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信息技术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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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各领域分会,其主要职能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软件产业的市场研究、信息交流、行业资料、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3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年审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
指出要完善电路产业链、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信息产业积聚式发展和培育优势企业。将基础软件、中间件、大型关键应用软件和基础系统列为高技术产业工程重大专项。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
2009年
强调以应用带发展,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用;并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力度。
国务院
2005年
将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列入优先发展主题。重点研究开发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可信网络软件平台及大型应用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等关键技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信息产业部
2006年
将电子政务应用平台技术、城市信息化技百度文库、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列为发展重点,带动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与信息产品的发展。
工信部
2013年
到2018年,两化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竞争能力普遍增强,信息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2。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4年
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加快面向工业重点行业的知识库建设,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2013年
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覆盖和深度集成应用,到201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0.79。促进工业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推进服务业信息化。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专 项 行 动 计 划(2013-2018年)》
2002.02.20
4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
2009.04.10
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
工信部
2012.05.02
6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08.09
7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商务部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主要职能包括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应用系统(软件包)产品。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部、国税总局
2013.02.06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颁布时间
相关内容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等。
工信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
目前,本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务管理完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
1
序号
文件
发布单位
实施年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0.04.01
2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02.01.01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版权局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
2012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优。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2013年
重点扶持信息系统咨询、规划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化发展规划》
工信部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
2010年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着力发展高端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工信部
2012年
到2015年,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著名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到2015年,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产生3到5个千亿级企业;积极承接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提升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和交付能力、管理能力与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各领域分会,其主要职能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软件产业的市场研究、信息交流、行业资料、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3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年审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
指出要完善电路产业链、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推进信息产业积聚式发展和培育优势企业。将基础软件、中间件、大型关键应用软件和基础系统列为高技术产业工程重大专项。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国务院
2009年
强调以应用带发展,大力推动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用;并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力度。
国务院
2005年
将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型应用软件列入优先发展主题。重点研究开发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所需的高可信网络软件平台及大型应用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等关键技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
信息产业部
2006年
将电子政务应用平台技术、城市信息化技百度文库、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列为发展重点,带动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与信息产品的发展。
工信部
2013年
到2018年,两化深度融合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竞争能力普遍增强,信息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82。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14年
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加快面向工业重点行业的知识库建设,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
2013年
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中的广泛覆盖和深度集成应用,到201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指数达到0.79。促进工业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推进服务业信息化。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专 项 行 动 计 划(2013-2018年)》
2002.02.20
4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
2009.04.10
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
工信部
2012.05.02
6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08.09
7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商务部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主要职能包括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应用系统(软件包)产品。
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部、国税总局
2013.02.06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颁布时间
相关内容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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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等。
工信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
目前,本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务管理完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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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
发布单位
实施年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0.04.01
2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02.01.01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版权局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
2012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优。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2013年
重点扶持信息系统咨询、规划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技术支持、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服务业。
《信息化发展规划》
工信部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
2010年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着力发展高端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
工信部
2012年
到2015年,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收入突破4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比重达到25%,年均增长24.5%以上,软件出口达到600亿美元。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收入比重超过60%;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打造一批著名软件产品和服务品牌。到2015年,培育10家以上年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软件企业,产生3到5个千亿级企业;积极承接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提升服务外包企业承接和交付能力、管理能力与国际市场开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