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第二章货币资金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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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开立账户的管理
❖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11
➢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 现金收付的账户
➢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 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 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7.会计核算设置科目:“银行存款”科目
17
(三)银行汇票
1.定义: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 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用于异地的各种 款项结算(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全国范围限于 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 的银行机构办理)。尤其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 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31
2.4其他货币资金
设置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外埠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 ——信用卡 ——存出投资款
32
银行汇票存款的核算
1.企业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开户 银行,取得汇票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贷:银行存款
2.使用银行汇票支付款项后,应根据收到的发票账 单及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有关副联等凭证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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ຫໍສະໝຸດ Baidu (2)不定额备用金制
——又称临时备用金,是指单位根据内部各部门或 工作人员临时的用款需要经批准并预付的备用款 项。 ➢ 财务部门根据用款凭证一次性审批报账, 采用多退少补的方法予以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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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存现金的清查
1. 现金清查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 2. 清查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3. 账务处理 (1)单纯记账错误: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 (2)待查原因: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第二章 货币资金
✓ 2.1 货币资金的性质与范围 ✓ 2.2 库存现金 ✓ 2.3 银行存款 ✓ 2.4 其他货币资金 ✓ 2.5 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上的列示
1
重要内容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2
2.1货币资金的性质与范围
分类:根据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及其用途 的不同,货币资金可以分为库存现金、银行 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五)汇兑
1.定义: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 款人的结算方式。
2.使用区域范围:用于单位和个人异地之间各种款 项的结算 3.分类:可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4.特点: ⑴划拨款项简便、灵活; ⑵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的、零星采购时,可在异地 开设采购专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 计付利息。会计上称该临时存款为外埠存款。 5.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13
4.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5.特点:见票即付,具有信誉高、支付能力强 6.规定 ⑴允许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转让票据权利或授权 他人一定的票据权利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转让人称为背 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 转让出去。⑵只办理全额结算(多余款以支票或现金方式退 回付款单位); ⑶银行本票遗失不予挂失 7.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
➢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 立的账户
➢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 账户
12
(一)银行本票
1.定义:银行本票是由申请人先将款项交存银行, 再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 换区域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的结算。 3.分类: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不定额 银行本票的金额用压数机压印;定额银行本票面 额为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和50 000元。
⑵允许背书转让,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贴现:又称贴息兑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 背书后转交银行,经银行受理后,从票据的到期值中预扣 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息后,获取余款的一种票据转 让行为。
21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是由收款
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 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如果汇票到期,付款人的存款户余额不足支付,其开 户银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收款人,由其自行处理。 同时,银行按规定对付款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如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已办理贴现,银行则将以贴现 的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贴现人,并对贴现人执行扣款, 扣款不足按逾期贷款处理,同时对付款人处以罚款。
贷:银行存款 4.销卡时,单位卡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基本存款户,
不得提取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37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核算
1.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5
(二)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 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所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该单位3-5天正 常零星开支所需,距银行较远的单位经核定可放 宽至最多不超过15天正常零星开支所需。
6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管理
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营业终了前 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 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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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汇票
1.定义: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 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用于同城或异地 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20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 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4.规定
⑴结算双方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5.特点:手续简便,收付款及时,支付能力强 6.规定 ⑴转账支票在批准的地区允许背书转让,付款期10
天; ⑵现金支票可以挂失(声明作废),转账支票和空白支
票不能挂失;
16
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并按票面 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 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 的,银行将停止其签发支票。
28
⑸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 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4.分类:分邮寄和电报两种 5.规定 ⑴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办
理托收。 ⑵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
及时通知付款人。
29
⑶付款人承付货款的方式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 两种; 验单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 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
3
2.2 库存现金
▪ 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 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 特征:具有货币性、通用性和无限制可流 通性等基本特征
4
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库存现金使用范围的界定:8条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4
外埠存款的核算
1.企业将款项委托开户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应根据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3.采购完毕,如外埠存款尚有剩余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不得“坐支”现金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
存现金
7
备用金的核算
1.备用金的定义:是指企业拨付给内部用款部门或 职工个人为办理企业经济业务所需的日常零星开 支的备用款项,比如差旅费、零星办公费支出等。
2.备用金的管理(2种方式) (1)定额备用金制
——是指单位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 根据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的实际需要而核定一个现金 数额,并保证其经常保持核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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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存款的核算
1.企业申领信用卡,按照有关规定应填制“信用卡
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存发卡银 行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2.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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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他账户续存
资金的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⑵结算中如有争议由双方自行处理。
6.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银行存款”科目
26
(七)异地托收承付
1.定义: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 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 付款的结算方式 。 2.使用区域范围:异地结算 3.使用条件: ⑴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 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 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银行存款”科目
24
(六)委托收款
1.定义: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 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使用区域范围: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 用。 3.分类:可分邮寄和电报两种 4.付款期限:付款人应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 内主动通知银行付款
25
5.规定: ⑴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
18
3.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4.特点:票随人到、使用灵活、兑现性强 5.规定 ⑴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⑵银行汇票可办理差额结算,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
人; ⑶银行汇票不慎遗失时,如遗失的银行汇票是填明 “现金”字样的应立即向兑付银行、开户银行请求挂失;如 遗失的银行汇票填明收款单位的,银行不予挂失 6.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
33
3.银行汇票使用完毕,如实际采购支付后银行汇票有余额, 多余部分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4.汇票因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未曾使用而退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5.收款单位收到银行汇票后,填制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办理款项入账手续,根据进账单及销货发票等作如下账务 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⑷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 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按逾期付款处理,根据 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付款赔偿金,赔偿金的扣付列为企业销货收 入扣款顺序的首位;
30
⑸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根据充分依据,向银行提出 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6.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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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支票
1.定义: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 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分类: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15
4.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
27
⑵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 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 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⑶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 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
⑷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 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或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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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 存款人签发,并由银行予以承兑的票据。银行承 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 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汇票到期日,如付方无力支付,银行照付,并对 付方实行扣款,扣款不足部分按逾期贷款处理, 每天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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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银行存款
1.银行存款开立账户的管理
❖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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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 现金收付的账户
➢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 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 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 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
7.会计核算设置科目:“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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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汇票
1.定义: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 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用于异地的各种 款项结算(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全国范围限于 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 的银行机构办理)。尤其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 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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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货币资金
设置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外埠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 ——信用卡 ——存出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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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存款的核算
1.企业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开户 银行,取得汇票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贷:银行存款
2.使用银行汇票支付款项后,应根据收到的发票账 单及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有关副联等凭证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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ຫໍສະໝຸດ Baidu (2)不定额备用金制
——又称临时备用金,是指单位根据内部各部门或 工作人员临时的用款需要经批准并预付的备用款 项。 ➢ 财务部门根据用款凭证一次性审批报账, 采用多退少补的方法予以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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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存现金的清查
1. 现金清查的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 2. 清查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3. 账务处理 (1)单纯记账错误: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 (2)待查原因: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第二章 货币资金
✓ 2.1 货币资金的性质与范围 ✓ 2.2 库存现金 ✓ 2.3 银行存款 ✓ 2.4 其他货币资金 ✓ 2.5 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上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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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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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货币资金的性质与范围
分类:根据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及其用途 的不同,货币资金可以分为库存现金、银行 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五)汇兑
1.定义: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 款人的结算方式。
2.使用区域范围:用于单位和个人异地之间各种款 项的结算 3.分类:可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4.特点: ⑴划拨款项简便、灵活; ⑵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的、零星采购时,可在异地 开设采购专户,该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 计付利息。会计上称该临时存款为外埠存款。 5.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13
4.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5.特点:见票即付,具有信誉高、支付能力强 6.规定 ⑴允许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转让票据权利或授权 他人一定的票据权利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转让人称为背 书人,被转让人称为被背书人。被转让人可以再加背书,再 转让出去。⑵只办理全额结算(多余款以支票或现金方式退 回付款单位); ⑶银行本票遗失不予挂失 7.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
➢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 立的账户
➢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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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本票
1.定义:银行本票是由申请人先将款项交存银行, 再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 换区域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款项的结算。 3.分类: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不定额 银行本票的金额用压数机压印;定额银行本票面 额为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和50 000元。
⑵允许背书转让,可向银行申请贴现;
贴现:又称贴息兑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 背书后转交银行,经银行受理后,从票据的到期值中预扣 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息后,获取余款的一种票据转 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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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是由收款
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 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如果汇票到期,付款人的存款户余额不足支付,其开 户银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收款人,由其自行处理。 同时,银行按规定对付款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如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已办理贴现,银行则将以贴现 的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贴现人,并对贴现人执行扣款, 扣款不足按逾期贷款处理,同时对付款人处以罚款。
贷:银行存款 4.销卡时,单位卡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基本存款户,
不得提取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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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核算
1.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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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 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
所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不超过该单位3-5天正 常零星开支所需,距银行较远的单位经核定可放 宽至最多不超过15天正常零星开支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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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库存现金收支的管理
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营业终了前 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 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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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业汇票
1.定义: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 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用于同城或异地 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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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 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4.规定
⑴结算双方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5.特点:手续简便,收付款及时,支付能力强 6.规定 ⑴转账支票在批准的地区允许背书转让,付款期10
天; ⑵现金支票可以挂失(声明作废),转账支票和空白支
票不能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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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并按票面 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 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 的,银行将停止其签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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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 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4.分类:分邮寄和电报两种 5.规定 ⑴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办
理托收。 ⑵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
及时通知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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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付款人承付货款的方式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 两种; 验单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 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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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库存现金
▪ 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 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 特征:具有货币性、通用性和无限制可流 通性等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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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的管理
(一)库存现金使用范围的界定:8条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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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存款的核算
1.企业将款项委托开户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应根据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3.采购完毕,如外埠存款尚有剩余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不得“坐支”现金 不准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
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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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的核算
1.备用金的定义:是指企业拨付给内部用款部门或 职工个人为办理企业经济业务所需的日常零星开 支的备用款项,比如差旅费、零星办公费支出等。
2.备用金的管理(2种方式) (1)定额备用金制
——是指单位对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 根据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的实际需要而核定一个现金 数额,并保证其经常保持核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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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存款的核算
1.企业申领信用卡,按照有关规定应填制“信用卡
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存发卡银 行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2.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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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他账户续存
资金的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⑵结算中如有争议由双方自行处理。
6.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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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异地托收承付
1.定义: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 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 付款的结算方式 。 2.使用区域范围:异地结算 3.使用条件: ⑴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 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 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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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收款
1.定义: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 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使用区域范围: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 用。 3.分类:可分邮寄和电报两种 4.付款期限:付款人应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 内主动通知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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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定: ⑴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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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4.特点:票随人到、使用灵活、兑现性强 5.规定 ⑴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⑵银行汇票可办理差额结算,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
人; ⑶银行汇票不慎遗失时,如遗失的银行汇票是填明 “现金”字样的应立即向兑付银行、开户银行请求挂失;如 遗失的银行汇票填明收款单位的,银行不予挂失 6.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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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汇票使用完毕,如实际采购支付后银行汇票有余额, 多余部分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4.汇票因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未曾使用而退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5.收款单位收到银行汇票后,填制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办理款项入账手续,根据进账单及销货发票等作如下账务 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⑷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 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按逾期付款处理,根据 逾期付款金额和逾期天数,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付款赔偿金,赔偿金的扣付列为企业销货收 入扣款顺序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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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根据充分依据,向银行提出 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6.会计核算设置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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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支票
1.定义: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 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 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区域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3.分类: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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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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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 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 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⑶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 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
⑷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 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或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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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 存款人签发,并由银行予以承兑的票据。银行承 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 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汇票到期日,如付方无力支付,银行照付,并对 付方实行扣款,扣款不足部分按逾期贷款处理, 每天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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