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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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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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使

江西艾弗尔实业有限公司

柜式七氟丙烷(HFC-227ea)自动灭火系统七氟丙烷(HFC-227ea)是替代哈龙系列,最为理想的环保型灭火剂,它以物理方式和化学方式灭火,具有清洁、低毒、良好的绝缘性,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零,且灭火效率高等优点。本公司生产的七氟丙烷(HFC-227ea)自动灭火系统,产品性能符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GB25972-2010)和《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16670-2006)及ISO同类产品标准要求,经(天津)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验合格。该系统可用于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可广泛适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地下工程、海上采油平台,档案馆、珍品库、化学易燃品库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以及其它不宜使用水系统的灭火场所。

一、灭火装置简介

无管网灭火装置又称预制灭火装置,是指将灭火剂贮存装置、管路、喷嘴、压力讯号器、驱动部件等预先组装成套的一种灭火装置。该装置可直接安装在防护区,无需单独设计储瓶间,具有施工、安装简便、工程投资少等特点。

本公司生产的无管网自动灭火装置分柜式灭火装置,适用于单元独立式的全淹没灭火系统,由一套或几套无管网灭火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装置中贮存装置的容积、灭火剂的充装量、喷头的安装型式及启动方式等均可根据工程使用要求进行具体设计。本装置一般与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系统联用,实施对防护区保护,并对防护区发生的火情进行自动报警、自动灭火。

本公司生产的无管网自动灭火装置,产品系列完善、外形美观,并具有安装灵活方便、工作准确可靠、操作维修方便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计算机房、电讯中心、配电房、变压器房、档案室、资料室、贵重物品库、储油间等较小空间的防护区作消防保护。

二、柜式灭火装置

1、概述

柜式灭火装置是将灭火剂贮存装置、管路、喷头、压力讯号器、压力传感器底座(连接压力传感器用)阀驱动器、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等部件组装于储瓶柜内的一种灭火装置。本公司常规产品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与储瓶柜分装,阀驱动器为电磁型阀驱动器,启动电源DC24V 1.2A。

本公司生产的柜式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装置,储瓶柜有单瓶柜和双瓶柜、三瓶组共叁种。柜式灭火装置的结构型式还可根据工程要求作特殊设计,如

型参主要项目

设计对地板层、吊顶层等特殊保护对象实施保护等。

2、工作原理

柜式灭火装置一般与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灭火控制器、紧急启/止按钮、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等消防设备配套使用。当防护区发生火情,感温、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控制器的逻辑分析后,即发出声光复合报警信号,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经过一段延时时间后,发出灭火指令,启动电磁型阀驱动器,开启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值班人员如发现火情后,可按下防护区门外的紧急启动按钮,实施灭火操作;电磁型阀驱动器上还设有手动按钮,紧急情况下还可进行机械应急手动操作灭火。

3、柜式七氟丙烷主要技术参数:

贮存容器容积(L)和

数量外形尺寸(mm)

长X宽X厚

灭火剂最大

充装密度

贮存压

(20℃

最大工

作压力

(50℃

启动电

压/电流

工作温

度范围

GQQ70/2.5 70X1 550×430×1700

≤1120kg/m32.5Mpa

4.2Mp

a

DC24V/

1.8A

0℃-50℃

GQQ90/2.5 90X1 550×430×1800 GQQ120/2.5 120X1 550×430×2000 GQQ150/2.5 150X1 580×500×2000

4、系统动作程序示意图;

5、柜式自动灭火装置外形图

火灾探火灾自动报警

火灾

目视 目视 机械应

电气手

复合报

单一

反馈

施放

阀驱

容连喷头

自动

控制联

故障

5.1单瓶组示意图

三、灭火装置的使用与维护

1、系统安装完毕,应遵照设计内容及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查、试验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才可交付使用。

2、系统应由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3、使用单位应建立系统设备使用技术档案,对使用状况、维修检查与试验作详细记录。

4、每月应对系统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保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全部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控制器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

擦伤、油渍及油漆;

(5)对七氟丙烷灭火剂贮存装置进行内部压力检查,压力表的指针应在正常的范围内。(如装有压力传感器的,仪表显示应与阀体上的压力表显示值一致。)

5、每年应对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内容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防护区外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2)储瓶柜、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灭火剂输送管路与喷嘴的连接、灭火剂输送管路本身的连接应安装牢固;(4)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合格方能继续使用;

(5)各喷嘴孔口,应无杂物堵塞;

(6)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7)手动控制、手动/自动切换、紧急停止操作应正常。

6、每五年对系统和贮存装置、阀件、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包括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动作功能试验等,更换密封件、密封膜片及其他易损件等。

7、系统动作喷射灭火剂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延时时间内撤离现场。灭火完毕后,必须首先启动通风系统,废气排净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废气未排净前,如需进入防护区,则要佩戴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8、灭火系统一经启用后,应由专业维修单位或专业人员对系统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恢复原工作位置,使其工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9、检查、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需要协助解决,使用单位可来人或来电通知我公司。

10、无关人员勿乱摸乱动本灭火装置部件,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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