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创新》 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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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创新” 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事关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时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财政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突出从管理流程、制度举措、基础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强化和创新,并结合绩效管理重点从明确绩效目标、组织绩效论证、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全过程的完善和突破,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一、创新收入征管机制,提高精细化组织程度。在财政收入的组织上,楚州财政着力拓宽收入渠道、积极推进信息共享、扎实推进协税护税,将强化收入征管、促进应收尽收落实到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举措上。
一是“五源齐抓”。针对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的结构特点,分门别类地采取针对性的细化措施,围绕税源、费源、利源(国资收益)、资源(土地、空间资源、泊位资源等)、外源(上级补助资金)五大收入渠道,促进财政收入工作组织程度的精细化。近年来,在财税部门联动做好常规性税费收入征管的同时,我们重点拓宽了资源性收入范围,细化完善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收支计划,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权证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使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收益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系统分析政府资源性收入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户外广告资源和停车泊位资源管理改革,明确了政府资源性收入改革的具体步骤、组织形式、分配方式、操作流程等,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增加了政府非税收入;将单纯的土地收益管理提升为土地资源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存量土地资源、应收土地收益、欠缴土地款项等情况,进一步做大了土地收益规模。
二是“协税护税”。针对中小税源面广量大、征管部门力量难以全面覆盖到边的情况,通过工作重心下移、构筑协护税网络,运用政策机制等方法和手段,调动街道社区和
社会力量,促进各类税源财源加快转化为现实收入,提高中小税源的征管意识和成效。财政在协税护税组织过程中,以搜报涉税信息和小税种委托征收为工作重点,实行零星税收税务主管、社会协管、委托代征,做到“抓大不放小、共同促增收”。目前,全区已经建立委托代征工作站27个,个体税收的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地方收入增幅2个百分点以上。
二、创新支出控制方式,注重实践管理新理念。在财政支出的管理上,楚州财政通过实施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支出全口径季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实行全过程信息化、制度化控制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贯穿于财政支出管理的所有重要环节。
一是“绩效管理”。针对以往支出绩效评价“缺失前道、偏重事后”的问题,将“绩效”理念在专项资金管理上先行得到全面落实。实施专项资金的“标杆”体系、预算论证、项目论证、支付程序、支付方式、政策管理、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全链条的绩效管理,使专项资金更“专”,支出成效“可见、可评”成为可能。
二是“内控体系”。针对财政资金流动的所有重要环节,通过内控信息系统对预算安排、指标下达、审核拨付进行全过程、制度化控制。
三是“支出季报”。针对地方财政实行综合预算、支出来源相对多元的特点,对财政重点支出进行全辖区、全来源、全口径支出数据统计分析,以客观反映财政支出的全貌,正确引导支出结构调整,合理保障支出重点,解决了以往预算内支出报表反映不尽全面、考核不尽科学的问题。创造性地建立了财政重点支出季报编报制度,将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支出、债务性支出等全部纳入统计体系,扩大了财政支出管理的范畴,提高了支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三、创新支出指标源头控制机制,加强预算编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基
本公共服务支出是政府的重要任务和职责,也是今后公共财政改革的主要方向。我们要紧紧抓住预算编制这个“龙头”,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机制和规范工作流程,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一)要细化预算编制。要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步伐,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的各项制度。严格预算编报程序,坚持“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不断修改完善部门预算。要严格零基预算编制,合理确定人员、车辆等编制,细化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严格按编制、开支标准核定人员、公用经费。要强化综合预算编制,切实加强单位各项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资金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对差额(定额)供给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标准化的要求,结合单位组织的自有收入状况,合理调整财政供给经费标准。要规范项目支出预算,按照保证重点的原则,依据单位需要,分轻重缓急逐项排序、逐项核定。部门提出或制定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时,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争取主动。
一是要加强部门结余资金统筹使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部门消化累计结余资金的激励约束机制。部门编制和申报下年度预算时,应将净结余资金全部作为该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的首要来源,统筹安排该部门的重点项目支出。区财政在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时,应优先安排使用结余资金,并将结余资金统筹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部门项目预算;对未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净结余,由区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全区的预算安排;对确因正常资金调度、项目实施进度等原因造成的项目结余,应继续留归单位使用。
二是要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要合理配置资产,建议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辆编制的具体管理办法,对部门或单位超编车辆,由政府办无偿调配给未达到车辆配置标准、确需增加公务用车的部门或单位;要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
置办法,对部门和单位闲置的办公设备,由政府办统一调配给办公设备配置不足的单位使用。要加强资产处置管理,处置资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要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加快完善相关机制和指标体系,选择有关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积极推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规范管理办法,努力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编制预算中。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项目经费管理:一是对实列实支项目经费,由各部门、各单位按项目进度、按规定用途申请财政拨付。二是对实列待批项目经费,一年一定,不断调整完善。使用时,由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口径、标准和审批程序,每季度向区政府申报,并按批准的要求,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资金拨付原则上由国库直接支付。三是对支农配套资金使用,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提出方案,报政府分管农业领导和分管财政领导共同研究批准后下拨。执行中如项目要调整的,须经区主要领导研定。四是选择有关重点项目、民生等项目,如交通系统的省返还“六费”转移支付资金、卫生系统改厕资金和“新农保”、“新农合”以及民政系统优抚资金等,试行“盖销制”,并逐步向报账制过渡。五是对部门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按规定、按程序优先使用,如结余经批准冲抵区级预算安排,同时,部门申请,经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分管财政领导签批后,可按项目资金结余5%左右安排该单位经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三)要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一是年度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办理预算追加。预算执行中如遇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预算部门应及时提出追加预算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坚持按照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办理追加预算。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超支,更不能无预算支出。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追加支出的,必须提出追加申请的理由和相关凭据。追加申请报告经分管业务的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