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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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编号:ST-QC-3-02
编制:
审核:
批准:
浙江三田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1 目的
产品各检验状态的标识是识别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实施产品标识的目的是通过对产品以适当方式进行标示,防止发生产品混淆,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和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各状态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活动。
3 职责
1)仓库负责对待检物品及仓库中产品标识的维护。
2)生产部协同品管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中标识有效性的监督,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直接对追溯工作进行控制。
3)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传过程中的有效性。
4 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标识方式
按以下所列方式选择应用:
——铭牌,标牌,标签;
——产品型号,图号,工号;
——区域划分;
——质量记录或其他选用方法;
4.1.2采购产品的标识,由仓库仓管员以标签、标牌或划分区域的方式,对采购的零部件标明产品型号的方式进行产品标识;
4.1.3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产品标识
生产车间加工传递过程中,以“质量跟踪卡”等记录,按记录表示的要求填写产品型号或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并填写入“自检检验记录”表单内。
在车间停留,易发生混淆的半成品由所在车间按区域摆放,并以标牌(签)标明产品型号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
入库的半成品由仓库仓管员负责标牌(签)标明产品型号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
无论何种原因使零部件从整批次零部件中分离出来,质检员负责以标牌(签)或书写的方式标明产品型号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隔离。
4.2状态标识
状态标识是本厂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状态的标记,实施状态标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错用不合格品。
4.2.1状态标识分类
本厂对监视和测量状态分为以下四类进行控制:
——待检验
——合格
——不合格
——待判定
4.2.2标识方法
按以下方式选择应用:
——标签、标牌
——颜色
——箱(盒)、容器
——印章
——区域或其他适宜的方法
4.2.3外协外购产品状态标识
——待检状态。采购产品进厂后。由仓库仓管员负责放在“待检区”或在产品上挂“待检”标签(牌)进行标识且填写产品规格.型号.名称标识卡;
——合格状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在产品标签上加盖合格章并放置合格标识牌,仓库仓管员负责入库,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可不做状态标识;
——不合格状态。当检验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在标签上加盖不合格章且放置不合格标识牌,仓库仓管员负责放置在不合格区;
——待判定状态。需要进行实验的采购产品,在检测数据尚
未验证之前,由仓库仓管员在产品上挂“待判定”标签(牌)进行标识。
4.2.4生产金工车间制造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待检状态。由生产车间操作者负责放置于抽检台上,并挂有“待检”标牌;
——合格状态。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放置于检验台抽检栏并由检验员放置合格标签以标志标明为合格状态;
——不合格状态。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由车间负责放置于不合格品箱内或由检验员对经评审为返工/返修的产品以文字标志标明,为废品的以红色记号笔在不合格处画×标志标明;
——仓库半成品保管的零部件均为检验合格或经评审可预期使用的产品,可不做状态标识。
4.2.5生产自制零部件完工检验状态标识
——待检状态。由金工车间负责把零部件放置于完工待检区域,并放置“质量跟踪卡”及待检验标识牌。
——合格状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需在“质量跟踪卡”上签字盖章并放置检验合格标识牌。
——不合格状态。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放置不合格标识牌,金工车间放置于不合格品处理区,检验员填写“质量异常处置报告”按“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执行处理。
4.2.6装配车间成品的状态标识
——待检验标识。成品完成后由生产线负责放置于“检验台抽检栏”;
——合格状态。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员放置合格标签作为合格状态的标识;
——不合格状态。经过检验不合格的,由生产车间负责放置于“不合格区”;
——待判定状态。成品只有在型式实验结束后,其检验测量数据尚未验证之前,由检验实验人员负责挂“待判定”标牌(签)进行标识;
——成品库保管的产品均为检验合格产品,不做状态标识。
4.3可追溯性
——品质部负责对有可追溯要求的产品的主要零部件进行监视和测量,对监视和测量结果进行记录,并负责将记录整理、装订、存档;
4.4标识的保护
4.4.1成品的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传递中诸因素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
4.4.2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各部门要求对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进行保护,严禁随意涂抹、撕裂,保证标识整体醒目、完好。
4.4.3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一旦发现无标识的产品,需重新测量、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重新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