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案-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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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方案

招标单位:

20 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就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针对分公司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监督业务需求,该配套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监督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提供车辆、基地等后勤服务,提供监督工作必需的检测设备、仪器、工具、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相机等。

2、项目单位:;

3、项目承办人:;

联系方式:。

二、招标范围

2.1完成甲方指派井完成甲方指派井地质录井、测井、储层改造、修井等全过程质量、技术监督以及安全环保等监督任务;针对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监督业务需求,提供地质、测井及井下作业监督人员,车辆、基地等后勤服务,提供监督工作必需的检测设备、仪器、工具及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防爆相机等办公用品。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2.3服务地点:油气区,主要包括江苏、四川、云南、贵州和湖北。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监督费用采取日费制的方式,具体如下:

①其中地质、测井监督日费人民币614元/天/人;

②井下作业、试油监督日费661元/天/人;

(以上日费含税,包含服务过程中人员、旅途、车辆使用、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根据工作量及工作业绩考核据实结算。

三、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从事过地质、测井、压裂试油(气)及井下作业监督技术服务项目业绩至少三项,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作为有效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及验收等资料)。

3.4财务状况: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度,还未取得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18年作为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有垫付资金能力。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年(2017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注册不满三年的,以注册时间起开始计算)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或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信用中国(网址:

/)、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查询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后提供佐证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3.6人员要求:投标人派驻项目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督人员,必须取得与监督技术服务专业相应的监督资格证书及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并在审验合格期内。具体要求如下:

①针对本项目配备管理人员1-2名,具有5年以上监督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石油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小于45周岁(不含),管理人员费用按照工程监督费用方式结算。

②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工程监督人员中,地质监督不少于15名(含)、测井监督不少于2名(含)、压裂试油(气)监督不少于10名(含)、井下作业监督不少于3名(含),要求年龄在60 周岁(不含)以下;

注: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清单须明确从事地质、测井、井下作业、压裂试油(气)专业监督的人数、监督级别、技术职称)并且附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7设备要求:针对本项目应至少配备出厂不超过6年,价格不低于15万的越野车一台(须提供车辆2019年度车审报告);须承诺提供监督工作必需的检测设备、仪器、工具及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防爆相机等办公用品。

3.8 承诺:

①投标人需承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廉洁从业、拖欠员工工资薪金等问题及未发生有监督责任的工程质量、井喷等事故事件。

②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督人员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督资格证。

注:合同签订前承诺条款②不能予以兑现或一经查证存在前款①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重新选择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承诺前款①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委托进行招标。

五、招标工作计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3 月 20 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3 月 20 日至2020年 3 月 26 日;

3、开标及评标时间: 2020年 4 月 14 日;

4、招标结果审批、备案时间: 2020 年 4 月 17 日。

六、评标委员会组成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 5人,由招标人(1人)、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的专家(4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2人,经济

等方面专家2人),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委现场推荐。

七、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评分较高者优先。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授标原则:本项目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综合评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7.2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采用百分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包括服务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分值分

配原则为:技术标占70%,商务标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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