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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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218002
课程名称:教育实习
学时/学分:16周/5学分
先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
适用专业:化学
开课系或教研室:化学与化工系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1.课程性质:
教育实习是化学本科(师范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师范专业教育特色重要环节,是体现高师师范性特色的一门实践课程。本课程的开设对培养化学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的中等化学教育师资具有重要作用。
2.课程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学生
(1)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思想,强化对中等教育事业的适应性,做到教书育人,身先士卒,为人师表。
(2)使学生将所学的化学及其它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培养从事中等化学教育及管理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
(3)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讨教育规律,为培养教育事业需要的新型教师进行初步训练。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在实习教师的指导下,明确教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教学工作,学习并掌握从事中学化学教学工作的能力,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本课程为考查课。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完成个人总结,并填写《菏泽学院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由班长汇总交系教务办公室存档。成绩评定要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评定成绩可根据学生实习的教学讲课成绩、班主任实习工作、教育调查报告等,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提出初评意见,带队教师提出建议成绩,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学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最后换算成“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课程教学内容
教育实习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实施。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到各实习点和学生自行联系的“分散实习”等不同方式。
1.教学工作实习,由实习学校选优秀的教学经验丰富教师一一指导实习生。实习生以听课、讲课、评教来实施教学工作;本科生教学听课不少于16节,讲课一般要完成16节,原则上不低于8节。
听课时,实习生要独立钻研教材,认真作好准备,听课后组织实习小组评议。
实习生必须认真编写教学课程每一个教案(详案),经指导教师修改指导后,得到指导教师的认可后,方能遵照教案给教学班级试讲;试讲后,其教学效果得到指导教师及教学班级学生肯定后,才能进一步讲课;试讲效果不良的实习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切实改进,再次试讲。
2.班主任工作实习,由实习学校指定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出色教师指导实习生;实习生协助指导教师对其班级学生日常管理、班团活动组织、特殊情况学生家庭家访等。
3.教育调查,对教育教学中某个问题深入思考研究,并在调查基础上、总结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结论,写成一篇约三千字的论文;论文进入实习小组交流,并交回学校,作为实习考核的一个部分。
四、学时分配表
第六学期,共16周,5学分。具体进入实习点时间由各实习学校另定,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的3月初(2月末)至6月末(7月初)。
五、教材及参考书
根据实习学校的学生年级、课程而定教材,具体可以借用、复印,或由学生购买教材及必要的参考教材。
执笔:殷保华
审定:薛兆民
日期:2011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