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合集下载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法官
离) (中立) (分
控方
(平等对抗)
辩方(被告)
六、刑事诉讼阶段 我国刑事诉讼可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
【精题例举】 不定项选择题: 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 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 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 B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C 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 D 在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
第十二章 侦查※※
第十三章 起诉※※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具体诉讼阶段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审判※※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九章 执行※
第二十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特别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典,
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如《高法解释》、《高检规则》等均属于广义
的刑诉法)
本目的与直接目的。 根本目的并非刑诉法所特有,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都是这个目的,即,通过制定刑诉法和实施
刑诉活动想要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 直接目的表现为两方面:(1)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适用刑法,惩罚犯罪,
实现国家刑罚权;(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障人权,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特 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3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第3章
项重要内容作了专门规定,足见其在《刑事诉讼法》 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节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 法院分别行使,非法定主体不得行使上述权力;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必须依照 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使的侦查权、检察权 和审判权具有国家权力的属性,这些权力均具有强制性; 4.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 各自职权,不能相互代替或者超越本机关的职权。
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 和报道,即将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外,都 公之于众。
(二)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 法庭评议不公开 对部分案件不公开审理
(三)审判公开原则的基本要求
八、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1.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具有 全程性和全面性。辩护权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不 论案情如何重大、罪行多么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都依法享有这一诉讼权利 ;
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时,按 照法定的分工互相制衡,从而发现刑事诉讼活动中出现 的各种问题和错误并加以改正 。
六、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立案监督 侦查监督 审判监督 执行监督
七、审判公开原则
(一)审判公开的含义和内容 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有义务帮助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为了实现辩护的有效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帮 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
九、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原则

法律刑事案件书本电子版(3篇)

法律刑事案件书本电子版(3篇)

第1篇第一章引言一、编写目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了帮助法律工作者、法学学生及对法律感兴趣的社会大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特编写此《法律刑事案件实务手册》。

本手册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系统、实用的刑事案件法律知识库,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以下人员:1. 法律工作者: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2. 法学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等;3. 对法律感兴趣的社会大众。

三、结构安排本手册共分为九章,包括:第一章:引言第二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三章:犯罪与刑罚第四章:刑事侦查第五章:刑事起诉第六章:刑事审判第七章:执行与救济第八章:律师辩护实务第九章:案例分析第二章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护无辜的诉讼活动及其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特征如下:1. 国家性:刑事诉讼是国家公权力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的诉讼活动;2. 公正性:刑事诉讼必须依法进行,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3. 严格性:刑事诉讼程序具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违反;4. 保密性:刑事诉讼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与原则1. 任务: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 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审判监督。

第三章犯罪与刑罚一、犯罪的概念与特征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特征:1. 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集体或个人利益造成损害;2. 违法性:犯罪行为违反刑法规定;3. 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二、刑罚的种类与适用1. 刑罚的种类:主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2. 刑罚的适用原则: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犯罪分子认罪悔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是维护正义和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是检察机关、法院和其他有关机构在实施刑事诉讼时应遵循的规则。

首先,刑事诉讼应当遵循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依法行事,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其次,刑事诉讼应当遵循容忍原则。

容忍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得滥用其职权,滥用司法权力,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再次,刑事诉讼应当遵循程序正义原则。

程序正义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使得司法程序能够公正、公平、实效地实施。

最后,刑事诉讼应当遵循实证原则。

实证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确保在审理案件时取得可靠的证据,以保证案件的客观性。

总之,《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原则、容忍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和实证原则。

只有遵循和贯彻这些原则,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使司法程序具有公正、公平、实效的特征,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正义。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新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新



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 一方面是要正确地理解“程序法定”。这一原则基本 含义有二,一是刑事诉讼程序只能由国家的立法加以 规定;二是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的职权,司法机 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更不能违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 规定的诉讼程序而任意决定诉讼的进程。 另一方面要充分地认识到证据问题也是程序问题,脱 离法定程序去调查、收集、审查、核实和认定证据, 其结果轻则形成瑕疵证据,重则形成非法证据,非法 证据必须受到程序的制裁,排除在定案根据之外,对 于运用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诉讼价值 1、无罪推定是一个程序法原则,而不是实体法原则, 即无罪推定不等于无罪认定; 2、无罪推定确定了一个诉讼证明的逻辑法则; 3、无罪推定是现代刑事诉讼中处理疑案的一个基本法 则——诉讼法理的“疑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在无罪 推定原则中表现为“罪疑从无、刑(量刑或者处以刑 罚)疑从轻”。 4、无罪推定的受益者,决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个人,而是社会的全体公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与 2004年6月29日一受贿罪判处刘方仁 无期徒刑,同年8月4日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四个字概括:贪财 好色



可简称“辩护原则”。 此原则的含义 可简称“辩护原则”。此原则的含义 第11条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 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14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 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 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关于“一事不再理”原则 就特定被告人、之特定犯罪事实,只应受到国家“一 次性”的追诉、处罚,所以国家不得重复追诉、处罚 相同被告相同的犯罪事实,一般称为“一事不再理” (Ne bis in idem)或“禁止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 从程序面而言,一事不再理的表现便是同一案件之禁 止再诉,包括判决确定前禁止再诉之“重复起诉之禁 止”,以及实体判决确定后禁止再诉之“实体确定力” (既判力);从实体面而言,一事不再理的用意在于 同一案件之“禁止双重处罚”,亦即,特定被告就其 所犯特定犯罪事实,最多只受一次处罚,因此也称为 “一罪不二罚”。

刑事诉讼法学自测习题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自测习题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自测习题答案刑事诉讼法学自测习题答案一、选择题1. 以下哪个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a) 无罪推定b) 罪刑法定c) 公开审理d) 以上都是答案:d) 以上都是2. 刑事诉讼法中的“公开审理”原则是指:a) 所有案件都必须在公开场合进行审理b) 只有少数特殊案件可以进行不公开审理c) 法庭审理的程序和结果必须对外公开d) 审判结果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答案:c) 法庭审理的程序和结果必须对外公开3. 刑事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是指:a) 被告人在未被判决前,应被视为无罪b) 被告人在未被判决前,应被视为有罪c) 被告人在未被判决前,应被视为有罪嫌疑人d) 被告人在未被判决前,应被视为有罪推定答案:a) 被告人在未被判决前,应被视为无罪4. 刑事诉讼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指:a)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b)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可以由法官自行决定c)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d)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可以由警察自行决定答案:a) 刑罚的种类和适用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5.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法定证据原则”是指:a) 法院只能接受法定的证据形式b) 法院只能接受由法官亲自收集的证据c) 法院只能接受由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d) 法院只能接受由警察提供的证据答案:a) 法院只能接受法定的证据形式二、简答题1. 刑事诉讼法中的“合法证据原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坚持这一原则?答案:刑事诉讼法中的“合法证据原则”是指法院只能接受按照法律规定收集的证据。

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避免非法证据对被告人的不当侵害。

合法证据原则的坚持可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落实。

2.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有何作用?请举例说明。

答案: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为您介绍一些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知识点。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侦查权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依法行使;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

2、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导致诉讼行为无效。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依靠群众原则刑事诉讼活动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协助,鼓励群众提供线索、证据等。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依据,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6、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论其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如何,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7、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8、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确保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二、刑事诉讼的主体1、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等工作。

2、人民检察院承担公诉、法律监督等职责。

3、人民法院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

5、被害人是刑事案件中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6、自诉人在自诉案件中,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7、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9、诉讼代理人在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下,代为参加诉讼。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4.2.2司法独立原则

5
一、 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 《宪法》第126条及《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 人的干涉。 《宪法》第131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9条规定:人民检 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的干涉。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 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2.5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20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以及基本含义 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 面前一律平等。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 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 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4.2.3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15

案件回响

通过辛普森一案,人们会注意到,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 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 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那么犯罪嫌犯压根儿 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实际上,整个美国宪法和司法制度的核心 是防止“苛政猛于虎”,是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道格拉斯精辟地指出:“权利法案的绝大部 分条款都与程序有关,这绝非毫无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 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坚定地遵守严格 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4.2.3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二)无罪推定的理论基础 无罪推定原则,是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为目的的,而与之相 适应的审判方式也必然是强调控辩平等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主要是体现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注意诉 讼程序的正当,相对加重国家对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无罪推定原本是西方资本主义兴盛时期的产物。在无罪推定原则 演变过程中,西方国家个体利益高于整体利益的历史文化传统对 其产生重要影响,他们认为,被告人是个体利益的代表,检察官 是整体利益的代表,被告人往往处于劣势和不利的地位,刑事诉 讼中必须特别强调保护被告人权益。否则,就不能保持这两种利 益冲突中的平衡,就难以实现司法公正。无罪推定在个体利益和 整体利益这一两难选择了对个体利益的保护。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法治原则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也是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法治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必须依法办案,以法为准绳,实现公平正义。

这意味着刑事诉讼必须遵循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二、公正原则公正是刑事诉讼中最核心的基本原则之一、公正原则要求刑事审判必须公开、公正、公平。

公正原则旨在保证刑事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和权利,防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三、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刑事诉讼法法最基本的基本原则之一、平等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性别、种族、宗教、职业、社会地位等差异都不应成为处理案件时的决定性因素,确保当事人在法院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

四、人权保障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要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包括自由、尊严、财产权等。

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要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得发生非法拘禁、非人道审讯和酷刑等侵犯人权的行为。

五、合法证据原则合法证据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法官在判决案件时只能依据合法获得的证据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中,证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但不是所有证据都可以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证据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六、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刑事诉讼中最核心的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只能被以法律规定的罪名所追究,刑罚只能依法适用。

刑事诉讼中,不能因为个人主观判断或政治因素等而对被告人进行任意扩大定罪,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七、疑罪从无原则疑罪从无原则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要求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保持疑罪态度,只有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才能作出有罪的判决。

证明被告人无罪是指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采用有力的证据来否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确保被告人不因未完全证明罪行而遭受不必要的惩罚。

刑事案件法律书籍(3篇)

刑事案件法律书籍(3篇)

第1篇第一章绪论一、刑事案件的定义与特点刑事案件是指涉及犯罪行为的案件,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刑事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 严重性:刑事案件涉及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的规定,需要依法受到惩罚。

2. 严重性:刑事案件的处理关系到被告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益,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

3. 严肃性: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严格,需要依法进行,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公平。

二、刑事案件的种类1.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2.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3. 举报案件: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案件。

4. 立案审查案件: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犯罪事实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的程序1. 立案:公安机关对立案审查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2. 侦查: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3. 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审判: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

5. 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由有关机关执行。

第二章刑事案件的证据一、证据的种类1. 证人证言:证人就其知道的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2. 物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

3. 书证:以其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

4. 勘验、检查笔录:司法人员对案件有关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

5.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6. 证人鉴定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鉴定所作的意见。

7. 专家鉴定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有关问题进行鉴定所作的意见。

二、证据的收集与审查1. 证据的收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依法收集证据。

马工程《刑事诉讼法》03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马工程《刑事诉讼法》03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保障任何公民都有报案、控告、检举犯罪的权利。控告人、举报人 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在侦查期间,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公民 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的,还可申请复议或起诉;对正在实施犯 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通缉在案的人,越狱逃跑的人或 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检、法机关处理。
要便利群众参与诉讼活动。允许公民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报案、控 告、举报;询问证人尽可能到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管辖以诉 讼参与人、知情人较多的所在地即犯罪地为主等。
【案例】
被告人邓某,系某游戏厅工作人员。一日,邓某与邻居 谷某发生争执并发展到相互撕打,邓某一拳打在谷某的左 眼上,造成谷某左眼球摘除的严重后果。某县人民检察院 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 年,邓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 于4月6日公开审理此案,并于3月30日通知人民检察院,要 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检察院认为法院未及时通知其查 阅案卷,故拒绝出庭支持公诉。
(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 服从法律”;前苏联宪法第112条、罗马尼亚第111条、朝 鲜宪法第140条都有“只服从法律”的规定”)
独立的主体不同。
我国是整体上的独立,而西方不仅指法院整体独立, 还包括各级法院的独立和法官个人的独立。
独立的保障不同。
我国的司法独立尤其审判独立主要依靠执政党的政治 予以保障,缺乏法制保障。
(一)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6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 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
公安部《规定》和最高检察院《规则》都有体现。yua 宪法依据是其第27条:“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 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 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外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3篇)

外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了追究犯罪、惩罚犯罪人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不同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各有特色,以下将概述一些主要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

一、美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美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较为复杂,主要由宪法、联邦法、州法和地方法规组成。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美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1. 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了“不得无理搜查和扣押”,保护公民不受非法搜查和扣押的权利。

2. 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了“不得自证其罪”,即不得强迫被告人在法庭上自证有罪。

3. 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包括获得公正审判、被告人的辩护权等。

4.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了联邦法院的刑事诉讼程序。

5. 州刑事诉讼法:各州有自己的刑事诉讼法律,但基本原则与联邦法律类似。

二、英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英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以普通法为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英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1. 《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定了警察的搜查权、逮捕权和证据收集程序。

2. 《1994年刑事司法与公共秩序法》:规定了刑事审判程序、被告的权利和证据规则。

3. 《2003年刑事司法法》: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加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三、德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德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以成文法为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德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1. 《德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证据规则。

2. 《德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如公正审判权、辩护权等。

3. 《德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等。

四、法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法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以成文法为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1.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证据规则。

2. 《法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如公正审判权、辩护权等。

3. 《法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等。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有哪些?一、依法行使原则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四、依靠群众原则五、审判公开原则六、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七、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根据各司法机关的分工规则,可以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才有资格审理刑事诉讼案件,与民事、行政案件不同,此类案件涉及到公民的政治权利、生命权以及自由权,故而司法机关必须按照四个刑诉法基本原则审理案件,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刑诉法基本原则:一、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这一规定确定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基本原则。

具体说来,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

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条和第225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以依法行使公安机关所享有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权力;监狱对于监狱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也可以行使侦查权。

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昆淆。

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对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享有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权力。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法律监督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有权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有权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诉讼的权利,不论他是作为当事人还是作为 其他诉讼参与人。 2、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义务指定 或者聘请翻译人员为他们翻译。
3、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 地区,对案件的审理,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 进行;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及其他诉讼文书, 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
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
(二)法院及其他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 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二、贯彻实行本原则的意义
第十三节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 定有罪的原则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
《刑事诉讼法》第12条 两点基本含义:(一)只有法院才有确定被告
人有罪的权力 (二)在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之前,不能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 做罪犯看待
(2)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是指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 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协作,互相支 持,共同完成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 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
(3)公、检、法三机关互相制约,是指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工作互为条件, 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 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 正错误,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及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 意义:(1)防止办案人员有法不依,滥用职
权,恣意妄为; (2)有助于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维护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贯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实现刑事诉讼的科学化、 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的
互相制约,主要体现在“静态”和“动态”两个方 面。 a.从“静态”方面讲,公、检、法三机关的工 作互为条件,后一个机关的工作,要受前一个 机关工作的限制,并在它的基础上进行。 b.从“动态”的方面讲,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或法院三机关中的每一个机关,都依法可以对 其他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以便及时纠正诉讼 中的错误。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其含义
1、分工负责 指公、检、法在刑诉中 ,依法有明确的职 权分工,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 ,既不能互相替代, 也不能相 互推诿。

诉讼职能分工 职能管辖分工
以保障诉讼的民主性、科学性。
2、互相配合 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 通力合作,相互支持,使案件的处理能够 上下衔接,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查明案件 事实,追究、惩罚犯罪的任务。 体现在: 公、检配合 检、法配合
二)贯彻该原则的要求 1、必须公正司法。 不能以党纪行政处分代替刑事处罚,也不得 “以罚代刑”。
2、对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平等对待,反对特 权思想。
3、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 例如,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 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典第7条)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体系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一、概念 贯彻刑事诉讼全过程,对刑事诉讼具有普遍 指导意义,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 本行为准则。
或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体现现代刑事诉讼 目的,决定现代刑事诉讼的特征,并对一 国刑诉乃至各国刑诉的立法和司法具有普 遍指导意义的行为规范。
•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 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 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2年真 题)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 行 •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3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及制度

第3章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及制度
3、互相制约:则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按照法律的分 工,分别把关,互相监督,互相制衡。
三机关之间的理想关系应当是,以互相制约为主,在 此前提下强调积极配合。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三)法院统一定罪原则 1、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检察院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法院对于符合第15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裁 定终止审理或者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二、基本制度
(一)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源于13世纪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 这个原则要求: “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 讼案件的法官”。;“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 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 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的。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2、依法不予追诉案件的处理
(1)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 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 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 证明。
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 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等人员不得参 与本案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回避理由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 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案件公正处理的。 5、审判、检察、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或其委 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规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的。(对违规的审判、检察、侦查人员还应追 究其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学
整理课件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 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 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整理课件
1、这一原则是刑事诉讼法在96 年修改时新增加的一项原则。其 意义在于:
(1)司法独立是正确行使法律 规定职权的保障。
整理课件
(2)司法独立是实现 法治的必然要求和关键。
整理课件
1、分工负责,是指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 讼时,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各尽 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定的 分工进行诉讼活动,既不能互相取 代,也不应互相推委。
整理课件
2、互相配合,则是指公、检、法三机关 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 上,互相支持,协调一致,互相补充, 共同完成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 罪分子,保护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保 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诉讼任务, 而不能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抵销力量。
整理课件
二、该原则的法理根据
1、分工负责是司法权 力分工的简略表达。
整理课件
2、互相配合强调三机关工 作目标的一致性,其根本 原因在于对犯罪控制的诉 讼价值观的影响。
整理课件
3、强调互相制约的根本原因 则在于近现代以来所备受推 崇的权力制约的政治哲学。
整理课件
三、对该原则的评价
这一原则体现的是三机关之 间的平行关系,症结是在相 互配合、相互制约这条水平 横线,要解决这一问题,就 要重新塑造警检法关系。
整理课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 判权、检察权原则
一、原则的法律依据及其理解 《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 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相 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含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版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八章期间、送达•第九章其他规定•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一章立案•第二章侦查•第三章提起公诉•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第三章第二审程序•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四编执行•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章缺席审判程序•第四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章管辖•第二章回避•第三章辩护与代理•第四章证据•第五章强制措施•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七章期间、送达、审理期限•第八章审判组织•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十章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十一章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第十二章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速裁程序•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第十六章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第十八章涉案财物处理•第十九章审判监督程序•第二十章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第二十二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三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十四章缺席审判程序•第二十五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十六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二十七章附则。

刑事诉讼学马工程第四版

刑事诉讼学马工程第四版

刑事诉讼学马工程第四版目录绪论第1节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学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第四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一章马克思、恩格斯的刑事诉讼观第1节刑事程序法与刑事实体法的关系第二节刑事诉讼中的人权司法保障第三节刑事审判权的独立行使第四节刑事司法的民众参与第五节刑事诉讼的程序公正要求第二章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第1节刑事诉讼构造第二节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机关第三节刑事诉讼中的检查机关第四节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第五节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三章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第1节概述第二节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第四章管辖第1节管辖制度第二节管辖类型第五章回避第1节回避制度第三节回避的适用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1节刑事辩护第二节刑事代理第七章证据与证明第1节证据制度概述第二节证据的种类和分类第三节证据规划第四节证明的概念与分类第五节证明的要素第八章强制措施第1节强制措施概述第二节拘传第三节取保候审第四节监视居住第五节刑事拘留第六节逮捕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概述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第十章期间与送达第1节刑事诉讼活动期间第二节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第十一章立案第1节立案的概念与功能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与条件第三节立案程序和力案监督第十二章侦查第1节侦查基本理论第二节侦查行为第三节侦查终结第四节 r民检察院的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第五节补充侦查第六节侦查监督第十三章审查起诉第1节审查起诉概述第二节审查起诉的程序第三节提起公诉第四节不起诉第十四章第1审程序第1节公诉案件第1程序第二节自诉案件第1审程序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速载程序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第1节审计制度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与功能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第四节第二审案件的审判第十六章死刑复核程序第1节概述第二节死刑复核的具体程序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第1节概述第二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第四节重新审判第十八章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节执行概述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第十九章执行的变更与监督第1节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第二节监外执行第三节减刑和假释程序第四节对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第五节 r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1节概述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具体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刑事和解程序第1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诉讼程序第二十二章缺席审判程序第1节缺席审判程序概述第二节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和救济第二十三章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1节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概述第二节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意义第二十四章强制医疗程序第1节强制医疗程序概述第二节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和救济阅读文献人名译名对照表发布于 2022-08-28 10:1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诉法》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0条)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宪法》第134条、《刑诉法》
第9条、《民诉法》第11条、《行政诉讼法》第8条)
(5)审判公开原则(《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6)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
第6条、《民诉法》第8条)
(7)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刑诉法》第14条、《民诉法》第8
条)
3.规定了一些不具备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属性的 “基本原则”
(1)依靠群众原则(《刑诉法》第6条)
(2)两审终审原则(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 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3)人民陪审制原则(《刑诉法》第13条)
(5)两审终审原则( 《刑诉法》第11条、《民诉法》第10条、
《行政诉讼法》第6条)
(6)审判公开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民诉法》第10条、《行政诉讼法》第6条)
(7)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
第6条、《民诉法》第8条)
(8)保障诉讼权利原则( 《刑诉法》第14条、《民诉法》第8
条)
2.特有原则
(1)专门机关职权分工原则(《刑诉法》第3条第一款) (2)专门机关严守法定程序原则(《刑诉法》第3条第二款) (3)依靠群众原则(《刑诉法》第6条) (4)三机关相互关系原则(《宪法》第135条、 《刑诉法》第7条) (5)辩护权原则( 《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6)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刑诉法》第12条) (7)人民陪审制原则(《刑诉法》第13条) (8)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刑诉法》第15条) (9)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刑诉
法》第16条)
(10)依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履行刑事司法协助义务原则
(《刑诉法》第17条)
(二)对我国刑诉法基本原则体系的分析
1.重申了宪法确立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符合 刑事诉讼宪法化的发展趋势
(1)辩护权原则(《宪法》第125条、 《刑诉法》第11条) (2)三机关相互关系原则(《宪法》第135条、《刑诉法》第
3.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第11 条第一款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
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 罪。”
4.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公民权利与政治权 利公约》第14条第二款规定:“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
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
(二)含义——任何人(受刑事控告者),在
未经法定的刑事司法程序最终确认为有罪之前,应 被假定为无罪。
1.适用的主体:任何人(受刑事控告者)
2.适用的前提:未经法定的刑事司法程序最终确
认为有罪前
3.推定的后果:被假定为无罪
(三)内容
1.被告人的罪行必须经过依法证明才能确定。
(1)无罪推定是一种可以推翻的推定; (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 (3)当法官对被告人有罪的判断尚存怀疑时,应作出罪疑从无的裁判。
2.只有在法院经过合法、正当的程序作出有罪裁判生效之后,才能确定被告 人有罪
(1)只有法院才拥有对被告人的定罪权 (2)法院的有罪裁判必须经过合法正当的程序才能作出。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刑诉法》第6条、
《民诉法》第7条、《行政诉讼法》第4条)
(3)检察监督原则( 《宪法》第129条、 《刑诉法》第8条、
《民诉法》第14条、《行政诉讼法》第10条)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宪法》第134条、《刑诉法》
第9条、《民诉法》第11条、《行政诉讼法》第8条)
(1)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2)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三)对我国刑诉法基本原则体系的建设性重构
考量因素:根本性、特殊性、国际性、国情性 1.公理性基本原则
(1)无罪推定原则(2)程序法定原则 (3)辩护权原则 (4)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5)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2.政策性基本原则
(1)专门机关职权分工原则 (2)三机关相互关系原则 (3)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二、特点
1.内容的根本性 2.效力的贯穿始终性 3.规范的承启性 4.演变的稳定性 5.适用的宏观指导性
三、功能
1.立法准则功能 2.行为准则功能 3.理念传播功能
四、体系
(一)对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梳理
1.共有原则
(1)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宪法》第126条、
131条、《刑诉法》第5条、《民诉法》第6条、《行政诉讼法》第3条)
(4)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刑诉法》第16条)
(5)依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履行刑事司法协助义务原 则(《刑诉法》第17条)
4.较为保守地规定了一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法院统一定罪原则(《刑诉法》第12条) (2)专门机关严守法定程序原则(《刑诉法》第3条第二款)
5.没有规定本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结构: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公理性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政策性基本原则 第四节 我国三大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含义——是指集中体现刑事诉讼的本质和
规律或反映一国刑事诉讼基本政策,效力贯穿于刑 事诉讼全过程,并对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 普遍指导作用的根本性准则。
7条)
)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宪法》第126条、
131条、《刑诉法》第5条、《民诉法》第6条、《行政诉讼法》第3条)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刑诉法》第6
条、《民诉法》第7条、《行政诉讼法》第4条)
(3)检察监督原则( 《宪法》第129条、 《刑诉法》第8条、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公理性原则
一、无罪推定原则
(一)形成
1.1764年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在法官
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 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 保护。”
2.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
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当被假定为无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