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运行规定

尾矿库运行规定
尾矿库运行规定

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定

2012年1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 (1)

3 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规范 (4)

4 尾矿库排渗设施埋设作业规范 (7)

5 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规范 (10)

6 尾矿库日常管理 (23)

7 尾矿库安全检查 (30)

8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安全检查 (35)

9 尾矿库生产运行档案管理 (41)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尾矿库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采用上游法堆坝方式的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于核工业矿山和其它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以及不以筑坝建库方式排放尾矿的场所。

2 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编制

2.1 尾矿库生产作业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尾矿排放、子坝堆筑、排渗设施设置、排水沟设置、观测设施设置、排水构筑物封堵、坝面覆土绿化等工程项目。

2.2 每年12月份单位技术部门根据尾矿库设计和技术规程编制尾矿库作业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按期实施。

2.3 编制要点

2.3.1 计划编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当出现回水要求与安全要求相矛盾时,保证尾矿库安全为第一位。

2.3.2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尾矿排放量。依据尾矿排放量和尾矿库的库容曲线,在满足生产、防汛、冬季放矿和回水的要求下,确定一年堆筑子坝次数、每次堆筑高度、堆筑时间。

2.3.3 根据尾矿库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需要确定工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施工进度等,并明确责任人员。

表1 年尾矿库作业计划

(1)尾矿排放量(t):入磨矿量-精粉产量

(2)计划需要库容(m3):(入磨矿量-精粉产量)/尾矿堆比重

(3)现状总坝高(m):子坝顶高程-初期坝中心底高程或:初期坝高+堆积坝高

(4)计划堆积坝升高高度:查设计库容曲线确定(现状标高以上所需库容对应标高-现有标高)

3 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规范

3.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子坝堆筑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尾矿库子坝堆筑作业。

3.2 引用标准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8号)

3.3 术语和定义

子坝堆筑:用尾矿充填堆筑坝体的过程,筑坝方法主要包括:冲积法、池填法、渠槽法和旋流器法等。

3.4 子坝堆筑的安全要求

3.4.1 筑坝作业前必须填写《子坝堆筑作业证》,没有履行筑坝审批程序不准进行筑坝作业。

3.4.2 筑坝作业之前应由技术部门做出筑坝设计方案,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4.3 技术部门负责放出子坝坝基的轮廓线,然后由尾矿库使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4.4 每一期堆积坝充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清理,将树木、草皮、树根、废石、坟墓及其它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做妥善处理。清除物料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在沉积滩内不得埋有废石,废管件、支架及混凝土管墩等杂物。

3. 4.5 严格按设计要求的方法、堆筑材质进行筑坝。

3.4.6 采用机械筑坝方式,应进行分层碾压,严禁在滩面挖槽导致坝前积水。

3.4.7 上游式尾矿坝一般不应在冬季冰冻期堆筑子坝。确实需要在冰冻期堆筑子坝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要尽可能在温度较高的时段筑坝。

——采用机械筑坝方式的,严禁在滩面挖槽导致积水。

——筑坝前必须清除筑坝材料中的冻块,严禁子坝坝体内存有冻块,防止春季冻融后坝体不均匀沉降和滑动。

——宜采取分段筑坝方法连续作业,避免子坝成型前二次冻结。

——春季化冻后必须对坝面进行全面检查。

3.4.8 堆筑子坝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实施方案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3.4.9 提前晾晒干滩,以防设备沉陷,影响作业。

3.4.10 设备作业期间,现场应有人员监护;夜间作业配备相应的照明设施,作业范围设置红灯示警。

3.5 作业证的管理

3.5.1 作业证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管理。

3.5.2 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有关内容后交作业单位;作业单位履行审批手续后施工。

3.5.3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作业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技术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并进行实测填图,报主管领导签字后存档。

表2 子坝堆筑作业证

4 尾矿库排渗设施埋设作业规范

4.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尾矿坝排渗设施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排渗作业埋设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尾矿坝排渗设施埋设作业。

4.2 引用标准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8号)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

4.3 术语和定义

4.3.1 排渗设施:为排出尾矿坝体坝体渗水,增强坝体的稳定性,在坝体内施工的排水系统。

4.3.2 排渗设施种类:水平排渗、竖向排渗和竖向水平组合排渗等三种基本类型。常用的有虹吸管法、轻型井点法、垂直—水平排渗系统、水平排渗管法、辐射井排渗系统、空间排水系统等方法。

4.4 排渗设施埋设的安全要求

4.4.1 排渗设施埋设作业必须办理《排渗设施施工作业证》,没有《排渗设施施工作业证》不准施工作业。

4.4.2 施工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4.3 钻探机械常发生机械伤害,施工单位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4.4.4 在尾砂内进行挖砂埋设作业时,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沟、槽、

井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设安全员在现场监督施工安全。

4.4.5 视尾砂的性质、含水量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4.4.6 所有人员不准在沟、槽、井内休息。

4.5 作业证的管理

4.5.1 采用预埋施工排渗系统的由尾矿车间自行组织施工,施工作业之前须由单位技术部门或委托设计单位做出施工方案,并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4.5.2 后期补设的排渗设施一般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施工作业之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施工方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4.5.3 施工作业前必须由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填写《排渗设施施工作业证》,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施工单位。

4.5.4 施工单位接到《排渗设施施工作业证》后,填写有关内容后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后,才可进场施工。

4.5.5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验收,并将《排渗设施施工作业证》进行归档。

4.5.6 排渗设施属隐蔽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选料、精心施工,详细填写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并绘制竣工图。

表3 排渗设施施工安全作业证

5 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规范

5.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排水构筑物封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

5.2 引用标准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8号)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

5.3 术语和定义

5.3.1 排水构筑物:将尾矿库内的洪水及多余的尾矿澄清水排往库外的构筑物。常由进水构筑物,如排水井、排水斜槽、溢洪道等和输水构筑物,如排水管、隧洞、明渠等组成。

5.3.2 排水斜槽:尾矿库排水系统的进水构筑物,由斜槽和盖板组成,盖板随库内水面的升高逐块铺盖。尾矿库排水系统的进水构筑物,由斜槽和盖板组成。盖板随库内水面的升高逐块铺盖。尾矿澄清水沿盖板及槽壁上缘溢入槽内,经排水管排出库外。

5.3.3 排水井:尾矿库排水系统的进水构筑物,由井身和井座两部分组成。井身为进水部分,井座是井与排水管衔接的部分。排水井有窗口式、框架式、砌块式和井圈式四种类型。

5.3.4溢洪道,为宣泄超过尾矿库内的洪水或降低库水位,保证尾矿库安全而设置的泄水构筑物。

5.4 排水构筑物封堵的安全要求

5.4.1 排水井进水窗口封堵

a)作业要求

——排水井进水窗口封堵必须办理《排水井进水窗口封堵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不得封堵,作业证格式见附表。

——作业证必须按要求履行审批确认程序。

——封堵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等安全防护用具。

——排水井没有设置浮圈等安全设施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乘船进行封堵应将船与塔身进行可靠固定。

——框架排水井应设置吊装装置,安装应检查吊装装置可靠性。

——封堵施工必须按作业证审批的位置、数量封堵,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严禁涂改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作业证内容。

——封堵时施工人员不少于两人,作业负责人监督封堵情况。

——正式封堵前按编号检查塞子(挡板)的质量并对进水窗口进行试封,试封合格后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堵。

——排水井挡板安装后应检查挡板稳定性,按施工技术要求固定。

b)作业证管理:

——作业证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有关内容后交作业单位;作业单位履行审批手续后施工。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填写主要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后报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组织封堵。

——作业负责人监督封堵过程,并填写作业证相关内容,确认签字。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验收,并将《排水井进水窗口封堵作业证》进行归档。

表4 排水井进水窗口封堵作业证

5.4.2 斜槽、拱涵进水口封堵

a)作业要求:

——封堵必须办理《斜槽、拱涵进水口封堵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不得封堵,作业证格式见附表。

——作业证必须按要求履行审批确认程序。

——封堵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等安全防护用具。

——冬雨季封堵应采取防滑及其他安全措施。

——盖板安装应设置吊装装置,安装应检查吊装装置可靠性。

——封堵施工必须按作业证审批的位置、数量封堵,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严禁涂改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作业证内容,扩大封堵范围及数量。

——封堵时施工人员不少于二人,作业负责人监督封堵情况。

——检查封堵构件的质量,对严重破损、掉角、存在裂缝等质量缺陷的必须进行更换。

——按编号对进水口进行试封,采用盖板封堵的应重点控制盖板的左右支撑长度、盖板间隙符合作业证要求。

——土工布铺设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固定。

b)作业证管理:

——作业证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有关内容后交作业单位;作业单位履行审批手续后施工。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填写主要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后报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组织封堵施工。

——作业负责人监督封堵过程,并填写作业证相关内容,确认签字。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经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验收,并将《斜槽、拱涵进水口封堵作业证》进行归档。

表5 斜槽、拱涵进水口盖封堵作业证

5.4.3 排水井封堵

a)排水井封堵安全措施

——排水井封堵必须办理《排水井封堵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不得封堵,作业证格式见附表。

——作业证必须按要求履行审批确认程序。

——排水井封堵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保留完整的施工资料及影像资料。

——封堵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等安全防护用具。

——排水井需搭设脚手架,挂设防护网。

——封堵应采取防滑及其它安全措施。

——封堵施工必须按作业证审批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严禁涂改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作业证内容.

——作业负责人监督封堵情况。

——封堵前应对井座进行清理,按设计要求及作业证规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施工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并保留完整的施工资料及影像资料。

b)作业证管理

——作业证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申请作业部门向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填写相关内容后交技术部门。

——技术部门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内容后交申请作业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填写主要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后报安全部门审核后组织封堵。

——作业(项目)负责人监督封堵过程,并填写作业证相关内容,确认签字。

——封堵完毕,作业(项目)负责人向生产经营单位技术、安全部门申请验收。技术、安全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后,由安全部门存档。

尾矿库管理规定

承钢天宝矿业尾矿库管理制度 尾矿库是尾矿设施中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属公司重大危险源,为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严防发生灾害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2、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3、尾矿库安全检查主要内容;4、尾矿库管理考核规定。第一部分尾矿库项目管理规定 一、尾矿库的勘察与设计管理: 新建尾矿库的勘察设计,老库的加高扩容、闭库勘察设计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生产处具体负责方案的论证及设计委托工作,其它相关手续由各分公司负责办理。 二、尾矿库设计合同的管理及设计资料的管理: 1、新建尾矿库的勘察、可研、安全预评价、设计;老尾矿库加高扩容的安全现状评价、稳定性分析、闭库设计;现使用尾矿库整改措施等合同的签订及审查工作由公司生产处具体负责。 2、各分公司负责尾矿库前期资料及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尾矿库工程资料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统一整理、组档,公司、生产处和分公司各保存一份。 第二部分尾矿库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一、各责任单位于年初制定出本公司年度尾矿库作业计划(包括 尾矿库子坝的堆筑方案、排渗方案、坝肩排水沟的接续方案)报生产处,生产处按作业计划统一下达施工任务书。 二、安全监测设计落实工作由公司生产处专责工程师按尾矿库设

计安全专篇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具体组织并监督各责任单位设置必要的监测设施和监测项目,各责任单位应按要求建立起完整观测资料。 三、尾矿堆放和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 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 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 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在子坝堆积 过程中应进行适当压实。 3、每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 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 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楚杂物不得就地堆 积,应运到库外。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 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 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应做到: 1)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2)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

尾矿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浓密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2、开机前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安全情况,浓密机是否压爬,方能开机。 3、开机后要经常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电器是否完好,碳刷有 无问题。 4、在浓密机运转期间,严禁在耙架上、机壳上、链条上处理设备问题,防止发生意外。 5、严禁湿手操作电器设备。 6、耙旋转方向应符合箭头标记指示,不得反转,否则会造成减速机损坏。 7、启动设备前,先检查传动、搅拌、润滑系统是否完善,并按规定加油润滑,检查各部位是否紧固。 8、设备运转时要细心观察运转情况、油位、油温升和声响是否正常,电流是否稳定,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不得带病运转。 9、在额定负荷和额定转速下,减速机的油池温升不得超过45 °C,最高油温不得超过80°C,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电机、减速机等的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5°C。 11、如果遇到停电或浓密机停车,耙只能在提升位置重新开始工作。 12、如果淤泥太稀,应减少排泥数量;如太浑浊可能是进料过多或絮凝 剂量少,应加强调节。 13、如果因堆积淤泥太多而使浓密机超负荷,应通过增加排出量来减少含泥

量,如果负荷还在增加并产生报警,应立即停止给矿将耙机提升,以避免压耙和驱动损坏。 14、在排淤泥量增加后,耙机应回到正常位置,淤泥一直排到负荷达到正常为止。 15、当耙机下降到正常位置,负荷已下降,加料就可以重新开始。 16、如果在淤泥稀或水干的情况下,仍发生超负荷现象,并且将耙置于正常位置也不可行,可尝试:减少给料或放大底流。 17、关闭驱动,将耙提升150mm,启动驱动装置。 18、如果仍超负荷,则继续提升耙减少给料或放大底流。 19、如出现16、17、18项情况后,还处理不了。不要再操作浓密机,应找出原因并排除后才能开车。 20、不允许拆除或避开设备自我保护和报警部分强行开车,否则会产生损坏耙机等严重后果。 21、如要停机,首先应停止加料、停加絮凝剂,同时尽量加大排尾,最后使耙机提升至正常位置。 22、重新启动时,首先启动驱动装置,然后将耙机下降至其正常工作位置,同时再次排尾。 23、只有当耙机到达其正常工作位置或耙机到达最低位置时,方可重新加料。 24、每周至少启动1次提升装置将耙机提升至最高位置,检查无异常情 况时,再将耙机下降到正常工作位置或到达最低位置时,方可重新加料。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 第二章电力电缆线路安全管理 第三条禁止挖掘地埋电缆沟上部及两侧,保持电缆沟盖板完整,沟内无积水、淤泥堵塞情况,无机械损伤。 第四条定期检查电缆终端盒,中间接线盒接头,保证其牢固,无发热渗油现象。 第五条保持户外露天电缆钢带完好、外护层麻被无脱落。 第六条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 第七条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并要有记录。

第八条库区内电力线路必须按要求敷设整齐,禁止乱扯乱接。 第九条架空线路、牵引网路、通讯线路的对地距离要符合规程要求,线路通道要及时清理。 第三章照明管理 第十条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照明。 白班作业时,注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变电所(室)内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完好,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充足。 第四章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第十二条供配电设施及危险地段(山坡、坝体、深水区等)的安全警告标示牌齐全、清晰、正确、规范、安装牢固。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牌要悬挂端正、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恶意涂抹破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矿业有限公司

一、尾矿排放与筑坝管理制度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严格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3、每期堆积坝充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妥善处理,清除杂物,运至库外,不得就地堆积。沉积滩内不得埋有块石、废管件、支架及混凝土管敦等杂物。岸坡清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排放时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任意一侧岸坡放矿(修子坝或移放矿管时除外)。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泥尾矿排至库内;沉积滩范围内不得有大面积矿泥沉积;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破址流动冲刷坝体;放矿时操作工不得离岗。 5、排放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泥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段或某侧。 6、放矿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及放矿时间,按设计要求生产计划进行操作。 7、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以利尽快形成滩面,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虑层免

受矿浆冲刷。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8、尾矿滩面及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坝外坡面维护工作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坡面植草或灌木类植物;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每期子坝修筑完毕,进行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子坝坡面尺寸、长度、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坝顶及内坡址滩面高程、库内水位,以及尾矿筑坝质量。检查记录需要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当回水水质与坝体安全对干滩长和超高的要求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2、库内水位应控制在满足设计浸润线埋深和安全滩长的要求范围内,水边线要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3、当尾矿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期前进行调洪演算,依据演算结果控制库区水位,保证足够的调洪库容。 4、汛期前,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库内应设置清晰的水位标尺,在溢洪井外壁上通过测量刻画刻度,标明正常水位和警戒水位或设置专门的水位标尺标注。 6、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

尾矿库安全运行的保障

尾矿库安全运行的保障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尾矿库安全运行的保障尾矿库隐患无损诊断、风险分级与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以防止尾矿库引发安全事故为目的,针对尾矿库溃坝隐患探测、灾害预防、在线监测预警所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研究。该研究成果已分别在9个尾矿库建立了在线监测与预警系统,并探测、诊断出12座尾矿坝坝内裂缝、松散软弱夹层等隐患,为隐患治理提供了依据。 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每年产出尾矿约3亿t,基本上堆存在约1万1946座尾矿库中。这些库中最大设计坝高260m,超过100m的有26座,库容大于1亿m3的有10座。坝高小于30m的小库占80%左右,但20%的大、中型库中堆积的尾矿占全国尾矿总量的80%。由于尾矿库的建设标准低,筑坝、维护、管理技术水平较差,缺乏监测措施,大量的尾矿库带病运行,而且得不到有效的诊断与治理,其安全状况不容乐观。自2001年以来,全国共发生73起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500余人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态势,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截至2011年5月底,我国共有2369座危、险、病尾矿库,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隐患,近些年尾矿库溃坝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损失和危害。这些事故的发生,除了管理因素之外,其主要的技术原因是对尾矿库致灾因素及致灾机理的认识不够;尾矿坝内部隐患未进行有效探清;尾矿库溃坝风险分析技术不成熟;尾矿库监

测技术水平落后,没有成熟的尾矿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因此,我国安全生产市场急需尾矿库溃坝灾害的诊断、监测与风险分析技术和产品。 我国尾矿库的监测技术还处于起步阶段。尾矿库的管涌流土、地震液化等坝体内部致灾因素引起坝坡失稳的预警技术基本属于空白,其监测、预警技术的研究成果较少,亟需进行攻关,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研究过程 针对尾矿库溃坝隐患探测、灾害预防、在线监测预警所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所“尾矿库隐患无损诊断、风险分级与监测预警技术研究”项目课题组围绕尾矿坝安全如何判定、尾矿库下游安全状况如何确定、采取什么科技手段来保证尾矿库安全等3个方面开展研究,结合试点单位的实际需求,基于尾矿库溃坝致灾机理与典型灾害三维数值模拟仿真技术,将综合物探技术、尾矿坝风险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尾矿库溃坝淹没范围确定与后果严重度计算方法、尾矿库在线监测技术与装备、尾矿库定量预警指标及确定技术,在试点单位实际应用,并收到良好效果。 尾矿库溃坝致灾机理及演化规律研究

尾矿库回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尾矿库回水泵工安全操作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455-42 尾矿库回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选矿厂尾矿输送回水泵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选矿厂尾矿输送回水泵工岗位。 2 内容 2.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拖鞋。 2.2熟悉本岗位设备:KQSN300 Q=800m3/h水泵的性能,维护和保养。 2.3 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4 盘车时,必须断开电源,防止手及衣物卷入

转动部位。 2.5 疏通管路排污时,人应侧站,避免液体喷溅人体。 2.6 清理泵池时,应停机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2.7 保持设备周围清洁无障碍物,及时清除油污,泥砂及杂物,地面清洁,不得有料浆或积水。 2.8 在就地操作高处手动阀门时,应注意人身安全。 2.9 在渣浆泵作业时,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利用紧急逃生通道逃生。 2.10 点检和操作各种泵时禁止跨越旋转设备。 2.11 泵在运转时禁止在旋转处清理卫生。 2.12泵在启动前,必须检查电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13泵在启动前,应先用手转动泵的联轴器,看泵的转动部分旋转是否灵活,各地脚螺栓有无松动。 2.14 检查全部仪表,阀门及仪器是否正常。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实用版

YF-ED-J393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尾矿库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管理部门 公司设立应急管理小组,公司总经理任应 急管理小组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应急管理小 组副组长、尾矿库负责人及公司中层领导为小 组成员。安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紧急事件 1、紧急事件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 大经济损失及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2、紧急事件的认定应考虑: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态。 (3)依据风险确定潜在的紧急事件。 3、确定的紧急事件时应包括尾矿库周边的情况,并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的地理、地质、气象及村庄居民等信息。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尽可能预测可能发生的时间与破坏性质,并考虑人员密集程度及对周边的影响。 4、确定紧急事件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洪水;泥石流;地震。 (2)库区异常:外来尾矿、废水;周围采矿作业;库内采、选尾矿。 (3)运行管理异常:水位超过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体深层滑动。 三、应急预案编写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

铁矿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实施管理办法

《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实施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规范我矿尾矿库的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尾矿库安全稳定,根据《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石城铁矿尾矿库生产运行过程中的所有作业环节。 二、安全运行管理机构 石城铁矿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尾矿库安全运行,特别是防洪防汛、应急救援等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单位: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计划科、地质测量科、工程管理科、调度中心、选矿车间、工农关系办公室。 矿和选矿车间均设专职技术人员,并配备足够的生产作业班组人员。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领导小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 组长职责 1.1 对尾矿库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防洪度汛等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2 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尾矿库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副组长职责 2.1 尾矿库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贯彻国家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尾矿库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 2.2 确保尾矿库安全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2.3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尾矿工)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 安全管理科职责 3.1在组长、副组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尾矿库安全工作,主要包括:尾矿库安全检查、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尾矿库安全评价等。 3.2 组织制定尾矿库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负责监督实施。 3.3 组织对尾矿库的定期巡查、汛期安全检查以及浸润线观测等记录的抽查。 3.4 负责尾矿库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与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等。 3.5 负责涉及尾矿库安全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4 生产技术计划科职责 4.1 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对尾矿库的筑坝方法、防洪工程等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落实工作。 4.2 参与制定尾矿库操作规程、职工培训等工作。 4.3 负责编制尾矿库年(季度)作业计划。 4.4 负责制定或审核尾矿库主要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方案、施工进度及项目验收等。 4.5 负责尾矿库工程技术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5 地质测量科职责 5.1 负责尾矿库现状图的测量、坝体位移观测、浸润线观测井水位观测复核、滩顶高程、干滩长度及坡度的测定。 5.2 负责筑坝、排水沟等工程的测量和验收。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湖南省东安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为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证尾矿库作业安全,尾矿工操作有章可循,特制订尾矿库作业安全规程。 一、尾矿排放: 1、应经常检查尾矿流渣槽的流通是否畅通,并严格遵守砂泵操作的操作规程。 2、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 3、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4、砂浆排放不及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5、排放尾矿时应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6、为保证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式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二、筑坝 1、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或视具体情况选用如下维护措施。

2、坡面修筑人字或网状排水沟。 3、坡面植草式灌木类植物。 4、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5、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案,主要检查内容。 ①子坝的剖面尺寸、长度、抽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②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③尾矿筑坝质量。 6、当坝坡出现冲沟时,应以土石及时分层夯实填平,并增设排水沟。 7、坝体出现裂缝,应通过表面观测和挖沉坑、槽探、查明裂缝的部位、宽度、长度、深度、错距、走向等,分析裂缝的深度,可采用如下处理措施: ①对于裂缝小于5m的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法处理。开挖深度应比裂缝尽头深0.3-0.5m,开挖长度应比缝端扩展约2m。回填料宜与原土料相同,回填要分层夯实。 ②对于较深的裂缝可采用灌浆法处理或全部开控回填下部灌浆做方法处理,灌浆的浆液可采用纯土浆或水泥浆,浆液农度为30-50%。 8、坝体出现滑坡,可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下游坡压后戗加固坝体,后戗宜采用堆石料堆筑。

安全管理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黄金集团湖南鑫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2018年5月 中国·湖南·沅陵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1页 目录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3) 尾矿库回采和闭库安全管理制度 (8) 尾矿库输送安全管理制度 (12)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安全管理制度 (15) 尾矿库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管理制度 (18) 尾矿库筑坝、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23) 尾矿库渗流控制措施和排渗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 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29) 1.1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1页共5页 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切实加强对公司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的管理。 4术语(无) 5职责分工 5.1 总经理 全面负责尾矿库建设的管理工作。 5.2 分管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尾矿库建设各阶段的安全管理。 5.3 基建部 负责尾矿库建设期的工程管理,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5.4 生产技术部 负责尾矿库相关技术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工作。 5.5 安环部 负责组织编制尾矿库建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督促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HNXR / QB /P A-0-01-2018实施日期2018.05.20 第2页共5页 6工作程序 6.1 尾矿库建设三同时的要求 尾矿库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有关“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公司成立尾矿库项目建设专门机构,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均应委托资质单位承担。 6.2 尾矿库勘察的要求 6.2.1 尾矿库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应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 康的要求。 6.2.2 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查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 构筑物稳定性的不利因素,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6.2.3 对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上游法尾矿堆积坝工程地质勘察 规范》。 6.3 尾矿库设计的要求 6.3.1 尾矿库库址选择应遵守下列原则: 6.3.1.1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6.3.1.2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6.3.1.3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6.3.1.4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 库长。 6.3.1.5 尾矿库设计文件应明确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6.3.1.6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6.3.1.7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库安全规程》

《尾矿库安全规程》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一、工作简况 现行行业标准《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以下简称“《规程》”)自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尾矿库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生产、预防尾矿库事故和保护尾矿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依法进行尾矿库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但该《规程》已实行十多年,随着尾矿库建设技术的发展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颁布实施,现行《规程》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⑴现行的《规程》与现行的《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部分条款产生冲突,现行《规程》中尾矿库防洪标准、尾矿坝稳定计算等要求均与现行《尾矿设施设计规范》中的要求不一致; ⑵现行《规程》中条文“其他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可参照执行”,未明确规定干式堆存尾矿库、锰渣库应执行本《规程》; ⑶近年来尾矿干式堆存、模袋法尾矿筑坝等新技术被逐步应用,现行《规程》中未包含这部分新技术的特殊规定; ⑷现行《规程》中对锰渣库、赤泥库的特殊要求未作出规定; ⑸现行《规程》中关于尾矿回采的内容不够全面; 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主持完成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评估研究

报告》制定的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尾矿库安全规程》将修订为第一层次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但现行《规程》中很多条款为非强制性规定,很多条款以“可”作规定,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因此,对该《规程》进行修编,并由行业标准升格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提升尾矿库安全管理,保障尾矿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对现有尾矿库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标准体系进行整合简化,能更好地发挥该《规程》在尾矿库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基于以上原因,原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十三五”期间拟制修订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中将《尾矿库安全规程》纳入修订计划,《尾矿库安全规程》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修订工作的牵头单位。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到任务后,及时编制了该《规程》的编制计划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20日召集编制组在北京召开了《规程》编制启动会,本次启动会确定了编制组,初步确定了《规程》编制范围及编制要求,讨论了《规程》框架,明确了各参编单位的分工及各阶段的工作节点。会议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尾矿室主任岑建和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技术中心技术总监田文旗作为项目负责人,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河北铜源矿山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规程》的参编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标准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are the guiding documents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post. It stipulates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the safe operation methods of the post.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尾矿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严禁人、牲畜进人坝内。 二、排砂时,应定时搬动排砂管的排放位量,使尾砂在坝内均匀堆积。 三、禁止进人松软的堆积层;定时清理排水槽附近的杂物。 四、雨季要经常观察洪水淹没砂坝情况;暴雨时,无论白天、黑夜均要加强巡检,发现险情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及调度室,防止溃坝; 五、对坝面因雨水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冲刷、拉沟,要及时处理、恢复。 六、当发现在坝堤、坝内、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其附近进行爆破、采挖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时,必须立即制止。 七、坝堤巡回检查时应注意下列内容,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汇报。 1、坝堤的纵横向是否有裂缝,坝体表面是否有沉降或上升。 2、坝面、坝脚是否溢水,溢出水量及水质清浊情况。 3、坝面的水沟、排水涵管要保持畅通,对淤塞、损坏的水沟要及时修复。 4、坝面的各种管道、闸阀有无通洞、裂缝、燥裂,一旦威胁坝堤安全,除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外,并向公司领导及调度室汇报,要求立即处理。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责任制、奖罚制和考核制。 二、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实行厂、车间二级管理承包责任制。尾矿库负责人为 尾矿库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厂长为直接责任人;尾矿库主任为尾矿库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三、尾矿库的安全检查,作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管理内容,可分为四级, 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日常检查:车间、班组对尾矿库进行日常检查,交接班应有记录,并 妥善保存。 2、定期检查: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报告,将有关资料归档;主管尾矿库安全部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每年汛前、汛后对尾矿库的安全运行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与汛期前一个季度提出尾矿库度汛方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灾害后, 厂主管应组织有关部门及基层管理单位对尾矿库的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有关单位会同检查,检查结果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4、安全鉴定:当尾矿坝堆积坝高度达到总堆积高度的一半至三分之二时, 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鉴定工作,其重点应为抗洪能力即坝体稳定性。 四、尾矿库安全管理内容: 1、尾矿排放与筑坝

(1)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放矿和回水的要求。 (2)尾矿库筑坝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超高、沉积干滩长度和下游坝面坡度。(3)每一期筑坝冲填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岸坡处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如遇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上游式尾矿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分散放矿,修子坝或移动放矿管道时除外,不得任意从库后或库侧放矿。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粗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颗粒排至库内,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沉积滩顶应均匀平整;沉积滩坡度及长度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横向流动冲刷坝体;放矿矿浆不得冲刷坝坡;放矿应有专人管理。 (5)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放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颗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一端或一侧。(6)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方框时间以及水力旋流器使用台数、移动周期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分散放矿支管、导流槽伸入库内的长度和距滩面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为保护初期坝的反滤层免受尾矿水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致远离坝顶处排放。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9)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加强周边放矿,以加速形成防渗层,减少渗透和落水洞事故。

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 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一〔20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切实落实尾矿库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尾矿库是维持矿山企业正常生产的必要设施,对我国

国民经济及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基础作用。尾矿库也是重大危险源之一,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加快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切实落实企业对尾矿库管理的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构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品生产及需求日趋旺盛,尾矿库安全、环保压力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日益关注,对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尾矿库运行安全已经成为影响一些地区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构筑科学发展、安全、环保的工作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是促进尾矿库安全环保形势根本好转的迫切要求。近年来,为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尾矿库安全、环保工作得到了明显改进和加强,尾矿库建设发展水平有了较大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尾矿库巡坝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尾矿库巡坝工的安全操作内容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尾矿库巡坝工岗位。 2 内容 2.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前正 确佩戴安全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员工着装必须要三 紧;女工发辫必须盘在安全帽内,不准穿短裤、高跟鞋、 拖鞋。 2.1 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 2.2 尾矿库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 公司领导及选矿厂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

2.3 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首先查看交接班记录,了解上班工作情况和向本班交待的问题,然后按交接班制度进行现场交接班。 2.4 上岗前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再次确认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对坝内尾矿和污水如进行检查和测定,要试踏,不得猛然踏进,以防陷入。 2.5 巡回检查周边山体,尾矿坝、库区存水的水位情况,做好尾砂管、回水管巡视工作,防止管道、闸阀被盗,保证管道无堵塞、无泄漏。 2.6 除每日正常巡坝外,严格执行尾矿库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文明生产是否合格,尾矿管道是否堵塞、滴漏,回水管道是否滴漏等。 2.7 根据坝区内存砂情况,合理的把尾砂排放在坝区内各处。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新版)

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为了加强对公司尾矿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尾矿设施造成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尾矿设施是指公司尾矿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排洪系统等设施。 二、尾矿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组织安全检查、验收、评估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尾矿库闭库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由公司组织。 三、尾矿设施运行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定认真做好输送、放矿、筑坝、回水及坝体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四、负责尾矿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尾矿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9月主汛期进行班检查和10-5月进行日检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6-9月实施周检查,10-5月实施月检查);公司安环部安全抽查(不定期)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6-9月)公司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

七、所有检查必须做好记录。 八、任何人发现尾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都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安环部和公司领导。 九、对发现的尾矿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必须及时予以研究、整改。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库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环办负责。 2.防汛办公室作为尾矿库汛期安全运行的主要监管部门。 3.安全环保部制定并完善尾矿库看坝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4.所有看坝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参加每年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 5.每年制定生产计划时必须有尾矿排砂计划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保证资金投入到位,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尾矿库相关设施构筑及排放方案由质检部负责,经公司审定后实施,并送安全环保部存档。 6.公司建立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演练。 7.安全环保部健全尾矿库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日常检查记录、测量记录、隐患处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安全环保部、综合部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 二.现场安全管理

DB13_T2015-2014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

ICS73-010 D 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2015—2014 尾矿库生产运行作业规范 Guideline on system operation for the tailings pond 2014-04-03发布2015-03-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 2015—201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基本要求 (2) 4 作业计划编制 (2) 5 子坝堆筑作业 (2) 6 放矿作业 (3) 7 排渗设施施工作业 (4) 8 排水构筑物封堵作业 (5) 9 水位控制及浸润线观测 (7) 10 安全检查及汛期管理 (7) 11 档案管理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年(季)度尾矿库作业计划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子坝堆筑作业证 (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尾矿库生产运行交接班记录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排渗设施施工作业证 (15) 附录E(规范性附录)排水井进水窗口封堵作业证 (17) 附录F(规范性附录)斜槽、拱涵进水口封堵作业证 (19) 附录G(规范性附录)排水井、排水隧洞封堵作业证 (21) 附录H(规范性附录)库水位、滩长、安全超高检查表 (23) 附录I(规范性附录)尾矿库浸润线观测记录表 (24) 附录J(规范性附录)尾矿库巡检记录表 (25) 附录K(规范性附录)尾矿库汛期前安全检查及整改验收表 (26) 附录L(规范性附录)排水井检查记录表 (28) 附录M(规范性附录)溢洪道、截洪沟检查记录表 (29) 附录N(规范性附录)消力池检查记录表 (30) 附录O(规范性附录)排水管(拱涵)检查记录表 (31) 附录P(规范性附录)排水斜槽检查记录表 (32) 附录Q(规范性附录)排水隧洞检查记录表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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