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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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环境安全

土壤污染的环境安全问题

前言

土地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础,是国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自然资源和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植物生长发育的营养供给源和动物栖息、繁衍后代的场所,是人类从事一切社会实践的基地。按目前世界总人口数为60亿来计算,人均耕地面积为0.45~0.53公顷,因为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当,实际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这个数字,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不断恶化、数量逐渐减少,使得人口和耕地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化。我国耕地只占世界的7%,却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0公顷,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更加严峻。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不可替代的。因此,土地资源的状况是制约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生存的根本性要素。由于世界人口不断增加及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当以及近年来工业迅猛发展,加速了土壤的退化和破坏,造成了土壤肥力下降、耕地面积缩减、生态环境恶化,导致全球严重的土地资源环境问题。

土壤退化一般是指在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土壤肥力下降的现象,如土壤沙化、盐渍化、沼泽化、土壤侵蚀和污染等。土壤破坏主要指土壤资源的损失。在正常的自然条件下,纯粹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土壤退化和破坏的后果并不太明显,人为因素是造成当前土壤退化和破坏的主要原因。土壤污染、水土流失、荒漠化和湿地减少是目前全球面临的主要的环境安全问题。其中,土壤污染是全球三大环境要

素(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问题之一。

我国的土壤污染到底多严重?在以“污染土壤修复与生态安全”为主题的第212次香山科学会议上,来自国内外39家单位的近60名专家研讨了我国土壤污染总体现状。之所以要花大精力讨论这个话题原因有两个,一是来自科研者自身,圈内人士对我国土壤污染到底严重到什么地步仍无共识;另一方面则来自圈外人士,虽然专家常常呼吁“土壤安全应与国家安全并重”,可事实上,国家安全早已深入人心,而人们对土壤安全则知之甚少。因此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保护土壤环境迫在眉睫。土壤污染是踩在脚下的“定时炸弹”。

土壤污染是污染物在土壤中长期积累的过程,其后果要通过长期摄食受污染土壤生产的植物产品的人体或动物的健康状况反应出来。因此,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不易被察觉。例如,1995年日本富山县发生的“骨痛病”事件,其原因就是因为用神通川上游铅锌冶炼厂的含镉废水灌溉农田,导致土壤和稻米中的镉含量增加。当地人们长期食用这种稻米,使得镉在人体之内蓄积,从而引起全身性神经痛、关节痛、骨折,乃至死亡。

污染进入土壤之后自身在土壤中迁移、转化,与土壤主分发生一系列的反应,其中许多形成难溶化合物沉积在土壤中。土壤一旦破坏则难以恢复,由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随着污染的加重,可用土地资源日益减少。据统计,我国受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超过1.5亿亩,这对于本来就日渐紧张的耕地面积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土地资源“黑

洞”,全国每年就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另外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而且,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同时,土壤污染亦影响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土壤污染物的种类繁多,有化学污染物、物理污染物、生物污染物和放射污染物等,其中以土壤中的化学污染物最普遍、严重、复杂。按污染的性质一般可以分为四类,即有机污染物、重金属、放射性元素和病原微生物。

土壤有机污染物主要是指化学农药。据统计,目前全球大量使用的农药有50多种,其中主要包括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酶类、苯氧羧酸类、苯酚、胺类等。此外,石油、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甲烷、有害微生物等,也是土壤中常见的有机污染物。长期不科学的使用化学农药,不仅污染了农产品而且还会残留在土壤中。仅以1985年我国全面禁止六六六和DDT等有机氯农药的生产和使用为例,在禁用了2O多年后,各地的检出率仍很高。广州菜地中六六六的检出率为99%,DDT检出率为100%.这些有机污染物的自然降解十分缓慢,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性。在“九五”期间,我国农业使用农药量每年基本在23万吨左右,目前我国农药生产量居世界第二位,但是生产质量却很低,产品中杀虫剂占70%,杀虫剂中有机磷农药占70%,有机磷农药中高毒品种占70%,致使大量农药残留,带来严重的土壤污染。由这些资料可以看出,农药使用给土壤带来的严重危害,不仅会降低土

地的利用率,还会间接的影响人类了健康。

金属进入土壤的途径除随大气沉降落入土壤外就是使用含金属的废水进行灌溉。重金属不能被微生物分解,而且可为生物富集,土壤一旦遭到重金属污染九很难治理,且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据我国农业部全国污灌区调查表明,在约140万公顷的污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灌区面积的64.8%.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放射性元素主要来源于大气层核试验的沉降物,以及原子能和平利用过程中所排放的各种废气、废渣和废水。存在于土壤中的放射性物质,由于地下水的浸滤作用而受损失,地下水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主要来源于此途径。此外,粘附于地表颗粒土壤上的放射性核素,在风力的作用下,可转变成尘埃或气溶胶,进而转入到大气圈并进一步迁移到植物或动物体内。土壤中的某些可溶性放射性核素被植物根吸收后,继而输送到可食部分,接着再被食草动物采食,然后转移到食肉动物,最终成为食品中和人体中放射性核素的重要来源之一。若放射性元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则会给人体带来严重的危害,且影响时间较长。

土壤中的病原微生物主要包括病原菌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主要来源是人畜的粪便及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人们若直接接触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土壤,可能给人类带来各种疾病,甚至威胁生命,若是食用被土壤污染的蔬菜水果等,同样会受到危害。

在治理土壤污染这一问题上,我国已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内容涵盖了农业环境保护、防治土地污染等方面,应该说这些法律政策对改善我国的土壤污染状况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但是,也必须看到《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的只是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零散规定,我国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并没有制定专门性的单行法律。可以说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上的法律是缺乏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的,甚至可以说这方面的立法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土壤受到污染会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环境逐渐消失,给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极大威胁。因此,根据我国制定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彻底清除污染源。对已经污染的土壤,必须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良,从而提高土壤的环境质量,促进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成长,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为此,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施用化学改良剂,采取生物改良措施,增加土壤环境容量,增强土壤净化能力。

向土壤中施用石灰、碱性磷酸盐、氧化铁、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化学改良剂,加速有机物的分解,使重金属固定在土壤中,降低重金属在土壤及土壤植物体的迁移能力,使其转化成为难溶的化合物,减少农作物的吸收,以减轻土壤中重金属的毒害。针对有机物污染,用植物、细菌、真菌联合加速有机物降解。针对无机物污染,利用植物修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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