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乃仁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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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除两极:医学中“人道功利主义”的谬误
人道功利主义是上个世纪90年代国内医学伦理学界提出的一个道德理论的新概念,认为:人道功利主义原则是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
用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观点,用道义与功利相统一的观点去看待人的生命的问题,去解决人的生命的问题这是人道功利主义原则核心要求,也是人道功利主义的。
两极存在的重要价值在于维持一种必要平衡。
而且每一种道德理论均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例如理想主义与悲观主义是一种思想的对立。
通常我们鼓励积极的理想主义,但是悲观主义对于人类的思想也有积极的价值。
就以生命伦理学建立的基本背景为例。
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人类生存的困惑,均是生命诞生的重要背景。
但是,真正的生命伦理学确立的思想背景与悲观主义有直接关系。
可以说,生命伦理学建立的重要背景不是理想主义,而是与其对立悲观主义。
如果我们没有对人类生存的忧患,没有对科学技术发展深刻担心,又和谈“为人类生存开处方”?罗马俱乐部是一个以悲观主义为思想基调的学术组织,曾因发表《增长的极限》为人类敲响警钟。
西方的生命伦理学恰恰是在以悲观主义为思想基调的对人类生存的忧患与困惑中诞生的。
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对立不可避免。
在现代社会这种对立更为尖锐。
这就要求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坚持人道主义思想,坚持医学人文精神;此外,还必须用伦理学的智慧,在对立中寻找“合理的平衡”。
5.合理的平衡:生命伦理学的理论出路
就医学传统来看,医学人道主义显然是医学实践中行为选择的一个最重要的根据。
这是由于医学亘古不变的本质所决定的。
此外,现代社会是一个多样化、多元化的社会,道德思想也不例外。
例如对前述“爱琳案件”的看法,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一定很多,但没有绝对可以说服他人的伦理学根据。
统一的、一致的道德规范体系在现代社会成为了一幢空中楼阁。
但这并不意味着规范伦理学不在需要统一的理论体系,只是说这种统一性下面必须具有一定的包容能力。
[5]
道德理论的多元化是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的境遇。
单一的理论与多极理论是区别传统与现代伦理学的重要标志。
多极必然导致冲突,因此生命伦理学面对困惑并不奇怪。
医学人道主义的确在多元化道德理论的挑战,但绝不是放弃人道主义的基本点。
道德理论在应用中有的策略问题,道德原则也可能在应用发生变形。
但基本点不会改变。
例如国际生命伦理学的权威,恩格尔哈特在其《生命伦理学原理》中主张的“允许原则”。
[6]该原则在规范伦理背景应该是“人权”或“病人的权利”。
涉及到人的权利理论更靠近人道主义,而不是功利主义。
现代医学人道主义的基本精神主题为:生命、人性、权利。
[7]无论怎样去够建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的理论框架,一个基本点无法根本改变,那就是只能是人道主义的生命伦理学,而不是其他。
医乃仁术是医学的精神,也是生命伦理学永恒的精神。
我们可以用更多的道德理论来“合理地平衡”我们的选择,但绝对不是替代。
多元理论并不意味着混乱的理论体系。
在国内的许多医学伦理学著作突出的特点就是理论的混乱。
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应该建立的是以人道主义为基本点的多元理论平衡理论体系。
3.医乃仁术:并没有过时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基础
“医学人道主义自本世纪60年代以来,特别是80年代以来,却遇到了严重的挑战,其内容的局限性日益明显,使得我们难以摆脱医学伦理学困境,因此,人道主义的伦理学显然不适应新的情况了。
”[3]
医乃仁术是中国古代医学家对医学的定性,对于现代医学同样如此。
医学是人道的事业,人道主义的精神始终是医学灵魂。
医学人道主义一直就是医学界坚持的最基本的道德思想。
除去古代包含在各种医家道德思想里隐含的人道思想,就近代医学道德文献中处处均可以看到“人道主义”字眼。
世界医学会1949年采纳的《日内瓦协议法》中指出:“我庄严地宣誓把我的一生献给人道主义的事业......决不利用我的医学知识违背人道法则。
”
1975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的《东京宣言》中指出:“实行人道主义而行医,一视同仁地保护和恢复躯体和精神的健康,去除病人的痛苦是医师特有权利,即使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也对人的生命给予最大的尊重,并决不应用医学知识作相反于人道法律的事。
”
1977年第六届世界精神病学大会通过的《夏威夷宣言》就是针对“由于可能用精神病学知识、技术做出违反人道原则的事情”,提出了精神科医生应遵循的10条道德标准。
面对医学道德难题的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仍然应该将人道主义作为最主要的理论或指导思想。
医乃仁术对于现代医学并没有过时。
作者在上个世纪80年代出版的《现代医学伦理学》一书中,坚持将医学人道主义作为最基本原则,而在原则指导下的大部分医学道德原则,均来源于人道主义的理论思想:例如尊重生命、有利无伤、自主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病人权利等等。
与功利主义相关的原则有生命价值原则、公益原则等等[4]。
国内其他的许多教材延续了这一规范理论构思。
考察以下当代中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与研究,缺少的不是功利主义和价值论,而是人道主义与医学人道主义。
4.消除两极:医学中“人道功利主义”的谬误
人道功利主义是上个世纪90年代国内医学伦理学界提出的一个道德理论的新概念,认为:人道功利主义原则是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
用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观点,用道义与功利相统一的观点去看待人的生命的问题,去解决人的生命的问题这是人道功利主义原则核心要求,也是人道功利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属点。
人道功利主义原则的理论点是“德”“得”相通,“义”“利”统一;理论机制动机与效果的统一;理论取向是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基本信条是人道必须顾及功利,功利必须以人道为前提。
人道以功利为内容,功利以人道为目的。
在各种生命利益冲突时,坚持个体生命利益服从群体生命利益,暂时的生命利益服从长远的生命利益。
[5]
人道功利主义主要误区在于奇迹般地化解两个完全对立的道德理论。
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假设,一个对立的理论,均可以如此化解的话,这个世界既简单又美妙。
但是对立的化解,可能是极端的出现。
两极存在的重要价值在于维持一种必要平衡。
而且每一种道德理论均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例如理想主义与悲观主义是一种思想的对立。
通常我们鼓励积极的理想主义,但是悲观主义对于人类的思想也有积极的价值。
就以生命伦理学建立的基本背景为例。
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人类生存的困惑,均是生命诞生的重要背景。
但是,真正的生命伦理学确立的思想背景与悲观主义有直接关系。
可以说,生命伦理学建立的重要背景不是理想主义,而是与其对立悲观主义。
如果我们没有对人类生存的忧患,没有对科学技术发展深刻担心,又和谈“为人类生存开处方”?罗马俱乐部是一个以悲观主义为思想基调的学术组织,曾因发表《增长的极限》为人类敲响警钟。
西方的生命伦理学恰恰是在以悲观主义为思想基调的对人类生存的忧患与困惑中诞生的。
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对立不可避免。
在现代社会这种对立更为尖锐。
这就要求现代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坚持人道主义思想,坚持医学人文精神;此外,还必须用伦理学的智慧,在对立中寻找“合理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