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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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瓦斯灾害防治

3.1瓦斯灾害因素分析

3.1.1 瓦斯赋存状况

1)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

开采2号煤层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00m3/min,开采3上号煤层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37m3/min,开采3号煤层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69m3/min,开采15号煤层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2.67m3/min。

2)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预测

2号煤层每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2.10m3/min,3上号煤层每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3.03 m3/min,3号煤层每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2.9 m3/min,15号煤层每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

2.88m3/min。

3)生产采区瓦斯涌出量预测

上组煤生产采区72.20m3/t;下组煤生产采区42.52m3/t。

4)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6.24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2.01m3/min。

矿井在开采2、3上、3、15号煤层时属高瓦斯矿井。

从地质报告及周围矿井的开采情况来看,尚未发现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现象,尚未发现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3.1.2瓦斯涌出量预测及变化规律分析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采用分源预测法对矿井生产时期的瓦斯涌出量进行了预测,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6.24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2.01m3/min。矿井在开采2、3上、3、15号煤层

时属高瓦斯矿井。

根据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回采工作面需要的配风量,已远大于允许通过的最大配风量,所以必须采取瓦斯抽放措施才能解决瓦斯问题。

在上组煤和15号煤层中布置专用回风下山及总回风巷,巷道内除洒水管外不布置其他设备。

3.2防爆措施

矿井通风做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使采掘工作面和生产巷道中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采煤工作面抽放瓦斯后采用两进两回独立的“双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3上号煤层除外)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方式,3上号煤层抽放瓦斯后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方式,采掘工作面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风速前题下,按最大风量供给,确保矿井瓦斯浓度不超限。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安设风筒,风筒口距工作面5m,掘进工作面供风量保证工作面具有足够的风量,按风机最大吸风量进行计算,禁止掘进工作面扩散通风,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断电源,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保证通风设施完好,合理进行通风,减少通风设施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禁止无风和微风作业,保证采掘工作面最低风速不低于0.25m/s。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特别是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地点,应加强检测与处理,废弃的巷道及时密闭。

1)在回采工作面进风和回风上隅角挂风障和挡风板引导巷道风

流从瓦斯积聚处经过稀释和冲淡积聚的瓦斯,处理局部瓦斯积聚时对出风侧进行检测,一旦发现瓦斯超标立即减少风量或停风检查。

2)密闭墙前瓦斯积聚处理。在处理封闭墙前的瓦斯积聚时,一方面加强有效堵漏措施,消除根源,另一方面采用伸缩骨架风筒,利用矿井风压导风方法处理积聚的瓦斯。

处理局部瓦斯积聚制定相应的作业规程。

3)采煤工作面采煤机附近瓦斯积聚处理

加大工作面进风量,在采取相应降尘措施的条件下,提高工作面最大允许风速值,但最大风速不超过4m/s。

降低瓦斯涌出不均衡性,提高采煤机在每一班中的工作时间和增加一昼夜的工作班次,使采煤机以较小的速度和浅截深连续采煤。

4) 巷道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的处理

增大巷道中的风速,防止瓦斯层状积聚的风速应大于0.5~1m/s。

增加顶板附近的风速,可采用导风法、铁风筒消除积聚的方法。

5)巷道或掘进工作面局部冒顶处瓦斯积聚的处理

用分支导风筒吹散瓦斯;用导风板冲淡瓦斯;用充填黄土消除积存瓦斯的方法。

6)恢复有瓦斯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密闭时瓦斯的处理

盲巷恢复生产或打开密闭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弄清所排放的巷道封闭时间、地质情况、巷道长度及断面等基本情况,估算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及数量;

(2)编制周密严格的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报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

(3)排放时要坚持断电、撤人、限量的原则,总工程师现场指挥,

由通风人员配合进行,要注意控制风流并由外至里逐段排放,严格控制排出的瓦斯量,使混合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控制在规定浓度以内。

(4)采用限制向盲巷内送入风量的措施。

局部通风机送入风量应使盲巷或密闭区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有专职瓦斯检查人员经常检查。

(5)盲巷或密闭区的回风系统内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6)排放后经检查证实盲巷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浓度不低于20%,经过30min稳定后,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7)在非生产班或临时停工进行,在回风涉及的范围内,机电设备停止运转甚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8)处理前,应由救护队佩戴氧气呼吸器进入瓦斯积存区检查瓦斯浓度,估算出瓦斯积存量,然后再根据该区域通风能力决定排放速度。

(9)开动局部通风机前要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20m内瓦斯是否超限,局部通风机不得发生循环风。

(10)如果瓦斯积聚量较大,应逐段恢复通风,并不断检查回风流瓦斯浓度,防止大量瓦斯突然涌出造成事故。

1)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制度,每班配备通风检测专职人员6人,所有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3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特别是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等地点,应加强检测与处理,废弃的巷道及时密闭。

2)瓦斯检查人员建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计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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