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南北高速融资项目分析案例(附PPT详细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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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南北高速项目BOT融资案例分析

目录

1.项目背景

2.项目主要参与方

3.资金结构

4.投资结构

5.融资结构

6.信用担保结构

7.项目风险

8.项目综合评价

9.总结

一、项目背景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融资项目作为一项具有相当建设规模的投资项目,在融资结构方面十分合理和成功。本项目在融资方面比较复杂,牵扯到马来西亚政府、项目投资人和项目公司、贷款财团等不同利益主体。本项目的成功之处在于,以特许经营权合约作为整个BOT融资结构的核心,充分考虑了投资方和融资方的风险和利益,调动了社会资本和国际银团的积极性,这一点被国际金融界认为是十分成功的。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912 公里,最初是由马来西亚政府负责建设,但是在公路建成400 公里之后,由于财政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最终决定采取BOT融资模式继续项目。历时两年左右的谈判,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在1989 年完成了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安排,使得项目得以重新开工。

BOT 项目融资模式在马来西亚高速公路项目中的运用,在国际金融界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被认为是BOT 模式的一个成功的范例。

二、项目主要参与者

项目的发起人:马来西亚政府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真正发起人。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作为项目发起公司,负责该高速路的筹资、设计、建造与经营。

项目公司: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所拥有的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财务顾问:英国投资银行——摩根格兰福(Morgan Grenfell)作为项目的融资顾问,为项目策划和操作,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摩根格兰福银行组织了为期15 年总金额为9.21 亿美元的有限追索项目贷款,占项目总建设费用的44.5%,该笔资金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贷款银行:包括由马来西亚本国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组成的本国银团和国际金融机构组成的国际银团

东道国政府:马来西亚政府在该项目中起着重大作用,一方面他不仅提供了特许权合约构成该项目得以成功的基础,同时还为项目提供了多层次的支持和担保。

三、资金结构

项目资金构成中,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对项目公司设立投入的股本资金11.5亿美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3.97%。

英国投资银行摩根格兰福作,为项目组织了为期15年总金额为9。21亿美元的有限追索项构,占项目总建设费用的42.42%。其中5.81 亿美元来自马来西亚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当时马来西亚国内银行提供的最大的一笔项目融资贷款另外3.4 亿美元来自由十几家国外银行组成的国际银团,该笔资金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马来西亚政府提供6000万美元的从属性备用贷款。所谓从属性贷款是指投资者所提供的债务资金其债务地位从属于银行贷款,即清偿程序在银行贷款之后,但高于股本金。在项目公司破产清偿时,银行贷款等其他高等级债务资金获得清偿前,从属性贷款不能清偿,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理解,从属性贷款也被看做股本金的一部分,类似于优先股。而备用贷款则是指用于支付项目建设超支、生产营运现金流量不足以及其他贷款银行为了进一步保障贷款风险而要求投资者承担的资金支持责任。从属性备用贷款是指具有从属性和备用性双重性质的贷款。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公司对已经投入使用的309km公路的通行费收入。也构成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之一。

以下表格是各性质的资金分别在总建设费用和总融资规模中所占的比重:

四、投资结构

项目融资的资金构成基本上可以分为三部分: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二者的比例就是项目的资本结构。项目资本结构的选择决定着项目融资成本的高低、项目建成后的效益大小,是项目融资成败的关键。

此处简单采用各项负债和权益比来评估马来西亚高速公路项目资本结构:

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对项目公司设立投入的股本资金11.5亿美元为权益资金。实际上这11.5亿美元并非完全是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的自有资金,项目发起人从香港、新加坡和伦敦筹集到9 亿美元。有发行股票筹集而来的资金,也有发行债券、商业票据筹集而来的资金,还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笔2.35 万美元的援助性贷款。实际上该项目的资本结构是相当合理的,而且实现了多元化筹资和风险隔离。

五、BOT模式融资结构

所谓BOT模式即Build(建造)-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模式的通常做法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合约,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期限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BOT融资项目融资结构包括四个部分:政府特许权合约,项目投资者,项目公司、贷款银行。

政府特许权合约。该合约的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承建512 公里的高速公路,负责经营和维护高速公路,并有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对公众收取公路的使用费。

②政府将原已建好的309 公里高速公路的经营权益在特许权期间转让给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公司不须购买该路段,其部分通行费收入用于新建公路。但是,项目公司必须根据合约对其公路设施加以改进。

③政府向项目公司提供最低公路收费的收入担保,即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公路交通流量不足,公路的使用费用收入低于合约中规定的水平,政府负责向项目公司支付其差额部分。

④特许权合约期为30 年。在特许权合约的到期日,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将无偿地将南北高速公路的所有权转让给马来西亚政府。

政府特许权合约构成了该项目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之一。在政府特许权合约下,由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充当发起人,注资成立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委托英国摩根格兰福投资银行作为项目的融资顾问,牵头马来西亚本国和国际银团,为项目筹集资金,让项目得以继续进行

六.信用担保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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