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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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

1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及各岗位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3.1班组

班组是企业中基本作业单位,是企业内部最基层的劳动和管理组织。

4 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责任制。

4.2各级各岗位人员负责按要求履行安全职责。

5 主要内容

5.1 总体要求

5.1.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形成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业务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负安全管理责任,分管安全领导对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安全负直接监管责任,其它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承担相应责任,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5.1.2 各级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五同时”要求。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1.3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5.1.3.1各级下属公司均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是专职人员;

5.1.3.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由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的人员担任;

5.1.3.3各级公司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

5.1.3.4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下属各部门专职安全员总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员工和被派遣劳动者总数的1%。

5.1.3.5兼职安全员应经过本单位组织的任职培训,至少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任职。

5.1.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5.1.4.1通过部门责任制或岗位规范、安全责任清单等方式,将本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岗位,并将相关岗位职责资料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1.4.2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告知卡等方式,对各类岗位的风险自控、隐患自查和自改自报、应急处置等安全职责做出具体规定;

5.1.4.3各单位与下属部门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明确年度安全工作要求和责任、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各部门对各项工作的岗位职责进行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的基本要求是:1.公司层面: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签订;2.下属公司层面: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下属公司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站室负责人与本站室人员签订。

5.2公司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5.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2.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2.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2.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2.8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5.2.9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2.1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5.2.11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3公司和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其职责应明确其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或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制定并批准或审核相关资料,其职责如下:

5.3.1认真贯彻国家、属地政府、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要求,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5.3.2组织编制安全制度标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年度总结、应急预案等,经理审批后,负责督促实施。

5.3.3强化安全保障体系,健全与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研究事件(事故)规律,掌握事故隐患,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

5.3.4每年至少一次带队安全巡视督查,重点督查下属基层安全意识、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基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经常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5.3.5参加或主持安全会议,及时、正确解决协调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运行、维护、检修和缺陷处理。

5.3.6按照《事故调查条例》,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5.4公司和各单位班子成员其他领导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5.4.1贯彻国家、属地政府、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生产“一个中心,三个重点”,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管理“四到位”(即:领导责任到位、部门管理责任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到位)落到实处。

5.4.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五同时”的原则,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监管自己分管的部门,接受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每年至少对分管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分管部门安全意识、安全投入、安全措施等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分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生产经营工作与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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