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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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积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细化落实全员安全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员工自觉按标准规范作业,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实现从“不敢违”、“不能违”向“不想违”的根本转变,以“奖励先进、鼓励后进”为根本目的,结合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实现全员安全积分管理,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积分情况将与员工安全结构工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奖励挂钩,并作为无不安全行为人员抽奖、人事任免、业绩考评、评先评优、劳务工常态化考核的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厂各部门、车间和施工期为1年以上的外委承包商的员工。

3 编制依据

《XXX公司员工安全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4 术语和定义

5 组织与职责

5.1 成立厂安全积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积分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负责人兼任。

5.2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积分管理办法,并对安全积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3 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积分管理办法的起草及修订工作;负责制定管理人员每月查不安全行为的具体指标数,负责全员安全积分的录入、统计分析、考核。

5.4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全员安全积分的管理和考核。

6 管理要求

6.1 安全积分以年度作为考核周期,员工安全基准分为100分。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次年重新开始统计。

6.2 在安全积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之前,由安监站建立全员安全积分管理档案,实现安全积分由表格生成,形成各类统计报表。

6.3安全积分管理由安监站统一负责。建立员工安全积分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对各单位的安全积分情况进行统计,在月度安全例会进行通报,同时利用微信或短信平台告知本人。

6.4 扣分

6.4.1 方案:按照对应分值

6.4.2 厂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填写《人员不安全行为统计表》,交安监站。安全积分管理人员按《不安全行为汇总》对当事人进行扣分。车间安全员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本单位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按照此标准的25%考核扣分。

6.4.3 事故扣分:轻微伤事故责任人扣减15分;轻伤事故责任人扣减20分;重伤事故责任人扣减30分;死亡事故直接责任人安全积分全部扣除,其他人员按照事故报告予以扣分。

6.4.4 培训考试:员工在特殊工种取证复训考试中不及格的扣1分/次,在安全知

识、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相关的考试中,发生一次不及格扣2分,再次不及格加扣2分/次。

6.4.5 管理人员连带:

1) 原则上单次扣除个人积分6分的,管理人员要负连带管理责任,班组长连带扣30%,主任、副主任、技术主管连带扣20%,分管领导连带扣10%;

2) 管理人员在现场不制止不安全行为,现场管理人员负连带管理责任,现场所有管理人员连带100%。

6.4.6 重复发生的同类性质(标准)的不安全行为,第二次扣分在标准扣分的基础上浮20%。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时,在标准扣分的基础上浮50%。

6.4.7 安监站、综合管理部、设备工程管理部每月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当月的视频录像进行回放抽查,查出的不安全行为按照《不安全行为汇总》对当事人进行扣分。满足本办法6.4.5规定的,连带管理人员责任。

6.4.8 结对帮扶连带: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结对帮扶期间发生不安全行为,帮扶人员连带扣分25%。

6.4.9 职能部门每月制定不安全行为录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照部门整体进行考核,不针对具体个人。未完成月度指标,少录扣0.3分/次,职能部门内所有员工所扣分数为部门所扣总分除以部门人数,部门领导(主任、副主任、技术主管)扣分为双倍。

6.4.10 现场发现《不安全行为汇总》中未列出的不安全行为参考同类执行,并列入《不安全行为汇总》。

6.5 加分

6.5.1 新辨识出或修正被确认审核通过的危险源,根据风险等级大小加1-5分*a/条,最低级别的加1分*a/条,以此类推(a为修正系数,具体数值由全年新辨识出或修正的危险源总数确定)。

6.5.2 安全小改小革、技术创新成果根据其在安全管理中作用大小,经安委会评议审定,加1-4分/项。

6.5.3 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避免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人员加0.2-3分。及时发现事故征兆并采取了应急措施,避免了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情况加0.2-5分。

6.5.4 在事故抢险救援中有突出贡献者,加1-5分。

6.5.5 对安全管理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进行加0.1-2分。

6.5.6 举报人员不安全行为或违章指挥,经查证核实,根据风险等级,加0.1-5分。

6.5.7 连续无违章返分。员工因违章扣除安全积分的,连续3个月不发生违章时,返还扣分(最近一次)的25%,第四季度发生不安全行为扣分不予返还;各车间管理人员因不安全行为连带扣除安全积分的,连续3个月未继续被连带,返还扣除分值。

6.5.8 结对帮扶期内被帮扶人员没有出现违章,帮扶人员加1-3分。

6.5.9 无不安全行为班组加分。季度无不安全行为班组,班长加0.4分,员工加0.2分;年度无不安全行为班组,班长加2分,员工加1分。

6.5.10 其他激励加分

1) 各级管理人员完成月度不安全行为录入指标,超录的加0.05分/分;

2) 员工在厂级及以上组织的安全知识、各类考试竞赛或安全活动中排名前3的,加0.3-3分。

6.6 所有加分实行审批制,由员工所在车间填写《加分申请审批表》,由主管部门审核后,3分(含)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大于3分的厂长审批。

6.7 安监站要定期对安全积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分析,并且将日常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对集中暴露的违章行为,从违章人员的心态、管理的漏洞等方面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

7 执行与检查考核

7.1 低于基准分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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