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灭火救援组织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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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救援组织指挥
训练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组织指挥的程序和方法、作战原则与战术方法、跨区域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现场新闻发布和灾害事故信息报告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要明确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组织指挥的程序和方法、掌握作战原则和战术方法、跨区域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的要求、熟悉现场新闻发布的组织程序和灾害事故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
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是指在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现场所进行的应急处理和领导活动,是消防指挥员的神圣职责。
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它贯穿于从接警调度开始,至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全过程。特别是大型复杂的火场和抢险救援现场,涉及诸多方面,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成功与失败。
第一节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灭火救援作战组织指挥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参加灭火战斗力量的多少和火场情况确定。通常情况下,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有班、中队、大队、支队、总队五个层次。
一、总、支队火灾扑救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总、支队指挥机构
总队、支队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视情成立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到场的总、支队职务最高的领导或本级执勤首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指挥指定。指挥部下设作战、供水、宣传、调度、通信组及其他作战保障人员。
(二)总指挥员职责
灭火总指挥员全权负责整个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
2.视情设立作战组、宣传组、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与抢险救援任务。
3.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及其相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和可燃气体、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5.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6.提出调动供水、供电、燃气、电信、卫生、环保等有关单位的联动力量,申请调集公安机关相关警种警力,通过政府请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力量参加救灾。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8.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审核新闻发布的相关内容。
副总指挥员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在总指挥员离开火场现场时,履行火场总指挥职责。
二、大、中队火灾扑救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大、中队指挥机构
大、中队灭火救援指挥机构由大队指挥员、中队指挥员、班长、通信员、单位知情人组成。
(二)大、中队指挥员职责
大、中队指挥员由大、中队值班首长或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灾情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
现场情况,视情调集辖区内的其他力量或者请示增援。
2.向各参战班(组)下达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3.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
三、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由政府负总责;公安机关是具体的组织者、指挥者;消防总、支队指挥员参与总指挥部工作,具体负责消防部队的作战行动;如果党和政府领导授权消防部队领导全权指挥,消防部队指挥员要勇挑重担,不辱使命。
四、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凡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救援时间长、情况复杂或伤亡重大、损失巨大的现场,都应当成立由地方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的灭火救援总指挥部,以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灭火救灾行动。公安消防部队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立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具体的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救援总指挥部构成
灭火救援总指挥部通常由总指挥员1人,副总指挥员若干人;下设灭火作战组、通信联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各若干人组成。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吸收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
灭火救援指挥部在现场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部队内部应当保持独立的指挥体系,对整个灭火救援行动实施统一指挥。
2.灭火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提出相应措施,整合全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组织灭火救援总指挥部与中央、省市政府的联络,保持与公安机关、医疗救护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现场前后方的通信畅通;
(3)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的指示;
(4)保障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灭火剂、燃料、饮食、衣物以及抢险救援所需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5)根据灭火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6)根据现场的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构)筑物;
(7)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8)按照上级指示,收集、审核新闻发布的相关内容。
3.灭火救援总指挥部的设置和标志
灭火救援指挥部是灾害事故现场实施组织指挥的核心所在地,应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安全明显的地方。
火场指挥部要设立明显的标志。一般情况下,白天以红旗(旗上标有“灭火救援指挥部”字样),夜间以红灯(应区别于一般消防车的警灯)为标志。
灭火救援指挥部成员应佩戴统一规格样式的标志。
第二节组织指挥的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指挥原则
灭火组织指挥原则,是指在组织指挥灭火战斗中各级指挥员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试行)》中规定:灭火战斗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指挥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