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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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信息采集表请您先仔细阅读信息采集填写说明,然后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表
干部本人签字:填表时间:
信息采集填写说明: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出生年月:如实填写到月。(出生年月、参加组织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均不能随意更改,以档案中原始记录为准;出生年月不以身份证为依据。)
3、政治面貌:加入多个党派的填写加入时间在前的党派。
4、政治面貌备注:加入多个党派的除填写政治面貌栏外,还需在此栏注明后加入党派的名称和时间,如“1982.08民建”。
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6、学历学位栏分别填写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7、学历学位备注: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夜大方式获得的学历相应填写自考、成教、函授、夜大。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结业或肄业。
8、毕业院校、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9、学位:详细填写学位类别,如“文学博士”、“法律硕士”、“理学学士”等。
10、培训情况填写2001年以来的培训情况。
11、奖励可只填写地厅级以上表彰的多项情况;惩罚情况必须填写所有情况。
12、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时间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简历范本如下:
1980.09--1984.07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
1984.07--1986.04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助教
1986.04--1988.12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1986.10明确副处级)
1988.12--1998.11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书记(正处级)
(其间:1995.11--1998.06武汉工业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班学习)1998.12—2003.10 湖北省辽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3.11-- 湖北省辽城市委副书记
13、“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情况。本人父母健在的,应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4、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独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15、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16、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厅局级副职(军队副师职)及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7、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填写并在备注栏具体写明。
18、本人近期登记照、工作照各一份,统一采用数码JPG格式。标准要求:登记照为彩色红底照片,横向与纵向比为3:4(尺寸:600×800),像素300万及以上;工作照为彩色近景照片,本人形象占画面主体显著位置,横向与纵向比为4:3(尺寸:800×600),像素300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