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规范

第四章 制度标识及字体的标准化规定
9。制度标识:包括封面、公司名称、制度名称、编号、版本、生效日期、受控印章、章节、条款及页
眉等要素的控制性标识,其字体字号和格式标准如下:
9.1 封面:每个制度都必须有封面,其标准化格式见本制度封面.
9。2 公司名称:封面中公司名称用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文本中的公司名称字体、字号等与正文内
3。1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及各部门制定相关管理类文件。
3.2 本办法适用于制度建设过程中各项具体工作与相关人员。
4.制定原则
4.1 合规性: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最基本的管理原则下政策。
4.2 实用性:制定规章制度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经认真调研,使其具有一定的实操性.
4.3 人文性: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原则,制度要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与权益保护。
容相同;
9。3 制度名称:宋体,三号,加粗,居中;如是试行制度需在名称后标注“(试行)”字样;
9.4 文件编号、版次、页次、生效日期:宋体,小四号,加粗;
9。4。1 编号格式 CL/**/**/***—*
修订次数
制度顺序号
制度分类号
组织编码
公司
9。4。1 制度顺序号从 001 开始顺序排列。 9。4。2 编码原则 ① 系统性:统一分类、编码,并由专人负责,同时进行备案. ② 准确性:编码应与制度一一对应,如果某一制度停用,此制度编码同时作废,不得再次启用。 ③稳定性:制度编码系统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防止制度管理的混乱. ④相关一致性:制度进行修订时,使用原编码,并在制度编码中标明第几次修订. 9.5 版本:首次颁布版本号为 1,经改版后版本号为 2,依次类推。
第三章 制度的形式、分类与分级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发布、解释、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业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三个层次。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公司运营的基本规范,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第七条业务制度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规范,包括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八条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的规范,包括考勤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第十条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应当经过调查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审查、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十一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发布和解释第十二条规章制度应当以公告、通知、手册等形式发布。
第十三条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机构所有。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应当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向规章制度管理机构报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废止和失效第十七条规章制度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实际情况变化等原因需要废止或者失效的,由规章制度管理机构提出,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后,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废止或者失效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从公告、通知、手册等发布渠道删除或者更新。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稿)

5.6规章制度的废止流程:
a)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自动废止。
b)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流程如下: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填写【受控文件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综管部审核→综管部直接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或提交周例会审定→按制度重要性分级标准由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是否废止。
5.3.2制度责任人发生异动时,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指定新的制度责任人。新老制度责任人应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制度档案交接。
5.4规章制度的编制流程
5.4.1制度编制需求的识别与确认
a)制度编制前,专业部门了解本部门有关职责、国家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特别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其他企业同类制度,识别制度重要程度,填写【受控文件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的基本信息及需求识别部分,提交综管部进行识别确认。
5.2规章制度的标准与分级
5.2.1规章制度的名称格式要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名称应冠以“福建帕特纳环境产品有限公司”字样,试行稿应在名称后加上“(试行)”,试行的规章制度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以前没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规定;
b)运作效果难以预测或判断;
c)规章制度执行可能会产生风险。
5.2.2规章制度的结构层次要求统一,具体内容要求清晰。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
5.7.3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应在每年年初向综合管理部报送制度编制和更新计划,并根据编制和更新进度及时进行最新制度的备案。
5.8制度的存档管理
5.8.1 综合管理部负责所有规章制度的存档管理。
5.8.2每项制度应体现管理“痕迹”,每项制度的档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章制度建设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确保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规章制度体系第五条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分为三个层次:(一)公司基本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是公司最高层次的规章制度。
(二)公司通用制度: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生产运营等方面的综合性规章制度。
(三)部门及岗位制度:包括各部门和岗位的专项规章制度,具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废止,确保规章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制定与审批第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调研: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需制定的规章制度或需修订的规章制度。
(二)起草:由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起草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规、实用、可操作。
(三)审核:规章制度草案应提交公司法务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四)审批:规章制度草案应提交公司管理层或股东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发布。
第八条规章制度发布后,应通过内部培训、宣传等方式,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内容。
第四章规章制度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实施工作,确保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公司设立规章制度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1.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批后方可实施。
2.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对于不适应实际情况或需要完善的规定,应当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同时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并进行充分讨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规章制度宣传活动,向员工普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
2. 公司应当对新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确保员工熟知公司的规定,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规章制度。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执行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规章制度的执行职责,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员工可以通过公司内部投诉渠道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举报,公司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违纪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批评、书面警告、调岗处理、解聘等。
2. 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工作。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有需要,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订。
3.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裁决。
第八章(文末不再重复标题和其他内容,直接结束文章)。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建设及其管理责任体系,保证规章制度的建设质量,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402文件)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科、室、中心(以下统称“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管理等活动;涉及党务与群众工作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党群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约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管理活动且能够反复适用的管理类(长期、永久)文件,不涉及专业技术类标准、规范、方案以及一般事务性或阶段性活动的文件或通知。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要求。
(二)必要、合理性原则:体现亟待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不可或缺性,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合乎常理。
(三)稳定、时效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管控模式等相适应,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和稳定运行,并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和经营管理需要,及时更新。
(四)系统、精简性原则: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控体系或其他管理体系要求统一协调,同一业务事项尽量在同一规章制度内规范,一个规章制度涵盖和满足不同管理体系的要求,避免分散、交叉、重复、冲突、遗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决策形式,涉及战略管理、投资并购、“三重一大”等重大规章制度,提交党政联席会决策。
第六条企业发展规划部是规章制度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立项、评审和废止。
第七条各部门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遵循“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
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写、执行、评估、修改修订。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是规章制度建立与管理的流程审核部门,负责规章制度流程处理、发布和归档。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九条规章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立项、编写、评审、批准、发布、归档、执行、评估、修订、废止等管理程序。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健全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使规章制度保持合理性、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力,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的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公司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执行、修改和废止工作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统一规范。
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是指公司系统内制定的要求各部门及职工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涉及一个以上部门的行政管理文件,均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下发。
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规章制度管理应坚持“谁制定谁负责、谁制定谁培训、谁制定谁监督落实、谁制定谁改进”的制度管理原则。
本办法的制度按性质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三类。
根本制度是企业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为加强某方面业务工作的管理而制定,是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用以指导某一长期性工作系统规范的规定。
适用于公司层面。
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管理的制度。
基本制度是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主要是规范专项业务活动和专业管理行为,适用于部门层面。
包括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金管理、财务审计、法律事务、工程建设、采购、营销、信息等方面管理的业务管理制度。
专项制度是对某专项的涉及到全公司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主要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适用于基层层面。
包括风险控制、合同管理、行政办公、档案管理、财务及资产管理、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工程管理等各部门的专项管理办法及指引。
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分为以下几种:“章程”、“制度”、“办法”、“细则”、“指引”、“规则”等。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组织运行效率,保障组织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废止及执行规章制度。
第三条组织内部所有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章程以及本管理办法,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及执行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程序、依法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
第五条组织应当设立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整理、审核、发布、执行、监督等工作,并由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
第六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性。
第七条规章制度必须公开透明,对组织内部各个成员都是平等适用的,应当及时向相关成员通报并培训。
第八条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的废止应当经过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审核,经相关成员讨论决定,最终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考核机制,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情况进行奖惩。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规章制度的清理整顿工作,及时废止过时失效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组织应当加强规章制度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动规章制度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三条组织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营造遵守规章制度、维护规章制度权威的氛围。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规章制度管理部门,未尽事宜由规章制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最高领导机构。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十七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组织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依据组织内部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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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使建章立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制度建设工作效率,保证规章制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需由院发布并在全院范围内执行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符合水利治水新思路和发展目标要求。
三、围绕院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从工作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改革和发展服务。
四、有利于建立精简、高效、程序化的工作机制和形成较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第四条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院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院办公室负责拟订综合性的行政规章制度,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制度建设的调查研究,主动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及时清理已不符合院管理要求的制度,并定期向院办公室通报所进行的建章立制工作进展
情况和存在问题,由办公室汇总后向院领导报告。
第六条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做到领导、目标和人员落实。
第二章规章制度体系与建设计划
第七条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经院长办公会议或院长专题办公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提出当年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编制(修订)的设想和建议,院办公室汇总、协调,形成制度建设计划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或院长专题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部门提出的制度建设建议应当包括制度名称、依据、必要性、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三章规章制度起草
第十条各部门拟编制或修订的规章制度业经批准列入院制度建设计划,主持部门要明确目标和责任,落实领导、承办人及必要的保障条件,并将起草工作安排情况报院办公室。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起草应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具体规范、有关责任、施行日期等。
第十二条起草过程中,对于规章制度所涉及的一些重大原则问题,应当专门论证,必要时,可列专题进行调查、研究。
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十三条鼓励各部门的管理创新,对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在实践中成效显著的管理制度,由院予以表彰。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审定与发布
第十四条主持部门完成规章制度初稿后,应先报分管院长审阅,由主管院长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方式。
重要规章制度一般应征求院内各部门意见。
规章制度经征求意见并汇总、修改后,由主持部门分管院长商院长确定召开院长专题办公会议审定或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重要规章制度一般应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经审定后,由院办公室发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