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造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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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后来“蚊”具有了很多相关的引申义。如蚊力,比喻力量十分微小;蚊负,比喻能力不足而不能担当重任;蚊睫,本指蚊子的睫毛,后来比喻极其细微的东西,等等。
“菜”字是一个上形下声的形声字,本义为蔬菜。在小篆文中,其字形很像是草,说明蔬菜属于草本植物;下边的“采”表示字音,意思是采摘,说明蔬菜是从田里采摘回来的。
“六书造字法”பைடு நூலகம்—会意字:
属于“合体造字法”结构的字。会意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思的字。
“粥”字本义为稀饭,是一个会意字。在小篆文中,其字形中间上面为米,下边为鬲,鬲指代锅,两边的曲线指热气。整个字形的意思是,将米放在锅里煮,不断有热气冒出,这就是粥。
古代,“粥”字通“育”,意思是生养;通“鬻”,意思是卖。现在,“粥”除了本义外,还指像粥的东西,如泥粥、乱成一锅粥。
“鸣”是个会意字,本义是鸟儿鸣叫。甲骨文的“鸣”,左边是一个“口”形,右边是个头朝上方、张着嘴的公鸡形状,表现出这只公鸡正在对着天空打鸣。“鸣”后引申为各种动物发出的声音,如《管辂别传》中“鸟兽之音曰鸣”。
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这个字的字形就像一辆形象而完整的车,有车厢、车辕和车轮。随着汉字的演化,“车” 的字形逐渐简化为一个轮子的形状。但它的本义没变,即表示交通工具——车。
车也指利用轮轴旋转的工具,如水车、纺车等。车还可以当做动词用,如用水车抬高水位的车水、用车床来车零件等。作为量词,它表示一车所载的容量单位。现在,车成了财富的代表, 有车一族越来越多。
“摸”字本义为抚摩,是一个形声字。其字形左边很像一只手的形状,意思是用手接触或抚摩;右边为“莫”,表示字音。同时,“莫”字是“暮”的初文,意思是黄昏时眼睛看东西很模糊,只好用手去抚摩。
后来,“摸”字引申为寻找、探求,如“警务人员顺藤摸瓜,最后终于找到了犯罪分子的老巢”。
“驱”字为形声字,本义为赶马。在石鼓文中,“驱”字左边为“区”,用来表字音;右边为“支”,用来表字义,意思是扑打、驱赶。在小篆文中,左边为“马”,右边为“区”,更好地体现了“驱”字的本义。后来,“驱”字引申为驱逐、迫使、追随等义。如“他总是驱使我做这个做那个”。
这个字的甲骨文字形,从正面看, 很像一只羊头,两只羊角向下弯曲,下面的箭头代表羊的嘴巴,瘦削尖骨。因为“羊”与“祥”同源,所以“羊”在古代是一种吉祥的家畜。
在祭祀的时候,羊肉和羊血也常常作为拜献祖先和神灵的祭物。《考工记注》中说“羊,善也”,认为羊代表着善良和美好。后来,“祥”字出现后,“羊”字就只用于代表羊这种动物。
此外,“鸣”还泛指物体发声,如《南子·贾经》中“鸣玉”指的就是能够发出响声的玉石。现在,“鸣”还引申为发表意见、情感,如百家争鸣、鸣冤。
“男”是个会意字,本义是男人,与“女”字相对。甲骨文的“男”,左边是“田”,右边是“力”,像犁耙的形状,这其实是古人使用的一种农具,称为“耒”,合起来就表现出男人在田地里耕作时候的场景。
现在,“莲”指草本植物“荷”,生长于浅水之中,其种子称为“莲子”;地下的茎,称为“莲藕”。莲子和莲藕都可以食用,有一定的营养价值。
“聋”字本义为耳聋,是一个形声字。在甲骨文中,“聋”字左边为“耳”,表示字义;右边是一条巨龙的形状,表示字音。在金文中,“耳”与“龙”互换了左右位置,但字义没变。
现在“聋”字的本义还在沿用,如“震耳欲聋”。此外,“聋”字还引申为愚昧,不明事理,如“聋聩”,本义是耳聋或天生的聋子,后来常常比喻为愚昧无知,是非不分。
从甲骨文的字形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这是一个鱼的形象:尖尖的鱼头,两边各带一个鱼鳍,剪刀状的鱼尾,身上还有线条明晰、彼此交叉的鱼鳞。后来汉字经过发展演化,“鱼”字开始慢慢变得不再像鱼。
在隶书中,还在鱼下面加上了一个火字,“鱼”字离象形的本义越来越远。另外,“鱼”还用于作为书信的代称,也常被借用为动词,与“渔”相通。
在古代,用竹签来作算筹,以计算数目,所以“三”也就用三根算筹来表示。“三”也代表多数或多次,如三思而行。
“寸”是个指事字,本义是寸口。寸口是中医名词,指的是切脉时,距离手腕一寸长的部位。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寸”字,就像是一个手形。小篆的字形,在手形的左下侧加入了一条横画,作为指事符号,代表这里是距离手掌一寸的部位。
古代,“上”还用来表示地位高的人或事物。该字本义沿用至今,与“下”相对,除了指空间位置外,还指时间或次序在前,如“上古”、“上卷”。
“三”是个指事字,本义就是数字三。《说文》中解释为“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认为“三”这个数字可以代表“三才之道”,即天道、地道和人道。在甲骨文中,“三”的字形就像是上下三根并列平行地摆放的竹签。
“六书造字法”——形声字:
属于“合体造字法”结构的字。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同一个声旁和不同的形旁结合,又可以构成许多声音相同或相近而意义不同的字。
“蚊”字本义即指蚊子这种小虫。在金文中,“蚊”字是一个形声字。其字形左边为小虫的形体,代表字义;右边为“文”,代表字音。蚊子虽然是一只看上去很不起眼的小虫,但却能吸收人体血液,可谓本事很大,害处也很大。
“瓜”是个象形字,本是一种植物的名称。带有瓜字旁的汉字,也大多和植物相关。古人有“七月份吃西瓜,八月份摘葫芦”的习俗。金文的“瓜” 字, 就像是一个藤蔓上结出瓜的形状, 由于瓜的形状不易分别,就用瓜蔓来表示。
小篆的“瓜”字,将中间的瓜形变小了。在古文中,瓜也作为“蜗”的通假字,代指蜗牛。现在的瓜,由瓜蔓的形态引申出关系错综复杂的含义,如瓜葛。
“丹”字为象形文字。从字形上看,它很像四四方方一口矿井,矿井中添上一个表示朱砂的圆点,表示矿井中有朱砂。所以,它的本义是朱砂。
“丹”还表示赤诚,文天祥曾赋诗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另外,“丹”也指古代方士炼制的所调的“长生不老药”。历史上多少皇帝,都是因为服了这种丹药溘然“仙逝”。现在这个字更常用在女性人名中。
“射”是个会意字,本义是人引弓发箭射中远处的目标。甲骨文的“射”字,就像是一只弯曲的弓,中间还别着一根箭,表现出正要发射的样子。金文的“射”,在右下方加入了一个“手”形。
小篆的“射”,字形发生了讹变。“射”是古代“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之一。“射”现在还指气体、液体流出或光、热、电波放出,如“注射”、“照射”、“辐射”。
“六书造字法”——转注字: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
“六书造字法”——假借字:
属于“用字法”。语言中的某一个词,本来没有替它造字,就依照它的声音假借一个同音字来寄托这个词的意义,即用已有的同音字来寄托新词的意义。“令”,本意是指“命令”的会意字,假借用于“县令”的“令”。
“男”也引申指代儿子,如“长男”,指的是大儿子。“男”字的本义沿用至今,如“男生”、“男性”、“男女平等”。
“晒”字本义为在阳光下晒干或取暖,是一个会意字。其繁体形式为,左边为“日”,意思是阳光直射;右边为“麗”,“麗”是“丽”的繁体形式,有明亮之义,这里是说阳光明亮时才能晒东西。
简体字“晒”右边演变为“西”,意思是晒东西一直到太阳西下。“晒”字的本义沿用至今,如晒粮食。此外,“晒”字还表示太阳光照射到物体上,如风吹日晒。
“六书造字法”——指事字:
属于“独体造字法”结构的字。“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指事字与象形字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象的东西。
“上”是个指事字,本义是高处、上部。甲骨文和金文的“上”,字形下部的长横,代表地平线,上部较短的横画,是指事符号,表示位于上方。小篆中“上”的字形,为了和“二”字相互区分,又在中间加了一条竖画。
甲骨文中“亦”的字形,像是一个人伸展开两条强健的臂膀,腋下便出现了两个看上去很明显的黑点,这便是“亦”字的本义。
在古代,“亦”是一个指事字,指事的就是人腋下的那两点,它与“腋”字的意思相通,本义都是指代人的腋窝这个部位。后来,“腋”字出现后,“亦”就逐渐被取代,而它也演变为副词,意思是“也,表示同样”,如“亦无不可”。
这是“兵不血刃”的“刃”字,本义为刀刃,后泛指各种刀具。“刃”是一个指事字,《说文》:“刃,刀坚也,象刀有刃之形。”认为“刃”字,象征刀具的锐利,也象征刀最锋利的部位。
甲骨文的“刃”字,就像是一把歪斜的刀,在它的刀刃上还加了一个点,表示指的是刀刃的这个部位。“刃”字,后来还引申为动词,意思是用刀杀,如“手刃亲仇”。
在上古时期,“菜”只包括植物性可以吃的蔬菜;到了中古时期,“菜”包括肉类、蛋类及各种熟食在内。现在,“菜”包含的范围更广,指一切可以食用的东西。比如,现在的菜市场各种食品琳琅满目,十分齐全。
“莲”字本义为莲子,是一个形声字。小篆字形上边为“艹” (草),表示“莲”是一种草本植物的子实;下边为“连”,表示字音,同时这个字也有聚合的意思,这里是说莲子一同聚于莲蓬之中。
“鲜”字的本义是鱼名,是一个会意字。在金文中,其字形上边为“羊”,下边为一只鱼的形状;在小篆文中,“鱼”被移至左边,“羊”则被移至右边,“鲜”字也由原来的上下结构变成左右结构。
现在,人们常常用“鲜”来形容食物的鲜嫩味美。此外,“鲜”还是一个多音字,它还有另外一个读音xiǎn,意思是少,如鲜见,即很少见。
六书造字法
“六书造字法”是指汉字的造字方法,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象形、象事、象意、象声指的是文字形体结构,转注、假借指的是文字的使用方式。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六书”的解释: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风,上下是也;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楷书后,“寸”字形成了现在的写法。“寸”后还作为一种长度单位使用。另外,“寸”也引申为短小之义,如手无寸柄。
在金文中,“末”字字形很像一棵大树,树的末端有一黑点,代表指事符号,表示这里是树梢所在的地方。因此,“末”字的本义就是树梢。后来,“末”字引申为最后、终了之义,如“末尾”、“末日”。
另外,由于最后的往往是不重要的,所以这个字又引申为次要的、差一等的,如“舍本逐末”,比喻做事不注意根本,而只抓细枝末节。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义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六书造字法”——象形字:属于“独体造字法”结构的字。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
“鼎”原是古代煮食物的一种器具, 一般由青铜铸造而成。这种器皿两侧有耳,下边有三足支撑。“鼎”字为象形文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这个字下边有三足,上边有圆形两耳,十分形象地表达出这个字的本义。在古代,“鼎”被看做传国的宝器,是国家政权的象征,用来比喻王位、帝业,如“问鼎中原”。这个字还象征着三方并立、互相对峙。最著名的鼎立局势就是三国时代魏、蜀、吴的三足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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