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与物质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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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1.环境空气

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2. 无组织排放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

3.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Pa时的状态。

4.参比状态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

二、监测目的

环境空气监测主要是了解某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如城市、农村、企业周边,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为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依据。

无组织排放监测主要是了解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便于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影响。

三、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监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按照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执行不同标准限值,一类区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

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主要用1小时平均值、24小时平均值、年平均值进行评价。

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行业排放标准,不同行业执行标准不同。标准规定的各项标准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用污染物浓度1小时的平均值最大值进行评价。

四、监测因子

环境空气主要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TSP、氮氧化物、铅、苯并芘等。

无组织排放监测因子有很多,常规的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氨气、铬酸雾、硫酸雾….等,根据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测定不同的因子。

五、监测布点

环境空气监测布点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优化布点,论证后确定监测定位,一般不可以变动,企业环评监测时根据环评导则进行布点。

无组织排放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行业排放标准规定进行布点。详见历史文章《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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