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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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辰溪县人民医院

签订日期:2017年5月3日

甲方:

乙方:辰溪县人民医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为本、风险共担、互利双赢的原则,以融资租赁模式解决乙方融资待建项目所需资金。

一、合作内容:

1、融资方向

融资租赁物:医疗卫生设备等

2、合作模式:采取融资待建方式

甲方作为此次融资项目唯一总包方,以县人民医院为融资平台,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负责为乙方融资1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单项回租合同总和为准)

3、融资成本:

甲方承诺租赁类融资成本年平均息不得高于6.2%,融资款到账后两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融资总额%的融资服务中介费给甲方(不包含资方收取的利率和其他费用);

报价方案会在尽调前要求医院确认盖章。

4、融资期限:为5+5年期,前五年付息后五年息本结清。

二、甲方职责:

1、协调落实融资资金。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乙方符合融资公司相关融资规定和甲方相应融资要求的条件下,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融资。

三、乙方职责:

1、配合甲方、租赁公司提供评审所需资料,做好乙方当地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2、根据租赁等单项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中介费的支付和融资款项的归还。

四、其他

1、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以及本合同未涉及到的内容均以融资单项合同补充为准。

3、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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