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资料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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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规及 典型案例解析
二〇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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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保护主要法律法规解读 二、典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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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保护主要法律法规解读 (一)实体法律法规(含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12月 28日修正) 3.《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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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
修法过程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 环保法正式列入修法计划 2012年8月 开始进行审议修订 2012年8月 第一次审议 2013年6月 第二次审议 2013年10月 第三次审议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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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第二十九条) 新修订的环保法引人注目的规定是首次对“生态 保护红线”的设定。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 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或脆弱区等区 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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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5、重点污染物排放将总量控制(第四十四条) 新法一是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 制制度。二是建立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 责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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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自文库亮点
2、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第十二条)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 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 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 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 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 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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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三大突破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新环保法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 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 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 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 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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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三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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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过程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 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 25年来的首次修订。 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 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 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 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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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序法律法规(含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民事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 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 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的解释 第十三、公益诉讼(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一 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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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3、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 二十五条)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增加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 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 新的监管权力,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授 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 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 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 续计罚规则;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 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又规 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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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三大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 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 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阶段、 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 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 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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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1、保护环境上升为国家的基本国策(第四条) 与现行环境保护法相比,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 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 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 的原则。”可见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进一步强化 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依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 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 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将环境保护融入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第一次被提到与政治、经济 同等的高度上来,意味着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迫在 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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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6、专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第五十三条至五十 八条) 新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 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建立了 “黑名单”制度。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众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 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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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保护主要法律法规解读 (一)实体法律法规(含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12月 28日修正) 3.《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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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保护法》
修法过程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 环保法正式列入修法计划 2012年8月 开始进行审议修订 2012年8月 第一次审议 2013年6月 第二次审议 2013年10月 第三次审议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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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第二十九条) 新修订的环保法引人注目的规定是首次对“生态 保护红线”的设定。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 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或脆弱区等区 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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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5、重点污染物排放将总量控制(第四十四条) 新法一是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 制制度。二是建立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 责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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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自文库亮点
2、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第十二条)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 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 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 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 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 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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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三大突破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新环保法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 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 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 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 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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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过程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 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 25年来的首次修订。 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 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 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 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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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序法律法规(含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民事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 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 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的解释 第十三、公益诉讼(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一 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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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 二十五条)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增加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 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 新的监管权力,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授 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 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 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 续计罚规则;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 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又规 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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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三大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 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 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阶段、 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 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 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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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1、保护环境上升为国家的基本国策(第四条) 与现行环境保护法相比,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 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 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 的原则。”可见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进一步强化 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依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 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 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将环境保护融入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第一次被提到与政治、经济 同等的高度上来,意味着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迫在 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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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第五十三条至五十 八条) 新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 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建立了 “黑名单”制度。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众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 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的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