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轨探伤管理办法(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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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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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轨探伤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公司重载、大轴重运输的需要, 针对大型探伤车上线后, 新形势下加强钢轨探伤管理, 防止钢轨折断, 确保列车安全畅达, 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钢轨探伤是防止断轨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工作, 具有流动性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操作复杂、安全责任重等特点, 分公司各部门要从科学角度高度重视, 保证探伤人员和队伍相对稳定。
探伤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依据分公司《安全奖罚实施细则》执行。例如发现重伤钢轨(包括辙叉、尖轨和夹板)奖。对探伤人员责任心不强、探伤速度快、探伤态度不良造成的责任漏检要实行责任考核追究。
第3条实行公司钢轨探伤车和分公司钢轨探伤仪两级探伤网络管理, 实现钢轨探伤车和钢轨探伤仪之间资源共享、技术交流、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4条加强探伤作业过程监控和分析, 对探伤仪记录的数据、波形做
到当日分析, 发现可疑波形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
第5条分公司要加强对探伤工作领导并做好探伤工作的巡查, 建立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 运输生产部主管人员每月不少于1天, 工队长每月不少于7天, 副队长、技术主管每月不少于15天时间跟班作业, 对现场探伤工作情况进行巡查指导, 并做好记录。
第6条本办法适用于肃宁分公司钢轨探伤。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领导
第7条分公司运输生产部负责钢轨探伤管理工作。
第8条分公司设线桥检测工队(以下简称线桥工队), 线桥工队下设探伤作业组。
第9条线桥工队设探伤数据回放分析组, 探伤作业组设日常分析员;各探伤作业组应逐步培养专门人员对仪器进行检测、指导和把关, 并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检修人员负责仪器的简单维修。
第二节人员要求
第10条运输生产部主管人员应由有基层管理经验, 懂得工务专业技术技能, 取得其职业资格初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11条线桥工队主要管理人员应由获得铁道部门II级或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有三年及以上现场探伤经验, 并有较高管理能力的
专业人员担任。
第12条探伤作业组长应获得铁道部门II级或职业资格高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有两年及以上现场探伤经验, 并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
第13条钢轨探伤和焊缝探伤执机人员、探伤数据分析人员、探伤仪检测、检修人员要求:
1.钢轨探伤执机人员应具有I 级或职业资格初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
2.焊缝探伤执机人员应具有II级或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 并经过铁路专业部门钢轨焊缝探伤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3.线桥工队和探伤作业组探伤数据分析人员应具有II 级或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及以上技术资格, 并熟悉电脑知识, 具备伤损分析能力。
4.探伤仪检测、检修人员应具有II 级及以上技术资格, 并有一定电子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 暂无此方面人员时可委托仪器生产厂商负责维修。
第14条应选用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轻、责任心强人员从事探伤工作, 对不适应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15条钢轨探伤人员应熟练掌握钢轨类型尺寸、有关标准、伤损钢轨分类及缺陷分布规律等基础知识, 了解本单位设备状况及钢轨伤损情况。
第三节工作职责
第16条分公司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分公司防断、探伤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 负责探伤周期和探伤任务计划审批, 负责配齐、配强探伤人员, 配齐、配足探伤设备及材料。
2.掌握管内钢轨伤损和断轨的发生和发展情况, 找出原因, 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3.做好钢轨伤损和断轨统计分析, 及时向公司运输部填报有关钢轨探伤伤损的各类报表。
4.根据探伤工作特点, 对探伤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不断提高探伤人员的业务素质。
5.公司探伤车在管内探伤时, 负责安排线桥工队有关人员添乘。督促线桥工队对探伤车检测的结果进行复查和补探, 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公司、线路检测与救援中心等有关部门。
6.对探伤管理、探伤工艺、探伤设备和作业安全, 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第17 条线桥检测工队工作职责
1.根据分公司制订的年度探伤计划编制各作业组的月度探伤工作计划, 掌握各探伤作业组的行动计划和日探伤进度。根据分公司管内设备和伤损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探伤周期建议上报分公司运输生产部主管, 负责探伤质量和作业安全, 确保探伤任务完成。
2.制订探伤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3.定期巡查探伤作业组现场工作情况, 审核检查各种记录及报表。掌握探伤人员、探伤设备、探伤周期、现场钢轨伤损及处理情况。
4.对管内钢轨伤损情况每周、月进行一次分析, 对断轨情况进行分析, 找准原因, 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5.建立和健全探伤人员、探伤设备(包括探伤仪、试块、配件等)、检修设备、重点伤损接头(包括胶接绝缘接头、冻结接接和已加固的各类钢轨焊缝等)台帐。
6.建立和健全探伤仪保养、检修、检测和探伤质量检查制度, 使探伤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确保探伤作业质量。
7.每月按时完成重伤钢轨、辙叉的解剖分析, 定期组织解剖分析, 不断提高探伤人员的技术技能和解剖分析能力。
8. 按照朔黄部运字[20__]22号《朔黄铁路综合检测车运用维护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要求负责安排探伤车因扎轮等未探正线的探伤或停轮检修期间的正线探伤工作;按照相关伤损等级和时间节点要求对重伤、轻伤有发展、轻伤、疑似伤损钢轨进行复查和相关资料汇总上报以及重点地段的加密检测。
第18条探伤作业组工作职责
1.实施工队下达的探伤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探伤作业标准和判伤标准, 质量良好地完成探伤任务。
2.建立和健全钢轨仪器探伤与手工检查相结合、探伤里程分工、探伤设备分工管理、探伤交路交叉互控等各项工作制度, 并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