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74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除吉林省四平、通化、松原3个城市仪器维修暂缺测、西藏的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及青海省的果洛、玉树等地区暂未监测外,其他327个城市均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其中,161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实施了新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臭氧(O3)六项指标的监测;166个城市尚未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仍对PM10、SO2和NO2等三项污染物开展监测。

(一)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空气质量

1、总体状况

随意编辑

2014年上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年均值进行评价,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云浮、北海、海口、三亚、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8%之间,平均为60.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轻度污染占24.0%、中度污染占8.0%、重度污染占6.1%、严重污染占1.6%。三亚、海口、玉溪等32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丽水、宁波、丹东等8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邢台、衡水、安阳等4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O3。

2014年上半年,161个城市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在21~15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69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在36~318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17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70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浓度在3~131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年均

随意编辑

值二级标准为60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在13~67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40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在0.9~5.8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3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52~209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37 微克/立方米。

与2013年同期相比,161个城市可比的PM10、SO2、NO2三项污染物,PM10较2013年同期上升4.5%,NO2较2013年同期上升2.6%,SO2较2013年同期下降7.1%。

2、74个城市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4年上半年,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中,共74个城市每月进行排名并公布,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2%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轻度污染占24.1%、中度污染占8.1%、重

随意编辑

度污染占5.8%、严重污染占1.7%。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PM10和O3。

海口、拉萨、昆明等14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丽水、宁波、南昌等4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邢台、衡水、邯郸等1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与2013年同期相比,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措施的落实,同时受气象条件利好影响,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7%上升为60.3%,提高1.6个百分点,PM2.5、PM10、SO2、CO等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3.2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比2013年略有下降。从重污染天气发生情况看,2014年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但与2013年相比,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持续的时间和污染的强度均明显降低。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74个城市2014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

随意编辑

邯郸、衡水、济南、廊坊、西安和天津;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珠海、深圳、惠州、中山、福州、厦门和丽水。

2014年上半年,74个城市PM2.5、PM10、SO2和CO平均浓度均有所下降,NO2持平,O3浓度有所上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在24~15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7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7.9%;PM10平均浓度在43~280 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15 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6.5%;NO2平均浓度在15~67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44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同期相比持平;SO2平均浓度在为6~100 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16.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在1.0~5.1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2毫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15.4%;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78~20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上升6.8%。

3、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随意编辑

2014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1.7%~75.8%之间,平均为36.4%,低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3.9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3.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1%,高于74个城市12.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PM10。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中,张家口、承德、秦皇岛等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邢台、衡水、邯郸等1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2014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00微克/立方米、174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3.5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63微克/立方米。

与2013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33.2%上升为36.4%,提高3.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6项监测指标中,除O3平均浓度上升7.2%,NO2平均浓度基本持平外,其他4项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下降13.0%、

随意编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