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管理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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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流程名称 调动管理工作流程 层 次
2 任务概要
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单位
总经理
分管领导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用人部门
预调动员工
节点 A B C
D
E
开 始
书面意见
汇总并形成处理意见
因个人特长等提出岗位调整的书面申请
工作交接
结
1
2
3
4 5
6
7
8
9
拟定调动方案
取消岗位调整
存档
获知
根据业务规划和工作计划,或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提出岗位调整的书面报告 根据公司发展或规划需要,提出岗位调整议案
审批
执行批示/通知
工作交接
调薪 晋升
降职 转岗 待岗
Y
N
审核
节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四章员工异动管理第一节调动管理
1.日常员工异动
调动、待岗、辞职、违纪解除等情形。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2.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行政人事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行政人事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3.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合理的工作调整,各部门/单位及员工应无条件服从。4.内部调动
4.1 跨部门岗位调整
4.1.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4.1.2 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4.1.3跨部门岗位调整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
导签字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4.2 部门/单位内岗位调整
因工作需要或本人申请,进行的部门/单位内岗位调整。部门/单位内岗位调整,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并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4.3内部调动程序
4.3.1 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4.3.2 调动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和《员工工作交接单》;
4.3.3 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3.4 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3.5 报行政人事部批准或备案(部门内岗位调动);
4.3.6 至调动员工《员工岗位变动通知书》;
4.3.7 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岗位工作。
4.4 员工接到岗位调动通知后,应于规定的日期内依据离职程序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岗报到,逾期未到岗报到也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5 调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岗)前,其所任职务(岗位)由原部门/单位负责人指派适合人选暂行代理。
5.员工外调交流
5.1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5.2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5.3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5.4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5.5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6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6.员工待岗
6.1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须附相关考核及内部岗位调整资料),被用人部门退回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6.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6.3待岗
6.3.1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且不享受公司相关福利;
6.3.2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6.3.3 待岗期限为3 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制度范文及业务流程图注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辑修改,避免照搬照抄,欢迎收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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