年增加23个,经营内容覆盖粮食、蔬果、花卉苗木、水产等多个领域;经营土地8833亩,从业人员近3万人,每年经营农产品100万吨以上。来宾市级以上龙头企业7家,年销售收入6亿元,带动农户9万户。

二是新型农业主体经营方式活。新型经营主体获取土地形式有:租赁、承包、股份合作、股份制、“四荒”拍卖等;业主资本组织形式有:合伙、股份合作、股份制、独资等;从事经营领域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等。目前已呈现了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拓展,由农业生产向农业

企业转变,由各自为阵向联合战线推进的可喜态势。全县56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聚集社会闲散资金6多亿元,成为现阶段增加农业投入的重要来源。

三是新型农业主体带动能力明显增强,辐射效应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合作销售收入1亿多元,带动促进周边农民增收超过2亿元,成为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力军。据调查,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土地一般亩用工40个左右,每个工日80—100元。农民通过打工,不仅获得了务工收入,而且学到了致富本领。天元合作社每年雇请当地民工支付劳务费达80万元,被租地户户平纯收入8000多元。在合作社的带动和辐射影响下,安东村形成了千亩外向型蔬菜标准园。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广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返利等利益联结方式,建立与合作社、基地、农户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以“公司+基地+农户”等生产模式,不断加深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带动8.5万农户从事高效农业生产,带动农户增收9.8亿元。

四是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更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各项资

源合理配置,土地的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据调查,同样是种蔬菜,由大户经营的蔬菜亩均产出达到9566元,比普通农户种植提高了22%。

五是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我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7家超市建立了供应关系。采取农超对接、平价直销、展销等多种途径,销售优质农产品,年销售额近1000万元,组团闯市场的优势逐步得到发挥。

三、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的推动作用

在全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下,推动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推动了土地有序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将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按照“三有”(即有有标牌标识、有技术标准、有专人指导)、“四统一”(即统一集中育苗、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销售)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为解决农民外出务工无人耕种承包地导致土地抛荒的问题找到了有效途径,推进了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初步统计,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87万亩,其中流转100亩以下的2.7万亩,100-500亩的1.2万亩,500-1000亩的0.6万亩,1000亩以上的0.37万亩。

二是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信息和技术等优势,不断地引进新品

种,推广新技术,采用新机制等,影响和带动了周边群众生产,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xx年全县粮食播面36.3万亩,经济作物播面27.7万亩,粮经面积比达到5.6:4.4,产值比达到3:4。

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农业规模开发,不仅提高了自身的效益,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达到了“双赢”效果。20xx4年,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基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66元,高出全县平均水平484元,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一是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二是农民获得一定的务工收入。农民打工每天获劳务费80元左右,足不出村,既可护家,又能挣钱。三是新型经营主体开发带动农民增收。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以新产业、新品种为主,价值高于传统农产品,采用订单等形式向农民推广,农民从中获得收益)。

三、强化农民培训。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务农劳动力老龄化越来越明显,“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只有加快培养新一代职业农民,吸引农村高素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才能很好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我县各地十分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做到了年初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每年完成农业部“阳光工程”项目培训新型农民1.7万人左右,20xx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