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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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更好地执行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制度,使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

关规范、技术标准,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房地产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

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集团公司各房地产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所有项目在

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

1.3质量管理是指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制度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为依

据,对地产子公司项目进行的监督与管理活动。

2.职责

2.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2.1.1根据项目工程施工规范、图纸、施工合同及房地产集团工程管理

制度,对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约,并形成监约报告;

2.1.2当施工质量下降时督促参加工程的相关单位找出原因,督促并协

助其整改。

2.1.3参与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的招投标,以确定业务素质、管理素质

优异的监理单位、总承包商成为中标单位;

2.1.4负责每月对各子公司项目的在施工程进行质量监约检查。

2.1.5对到货的设备、材料按照合同规定、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抽查。

2.2子公司工程部

2.2.1为中心组织的专业承包商、供货商招标提供技术支持;

2.2.2负责对监理单位工作及服务质量行为的监控;

2.2.3负责对客户、工程及设计变更的审核、发放及落实情况控制;

2.2.4负责要求监理单位、承包商完成本制度中明确由监理单位、承包

商直接负责的工作;

2.2.5参加监理例会等与工程质量相关会议;

2.2.6每月汇总本项目的工程月报;

2.2.7对承包商技术方案进行审核;

2.2.8组织监理单位的招标和评标工作,参与承包商的招标和评标工

作;

2.2.9负责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监控。

2.2.10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直接管理。

2.3监理公司

2.3.1负责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监控,及确认交接手续;

2.3.2负责对隐蔽工程及工序的监控;

2.3.3负责及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2.3.4主持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开工预备会、工程例会和专

题协调会;

2.3.5对项目隐蔽工程的质量实行全程跟踪及确认;

2.3.6对项目的各工序节点质量进行全面的监控;

2.3.7协调处理总承包商与分项承包商的交叉作业问题;

2.3.8组织每周的工程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及存档;

2.3.9编写《监理月报》及时报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子公司工程部;

2.3.10对涉及到工程质量的有关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2.4承包商

2.4.1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4.2按照设计图纸说明及有关规范施工;

2.4.3出现质量事故时应知会监理单位及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子公司工

程部;

2.4.4保证项目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3.工作制度

3.1施工准备的管理

3.1.1项目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先组织由设计单位、中心工程部、

子公司工程部、各承包商在内的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

纸会审纪要。

3.1.2总承包商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方案》;送监理单位及地产子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及时

对该方案进行评审,并将初步评审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子

公司工程部审核,子公司工程部对该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

发送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商。

3.1.3分包商、供应商将各自的企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或联系人)、

用工人数等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初审合格后报项目经理

部。子公司工程部根据合同质量标准再次审核。

3.1.4总承包商在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并依

照样板采购,在进场前必须提前知会监理单位及子公司工程部,

监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对照封样或监督送检组织验收。

3.2施工的组织

3.2.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控承包商的工序作业过程,

一般工序采用巡视、平行检验方式,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基础、

结构、防水等)采取见证、旁站方式,发现承包商的错误做法、

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承包商纠正;同时子公司工程部专业

工程师要参与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巡视工作,确保及时掌握现场的

质量情况。

3.2.2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隐蔽验收,各专业检查确认后方可同意隐

蔽;安装各专业预留预埋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关注诸如漏水、漏

电、防火等隐患。对所有隐蔽工程,子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

参与。

3.2.3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采用“样板验收”方式,即在大面积施工

前,先由承包商按设计单位及子公司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要求在现

楼小规模施工样板,经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达到保证质量满足

设计效果,避免返工浪费的目的。

3.2.4监理单位负责每月定期组织专项质量专题会议,处理现场发生的

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判断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3.2.5监理单位负责将在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在质量专题会议上讨

论的内容形成结论。当结论符合要求时,则对结论进行进一步的

分析并形成月度或专题质量报告并报送中心工程部、子公司工程

部;当结论不符合要求时,则需进一步整改,并由监理单位负责

检查整改结果,直到最后符合要求,后形成月度或专题质量报告

报送中心工程部、子公司工程部。

3.2.6子公司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应参与现场工程质量巡查,至少每月

必须组织一次由监理单位及各专业工程师组成全面质量巡查,确

保工程整体质量的连贯性。子公司工程部应对巡查结果形成结论

并将结论返馈给监理单位。同时此结论可作为考核监理单位的依

据。

3.2.7每月月底,子公司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报送的质量报告结合现场

巡查质量记录形成《项目工程月报》。

3.2.8中心工程部每月初将各项目子公司工程部编制的《项目工程月

报》汇总后报集团领导层。

3.3质量事故的处理

3.3.1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时,承包商应在一日内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通知监理单位及中心工程部、子公

司工程部。

3.3.2子公司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等参建单位应及时跟进,组织事故善后

处理,形成《质量事故报告》。

3.3.3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子公司工程部应跟踪纠正的结果,并要求监

理单位将纠正有效的结果及《质量事故报告》在二日内提交给中

心工程部。

3.4工程竣工验收

3.4.1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子公司工程部参加各分包商按当地政府规定

先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并相应获得合格证才能组织竣工验收。

3.4.2工程竣工分项验收之前,由中心工程部组织子公司工程部、监理

单位、总承包等参建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进行项目工程

质量全面预验收,由子公司工程部、监理单位督促相关施工单位

在七个日历日内将此次预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3.4.3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个月内,监理单位负责分析项目工程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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