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抢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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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应对紧急情况下生命财产抢救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3 职责

维修保障部主任负责组织建立应急抢险制度,组建应急抢险小组,落实本制度;办公室负责监督。

4 内容

4.1 人员安排

4.1.1 公司组建应急抢险小组,总经理任组长,维修保障部主任任副组长。

4.1.2 组员见附录1。

4.2 应急抢险原则

4.2.1 首先尽可能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4.2.2 抢救生命重于财产。

4.2.3 必要时通知其他员工一同撤离。

4.2.4 保障生命安全的同时尽可能抢险,减少公司财产损失。

4.3 厂区防汛应急处置

4.3.1 水管爆裂、跑水:如出现水管爆裂跑水等情况,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关闭厂区总阀门,同时联系维修保障部进行紧急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公司内上班人员或者应急抢险小组成员进行现场处置。

4.3.2 大雨、暴雨:

4.3.2.1 多雨季节维修保障部技术员负责关注天气情况,如预报存在大雨、暴雨等情况,需及时做好防汛准备;防汛准备工作包括铺设直排水泵、防汛沙袋围堵制水间外雨水井、检查防汛管线等。

4.3.2.2 正常上班期间,维修保障部负责安排做好防汛准备并监控水位,出现不可控汛情,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维修保障部主任,必要时可立即通知洁净间清场,超声清洗、水浴、冻干、包装等工序将存在污染可能的产品分开收集并统计,所有人员参与现场处置。

4.3.2.3 节假日或夜间存在大雨、暴雨等情况,维修保障部主任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及当值抢险小组,做抢险准备工作,出现汛情后,值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联系应急抢险小组成员进行现

场处置。

4.3.2.4 应急抢险小组成员组建原则为就近原则,分为三组,轮流当值,当值期间组长和组员应保证通讯正常,能及时赶到公司,出现汛情期间,当值小组成员不足时,组长还可以联系其他组员参加。

4.3.2.5 现场处置内容

a 打开直排水泵,将雨水井中的水排至厂区外。

b 利用扫把、簸箕、水桶等工具将易于收集的水收集后倒至厂区外。

c 利用白布将不易收集的水擦拭干净。

4.4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4.4.1 通用火灾应急处置

4.4.1.1 火灾初始阶段: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或火灾发现人员首先立即报告维修保障部或者直接上级;其次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维修保障部主任和上级主管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救援,首先应当切断相关电源。

4.4.1.2 火灾蔓延阶段:火灾蔓延且自救能力不足时,维修保障部主任或现场上级主管应立即向公安消防局119 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应。应急抢险小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如出现伤亡,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保持与急救中心(电话:120)的联系。

4.4.2 电气火灾爆炸应急处置

4.4.2.1 操作措施

a 发生一级箱火灾、爆炸致失电时,立即切断外部电源。

b 火灾时应切断相应的总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火灾的扑救。

4.4.2.2 事故控制措施

a 负责断电的人员必须坚守操作现场进行监护,在自身安全威胁可控情况下应接到撤离的命令才能撤离;

b 无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的情况下,一律按带电扑救处置,扑救人员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火灾的扑救,严禁使用消防水进行扑救;

c 应急小组严格控制人员出入火灾现场,非事故救援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抢救个人财物;

d 当火灾漫延无法自救时,应急小组人员负责外围警戒外,其他人员一律撤出现场待援。

4.5 其他应急抢险情况

4.5.1 其他应急抢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其他自然灾害。

4.5.2 正常工作期间出现其他应急情况,由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应急抢险。

4.5.3 节假日或夜间出现其他应急情况,值班人员及时上报应急主管(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当值主管),至少通知一人;值班人员和应急主管及时组织应急小组(以附录1人员为主,但不限于)。

4.6 紧急救援

4.6.1 哪些情况拨打“120”呼救:“120”负责处理市民日常急救和大型突发事件、事故的紧急救援,市民遇有危及生命的疾病、创伤、中毒急需抢救时,可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般疾病,如感冒、腹泻,需自行上医院解决。

4.6.2 如何正确使用“120”呼救

a 无论情况多么危急,一定要冷静、清楚地说明病人的姓名、地址以及简要的病情;

b 要准确无误地选定好接车地点,以便带领救护车迅速到达发病地点,防止救护车因局部地区情况不明而延误;

c 请留下呼车人的姓名,与病人的关系及联系电话,以备紧急情况下与您联系;

d 如遇马路旁、肇事现场的病伤员,呼车人要认真负责守候病伤员,并介绍病情,以利救治;

e 呼叫“120”急救电话后,通知病人家属,告知其做好入院准备(带好钱款、衣服、确定好随车人员),保证病人如需送院治疗能立即出发;

f 发生意外灾害事故或突发事件,拨打“120”急救电话应说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发生何种伤害(如车祸、触电、溺水、中毒、爆炸、火灾等)、伤亡人数、受伤人员目前情况,以便组织全市医务力量集群救护。

4.6.3 触电紧急救援

a 对于触电者的急救应分秒必争。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的触电者,病情都非常严重。这时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护机构,就近送触电者去医院进一步治疗;在转送触电者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b 关掉电闸,切断电源,然后施救。无法切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竹杆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干的绳子套住触电者拖离,使其脱离电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避免救援者联电受伤;

c 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触电者,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触电者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触电者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末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d 对电灼伤的伤口或创面不要用油膏或不干净的敷料包敷,而用干净的敷料包扎,或送医院后待医生处理。

4.6.4骨折急救

a 止血:可采用指压、包扎、止血带等办法止血;

b 包扎:对开放性骨折用消毒纱布加压包扎,暴露在外的骨端不可送回;

c 固定:以旧衣服等软物衬垫着夹上夹板,无夹板时也可用木棍等代用,把伤肢上下两个关节固定起来;

d 治疗:如有条件,可在清创、止痛后再送医院治疗。

4.6.5 脊柱骨损伤急救:脊柱骨损伤的伤者如果头脑清醒,可让其动一下四肢,单纯双下肢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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