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支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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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支取指南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购置、更新、改善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以及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

为加强建筑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文明费专款专用,保障和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和《关于建立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0】211号)文件精神,对安全文明费作如下要求:

一、安全文明费支付、备案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支付进度及比例(表一)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专用账户银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签订《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

2.施工单位开设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报《账户开设通知书》(银行盖章)给建设单位(同一企业在同一县(市)可以只开设一个专户,不需重复开设);

3.建设单位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中标通知书》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核实的安全文明费数额和首付金额意见将首次付款金额存入施工单位开设的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上,银行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签署审核意见(加盖章);多次支付的,建设单位须按照表一的时间提交支付计划,每次支付后提交付款《转账单》到安监站备案;

5.建设单位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账户开设通知书》(本县已备案的施工企业可不重复提交)、首次付款《转账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书》到安监站备案;

6.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受监手续、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必须按计划支付安全文明费用,未支付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责令改正。

二、施工单位支取进度及比例(表二)

三、施工单位支取条件及支取需提供资料

1、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合格后,申请第1次支取,提供安监站签署意见的《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已经签署意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审核通知书》、《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本及经监理签认的相关票据;复查合格的,还需提供整改回复及复查合格意见;

2、第2、

3、4次支取提供验收评定小组阶段性评定结果意见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安监站各阶段性动态评定复查评分汇总表(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已经签

署意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审核通知书》、《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清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本及经监理签认的相关票据;经整改复查合格的,还需提供整改回复及复查评分表;

①施工项目按照湘建建〔2010〕239号《湖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办法》,在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装修施工完成不少于该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时,向安监站及时申请阶段性动态评定。工程项目每个施工阶段的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

②阶段性综合评价分为优良(汇总表得分80分及其以上)、合格(汇总表得分70-80分(含70分))、不合格(汇总表得分60分以下)三个等级。

阶段性综合评价为合格以上的,由安监站签署意见后,安全文明费专用帐户银行按表二中各阶段拨款比例向施工单位划拨相应安全文明费;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评价为不合格的在安监站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后,仍可按表二规定拨付安全文明费。

3、由分管站长在《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户付款审核通知书》按评价等级签署当期可拨付金额,监管银行凭《审核通知书》将钱转入到施工单位基本账户上。施工单位在支付后将当期拨付凭证送安监站备案。

4、以下情况,不予拨付当期安全文明费,其专用帐户中安全文明费未拨付余额在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收回。

①凡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②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申请各阶段性动态评定的;

③未提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账本查验的;

④相关票据未经监理签认的;

⑤施工单位挪用安全文明费用的;

⑥未及时提交上期拨付凭证的。

四、对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安全文明费、施工项目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费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

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编号:

注: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各一份。

2、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简称“安全文明费”。

3、本表作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的依据。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清单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定表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2、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专用帐户开户

银行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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