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与行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决策失败及如何避免?

一、决策体制方面

(1)权力配置不合理,过分集中

权力过分集中于决策者个人手中,公权过大又不受约束,导致了滥用权力、“一言堂”、“家长制”的蔓延,各种显失常理的“奇迹”决策、不顾人民利益的“面子工程”、“数字政绩”、“借债开发”等现象频出。

(2)决策系统构建不全,运行不良

现代决策系统应该是由信息收集、参谋咨询、决策中枢、监督反馈等各子系统组合而成,分工明确,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3)决策程序层面:由于决策的方式方法、思维及程序的错误,导致在某一个政策在决策的程序中出现失误引起整个政策的失误;

决策实施阶段出现失误未与实际情况不相吻合:有的政策在方案选择及程序、信息方面都做出了正确选择,但是在政策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计划没有变化快,没有很好的掌握好实施计划,或者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的资源对政策进行适应性调整。

(4)责任追究不力

权责一致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只有法律和制度控制被用在管理中才能产生负责任的行为。”如果“没有‘惩罚性的外部控制’,公共雇员就会难免出现责任和义务‘未履行’、‘渎职’或‘越权履行’等行为。”

二、决策主体方面

(1)决策者素质有待提高:决策的制定实施是由人做出,是有公共行政权力的“政治人”,不可避免的在公共行政的行为选择上出现自利意识。决策者掌握的理论知识不够系统,知识水平参差不齐。

三、决策技术方面

我国是在决策过程中,严重缺乏运用现代决策理论、方法、技术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

就决策方法而言,没有运用辩证思维,看不到事务的两面性;没有将系统方法论作为指导,看不到事务间的联系;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缺乏实际可行性,没有试点就推广等。就决策技术而言,缺乏运用期望值法、头脑风暴发、德尔非法、盈亏平衡分析、边际分析法、NPV法可行性分析论证以及运筹学等。许多领导干部“想当然”的决策过程,忽视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定量精细分析,缺少对信息的甄别,无法在众多复杂线索中,“一针见血”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既矛盾的主要方面,决策失误自然就会发生。

以权谋私,通过决策选择来为自己创收,或是获取更多资源来提高本部门的物质待遇和办公条件,或是为自己的亲人朋友大行方便。随意盲目。主观臆断草率决策,缺乏科学论证和系统的调查研究等等。错误绩效观。仅以GDP数字为导向的政绩理念,经济建设盲目攀比,忽视中央经济导向和环境效益。

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以及伦理化应做到一下几个方面:

(1)权力合理配置,减少因政府职能交叉重叠而造成的互相推诿、贻误时机等决策失误,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做到“管自己该管的事,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改变权力过分集中于个别领导的现状,减少“家长制”、“一言堂”的出现。

(2)完善决策系统,充分发挥各个系统。应完善决策系统组成,畅通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决策的“有效性”和“含金量”。(3)完善决策监督体系。首先要加强行政监督主体的整合,形成致密有力的网,特别是权力机关人大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发挥。而对于外部人民团体等的非权力性监督要给与支持。其次对于决策行为的监督应该贯穿其始终,并对监督结果

按情况采取修正、通报公众等措施。

(4)建立有效强力的责任追究制度,我国目前只有09年通过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尚未构建明确的针对公共行政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机制。因此要加快制定专门的问责法律,其一在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情况追究决策者的道义责任、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制度体系上,建立包括决策失误行政处罚处分制、辞职制、法律追究制等。在责任追究主体上,应包括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无差别对待。同时,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发挥人民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最重要的是推行失误终生负责制,避免因离任等原因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无人承担的局面。

1、党政关系现状如何?如何理顺

党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既表现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表现出一定的分工,党政分工主要表现为党管大政方针,政府负责具体执行。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这样,减少了党对政府的干预,党政各司其职。

现状:(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从党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从党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目前尚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许多本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或业务,仍然由党的有关部门包办,在实际政治生活中造成了强党弱政府的局面,或者造成党政之间争权、扯皮现象。特别是地方各级党组织直接干预政府工作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改变,行政权力中心仍在党组织那里,而且基本上是书记拍板决策。实行“党委领导下首长负责制”的企事业单位,实际上仍是由党委直接发号施令。党政机构重叠的双轨制问题也尚未根本克服,与政府部门对口的党组织部门仍然存在,它们既承揽着本属于行政的事务,又具有对政府对口部门工作的同意权和决定权。这种现象造成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政出多门,互相推诿,效率低下;政府似乎成了同级党委某一部门的下属机构,致使政府系统混乱、职责不明、威信下降;党组织由于包办了政府事务,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分散了力量,削弱了本该归自己主管的“大事”,使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干部的任用与考核以及党的建设问题受到损失,实际上是削弱了党的领导。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党委和党委负责人常常侵犯行政职权范围的失误,这种现象造成了强党弱政府的现象。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大多数的人会认为党委比同级政府级别高,党委书记的职权要大于同级行政领导人的职权,这是不争的事实,也说明我国党政关系中党政不分现象的严重性。

(二)权力过分集中

权力过分集中大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横向关系上,行政、经济、文化组织和群众团体的权力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二是在纵向关系上,基层和下级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和中央领导机关;三是在个人与组织关系上,各级各类组织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主要领导者个人,而形成了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

(三)党政关系法制不健全

尽管我国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系统和党的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对我国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只是原则上的,宪法的高度概括性和模糊性,党章的规定的概括性,使它们不可能对党的性质、职能和活动方式有更加具体规定。

对策:

(一)党政职能分开化党政分开的前提是科学、合理界定政党职能和政府职能。从政党的职能来看,政党担负的职能主要是政治职能,政党的功能在于组织政治参与、聚集和整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