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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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

2020-2021年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

摘要2020年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还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收官之年。

在此重要时刻,回顾十年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将为下一个十年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提供经验。

2010年以来,“儿童优先”已被纳入国家战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儿童福利与保护的政策,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为突破点的儿童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以设立儿童主任为代表的基层儿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以残障儿童康复服务纳入保障范围为标志的儿童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以覆盖城乡儿童医疗保障为基础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全面铺开;以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为发力点的儿童教育政策体系日益健全。

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完成了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服务保障”的转型升级,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四个方面均进展显著,总体90%指标基本实现预定目标。

同时,我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展望下一个十年,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应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从而使儿童参与和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到加速推进,儿童专业化服务能力得以全面提升,全体儿童获得更全面发展。

报告提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化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的策略:强化儿童人人共享福利与保护的现代化制度理念;推动儿童政策法律体系顶层设计向福利保护现代化转型;建立儿童福利与保护独立预算体系,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县域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成立儿童社工教材与培养体系建设委员会,促进服务专业化;扩大儿童津贴范围至全体儿童,强化家庭支持政策;完善儿童疾病防治保障体系,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儿童早期发展投入,制定儿童托育标准化公共服务文件;应用大数据,提升儿童保护水平。

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成效评估报告

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成效评估报告

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成效评估报告引言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曾实施过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

本文将评估这些政策调整的成效,并分析其对中国的影响。

I. 综述1.1 生育政策调整的背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对中国的人口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然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旧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变得不完全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

1.2 生育政策调整的目标政府调整生育政策的目标是保持人口总量在合理范围内,优化人口结构,解决老龄化问题。

通过调整政策,政府希望实现人口数量逐渐稳定、高质量的人口增长和良好的人口结构。

II. 一胎化政策的放松2.1 控制出生率带来的问题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实行一胎化政策,控制出生率以保持人口增长的合理水平。

然而,这一政策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劳动力缺口的出现。

2.2 政策调整的效果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放宽了一胎化政策,允许更多家庭生育第二胎。

这一政策调整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并提供更多的劳动力资源。

数据显示,放宽政策后,第二胎出生率有所回升,人口结构也得到了优化。

III. 社会支持措施的提升3.1 儿童福利政策的完善为了鼓励家庭生育,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儿童福利的投入和改善。

提供优质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福利,使得家庭更愿意生育孩子。

3.2 妇女权益保障措施的加强政府还加大了对女性权益保障的力度,包括保障女性在职场上的权益、提供更多的产假和育儿假等。

这些措施增强了女性的生育欲望,并改善了女性的生育环境。

IV. 城乡差异的影响4.1 农村地区的生育需求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的生育需求更为迫切。

由于农村地区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和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农村家庭普遍倾向于生育更多的孩子。

4.2 政策差异的调整政府在生育政策调整中考虑到了城乡差异,采取了不同的政策措施。

困境儿童社会保障与福利现状

困境儿童社会保障与福利现状

困境儿童社会保障与福利现状1研究背景资料根据对近几年几篇文献的探究,笔者结语了一些关于特殊困境儿童及社会保障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以便发现这三类特殊儿童目前发展的一个趋势和变化。

1.1农村留守儿童的背景资料全国妇联2008年2月27日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推断,全国农村的留守儿童约为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约4000万人,特别是湖南、河南、安徽、四川、江西等省份留守儿童比例非常高。

后来在2013年5月10日最新公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农村17岁以下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102.55万,加上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并逐年扩大。

1.2孤残儿童的背景资料根据民政部2008年启用的全国孤残儿童信息系统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约71.2万名。

根据民政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我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共收养孤残儿童10万人。

1.3自闭症儿童的背景资料2001年全国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0—6岁精神残疾现患率为0.101%,约有精神残疾儿童10.4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孤独症儿童。

另外,我国政府2006年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建立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以期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服务体系。

2研究现状及原因2.1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生活问题、安全问题、心理问题,教育问题和医疗问题等五个方面。

2.1.1生活问题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孩子身边,绝大部分隔代照料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其主要生活来源以“劳动收入”为主,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补给,极少部分祖父母还会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金。

总体上来说,这些儿童的祖父母面临着沉重的生活负担和压力,导致留守儿童出现生活困难的问题。

中国儿童福利制度

中国儿童福利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篇一: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xx本研究主要成员:王振耀、尚晓援、高华俊、徐佳、曹意文、朱照南报告主要执笔人:尚晓援本报告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共同对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的系统跟进与评估,并于20xx年度“儿童福利活动周”正式发布。

本报告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特此致谢!我们非常欢迎来自您的任何形式的评论和建议。

与本报告有关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20xx年,中国gdp实现397983亿元,较20xx年增长10.3%,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突破4000美元,中等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稳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自1998年以来其首次超过城市,国家财政收入、外汇储备、粮食产量和工业生产值等均取得不同程度的快速增长,国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儿童福利事业在良好的经济形势下迎来了新的进展与突破,20xx年中国第一项儿童福利津贴制度正式确立,标志着我国在儿童福利理念和认识上的重要转变,政府第一次面向全体孤儿承担起养育的主要经济责任,对民生方面的重视和投入进一步增加。

中国儿童福利服务至此开始了在四大方面的重要转型,主要表现在:儿童福利的理念转变、服务对象范围扩大、服务项目增加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转型。

本报告分别以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儿童养育和照料、儿童医疗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儿童教育福利、儿童保护以及非政府儿童福利组织参与等七大方面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中央与地方层面的政策与实践举措,对20xx年度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总体形势进行分析与判断。

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在取得进展与突破的同时,仍然面临三大挑战:第一,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与长期存在的贫富差距,青少年人口比重降低与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环境与资源限制对粗放式发展模式的终结,共同构成了我国未来发展社会福利制度的宏观挑战。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解读》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解读》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家庭保护
·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 境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 不能打孩子 ,对孩子要绝对尊重 。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 儿的行为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
· 第十五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 人监护职责的 ,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学校保护
·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实施素质 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 ,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关心 、爱护学生 ,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应当耐 心教育、帮助 ,不得歧视 ,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 未成年学生。
·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 ,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 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 康的校舍和其它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 实践等集体活动 ,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 防止 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解读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
一、国际公约、条例
· 联合国机构 、国际组织和国际NGO的公约、 宣言 、法律条文 、政策声明等。
· 国际视野。 · 基本原则。 · 最低标准。
· 强制力 、约束力较弱。 · 本国实施性和适用性问题突出。
《儿童权利公约》
· 1989年11月20日 ,联合国大会就《儿童权利公约》 中的上 述一系列承诺达成了一致意见 , 自此已有193个国家批准了 《公约》 。这是有史以来得到最广泛接受的国际人权条约 , 中国1990年8月签署。

民政部关于201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情况的通报

民政部关于201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情况的通报

民政部关于201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3.06.25•【文号】民函[2013]210号•【施行日期】2013.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关于201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情况的通报(民函〔2013〕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单位:为推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我部于2012年7月份发布了《民政部2013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民函〔2012〕219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

来自民政系统、社会各界报送论文近2000篇,经评审,共评出获奖论文133篇,其中一等奖15篇、二等奖35篇、三等奖40篇、优秀奖43篇(获奖名单见附件)。

授予江苏省民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安徽省民政厅、河北省民政厅、山西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甘肃省民政厅、天津市民政局“2013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奖”。

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研讨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推进民政工作创新,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开拓新思路、新对策,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2013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论文及组织奖名单民政部2013年6月25日附件:201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奖论文及组织奖名单一等奖(15篇)1.城乡一体化视角下江苏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评价标准研究江苏省民政厅侯学元2.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河北省民政厅古怀璞张岭泉高坤马昕赵宁李抬一3.广东省慈善事业立法所涉主要问题研究广东省民政厅刘洪4.构建浙江现代大民政浙江省民政厅尚清5.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路径和方法安徽省民政厅吴旭军濮宜平许静静6.流浪未成年人深度救助机制研究重庆市民政局刘涛张维仑傅金国李敏之周万利谢开天7.推进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的探索与实践黑龙江省民政厅杨喜军8.关于充分发挥民政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基础作用的思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莫涓9.特大城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研究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室10.新公共服务视角下社区参与研究华中师范大学李雪萍11.民政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中国计量学院冀瑜洪生伟姚帅张莹蒋建平刘瑾12.山西省城乡贫困家庭生活状况的分析报告山西省民政厅游炜薛宝林徐皓蓬13.社区建设社会动员机制研究福建省民政厅周瑛李锋华14.现代公共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孙树仁徐莉15.民间社会福利机构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市心语志愿者协会吉林大学高春兰班娟于海波苏海燕杨湘婷二等奖(35篇)1.社区服务“自组织”供给系统研究--以深圳、香港为例暨南大学代明祖玉琴方啓良袁沙沙刘俊杰曹利红殷仪金程磊杨夢珊陈罗俊2.浙江省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保障机制研究浙江省民政厅苏长聪王先益戴晓青黄元龙胡长恩沈堂彪陈坤何文炯李冬梅孙正成3.“城乡链合”:农村社区现代化的理论构想与实践中共杭州市委党校郎晓波4.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的探索与实践青岛市民政局姜军建韩同央乔先华喻恒5.河北省社会工作评估体系建设研究河北大学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民政局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社区办林顺利张岭泉郝亚飞李旸臧保林黄利红王晶晶6.跨部门的民政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玉林市民政局韩元利白光强7.关于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生活状况及社会救助适应性政策的调查研究--以吉林省为例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工业办公室吉林大学王桂敏张伟沈建明王洪武崔艳丽李雨阳8.涉台婚姻高离婚率:问题、成因与对策江苏省民政厅钮学兴王龙佳梦洁9.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研究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北方民族大学杜正彬方仲权李艳军10.信息技术条件下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福建省民政厅福建师范大学邱玮吴宏洛滕容许艺妍许荣伟任建屏吴键辉余新仁1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基层政权建设研究贵州省民政厅丁治学王兴骥高刚周芳苓赵卫东古丽亚12.陕西农村养老问题调查与思考陕西省民政厅郭伯权陈军13.完善新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机制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托乎提?亚克夫14.基层治理视角下海南城市社区能力建设海南省民政厅苗建中雷婷15.关于做好新时期河南民政工作的调研与思考河南省民政厅冯昕梁浩国宋梅芳胡启明16.内蒙古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问题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财经大学兰恩华安俊美17.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天津市民政局曲孝丽18.强化社区建设助力社会管理湖北省民政厅彭军19.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湖南省民政厅段林毅20.社会工作者就业准入制度研究深圳大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徐道稳邹文开21.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研究江西省民政厅钟起茂李小荣聂焱22.日本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立法及其借鉴北京理工大学韩君玲23.广西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广西北海市民政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东兴证劵研究所复旦大学《财贸经济》编辑部曹茉莉刘迎秋刘剑雄薛白姚宇孟宪威24.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研究华北电力大学夏珑秦伟江沈长月武霞石兵营曹丽媛马会议杨永惠25.社会工作介入城市拆迁安置社区服务的研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杨婕娱史铁尔刘战旗蒋国庆吴丽月罗祖红26.美国志愿者权益保障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何振锋赵学慧王川妹27.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机制与领导者危机管理能力建设探析江西省民政厅刘立松吴继波邱伟28.我国残疾儿童辅具配置初探与对策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张晓玉胡新永忻军张颖王凯旋29.社会管理标准化有关问题初探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马俊达王延洲30.有信仰的资本--闽籍企业家慈善捐赠行为的研究福州大学福建省民政厅甘满堂滕容姜莹31.科学推进上海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研究上海市民政局课题组32.慈善信息公开与运行方式改革研究浙江大学嘉兴市民政局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高艳东黄丽陈卫东李静怡33.推动县域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34.论我国社会救助权利主体的范围武汉理工大学何平35.城市化进程中草根农民工NGO的角色定位、行动逻辑及能力建设研究--以杭州“草根之家”社团为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胡洪彬三等奖(40篇)1.广东社会建设中民政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广东省民政厅叶秀仁2.社会救助与社会服务相互关系研究广东省民政厅骆招群3.社会服务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改革创新研究广东省民政厅陈桂光4.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后管理服务方式转变研究广东省民政厅王长胜5.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研究广东省民政厅饶美奕6.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广东省民政厅林惜文7.新型城镇化中民政事业功能及其结构革新安徽省民政厅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吴旭军汪兴福阚家安8.着力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大双拥新格局安徽省民政厅叶如强宋仁贵水心恒9.如何实现城乡社区的精细化服务和扁平化管理安徽省民政厅孙邦平朱邦霖陈帅南10.安徽省民政事业费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分析安徽省民政厅谢兵王华11.河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研究河南省民政厅黄亚林张渊刘敏顾举超杨旭升12.河南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存状况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河南省民政厅孟超许明成董辉张贵山13.关于河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河南省民政厅张克强李怀建李鹏涛14.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准确定位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实施--关于河南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河南省民政厅董颍生韩禄旭汤世强王倩15.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与监督管理问题研究河南省民政厅李长训马文昭石爱平张岩王玉兰张伟16.自治州行政体制改革研究贵州省民政厅杨春兴潘科张雄声17.可持续发展与贵州山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贵州省民政厅刘忠平李宇均郭勇任飞18.生态文明与殡葬文化的传承研究天津市民政局赵德勤王光华19.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调查报告天津市民政局金海龙郑燕翔赵治国20.现代社会工作服务民族地区之我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冯志21.东部、中部、西部社会工作发展模式研究黑龙江省民政厅吴小平22.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的理论分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王婴柴瑞章周世强23.吉林省社会组织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吉林省民政厅刘毓东于明张驰于轶群朱伟东24.海南省敬老院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海南省民政厅倪陈兴雷敏25.改革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自治体系广东省民政厅王先胜26.社会组织的经济法主体地位探究江苏省民政厅黄丹敏27.基于DEA的行业协会绩效评价与对策研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李科28.社会养老服务准入与监管制度的研究民政部培训中心杨宝祥29.法治视野下的民政行政程序建设问题研究山东省民政厅李茂荣刘兵30.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践探索与困境研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南京大学沈新华何立军罗新录31.社会建设视野下流动人口同乡组织的监管与引导浙江省湖州市民政局谢银根李春锋孙建康32.基于多元主体的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研究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民政厅朱有明杨金石嵇新浩刘洪双33.社会管理创新视阈下的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机制研究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戴香智蒋晓明34.我国重度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研究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邹学银刘泳斯李玉玲鄢勇兵35.我国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研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王晓玫崔杰王云斌李倩一章林万俊杰王楠赵莲宋川36.地名文化建设效能研究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民政局李亚军37.农村空心化下的社区建设创新渤海大学锦州市民政局张丽凤吕赞陶兴发穆笑飞38.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协同机制广西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吴显华欧阳凤莲黄晓瑞39.社会转型视阈下我国农村老年福利制度的重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海军40.西安境内农民工社会政治心态和生活期盼研究长安大学西安财经学院王慰XXX 田萱优秀奖(43篇)1.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中的问题与对策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研究所梁维平何棣华2.浙江省城乡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供给研究浙江外国语学院董红亚黄元龙徐善清朱霜洁颜佳伟3.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浙江财经学院邵培樟韩娟4.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探析--以浙江为例浙江省社会组织促进会梁星心李崇义高志涛5.正确引导彩民购彩行为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王佛生程玉华6.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研究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民政厅课题组7.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考评办法研究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市民政局邵祥东肖长旭王晓莉秦芳王鑫焦丹王婷婷8.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研究河北经贸大学戴溥之韩素卿9.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监管制度研究--基于双阶理论与法经济学视角的分析东南大学胡朝阳10. 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农民工城市化的影响因素及路径研究桂林理工大学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曾鹏蒙永亨章昌平文明礼杨莎莎11. 中小城市社区自组织发展态势、影响因素与培育对策--基于湖南3市58个社区民间组织的实证分析湘南学院卢爱国曾凡丽汪琴卢志文邹彬彬12. 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功能研究重庆理工大学贾霄锋张艳丽许营13.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影响因素的解析结构模型研究山东科技大学李洪伟陈治帆牛娜娜王俐14. 推进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刘宏何霞萍15.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探索性研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杨根来张柳清孙钰林16. 切实履行民政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四川省邛崃市民政局王育德17. 军休社会工作的探讨徐州市军休一所杨文群18. 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党校)黄建19. 婚前教育对当前婚姻家庭建设的影响研究与对策江西省民政厅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婚姻家庭协会刘国星戴烽黄文琴刘学平20. 北京市养老机构发展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市民政局徐晓玲孟钧李邵纯魏小彪王芙柴瑞章21. 农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建设研究潍坊科技学院葛晓军杨专志刘贞民郭爽庞春恩李晓勇刘金萍李铮于顺霞庄欠霞22. 论中国自然灾害救助金的存与废江苏师范大学闫瑞波23. 基层治理中的治理资源变迁--基于鄂西南河村的黑地分析华中农业大学狄金华钟涨宝24. 增强社会协同,扩大公众参与,构建“空心村”社区建设新机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农学院云浮市社工委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赵康苟天来陈之经廖祖君李旭卢磊25. 在社区建设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江苏省委党校江苏南通市委党校王金水陈朋26. 社会工作视角下的收养能力评估体系建设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李林子27. 关于安徽省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安徽省民政厅陈超英张文达28. 城镇化进程中江西省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创新研究江西省民政厅张玮明29. 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与城市基层共同体的重构--社会学视野下社区建设的“中国经验”北京科技大学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彭莉莉黄家亮30. 深化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研究福州市社区办尤典真陈梓强谭倩倩31. 浅析福州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和建设措施福建省福州市民政局高榕锌32. 常灾贫困地区农民生计策略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研究所黎伟陆炳强33. 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培养策略研究四川省成都市民政局人事处34.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机制研究--以宁波市为例宁波市民政局周根强卢婉君周志华35. 贫困地区农村养老模式初探--以山西省平陆县为例山西省平陆县民政局张效伟杨引鸿吉林36. 富国强军视角下的优抚保障研究--以广西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研究所班秀萍37. 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河南省安阳市民政局胡光镜38. 长春市农村社区建设研究报告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课题组39. 民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研究--以山西省大同市为例山西省大同市民政局余志甫周磊范俊40. 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趋势与机制创新研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局罗时春41. 云南省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报告云南省民政厅李国材姜莉库相清42. 创新理念锤炼作风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安徽省黄山市民政局朱学军43. 农村福彩: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选择--以河南省南阳市为例河南省南阳市民政局王琴2013年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奖1. 江苏省民政厅2. 广东省民政厅3. 安徽省民政厅4. 河北省民政厅5. 山西省民政厅6. 浙江省民政厅7.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8. 甘肃省民政厅9. 天津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民政部办公厅2013年6月26日印发。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引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福利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改善儿童福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本报告将首先介绍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的发展历程,然后对现行政策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一、发展历程1. 20世纪初至改革开放前在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经济条件落后,儿童福利问题突出。

此时,国家对儿童福利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教育方面,制定了义务教育法,确保每个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然而,这个周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极为困难的时期,很多儿童处于贫困、失学和被遗弃的状态。

社会的救助主要依靠慈善机构和私人捐助。

2. 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法》首次确立了儿童的权益保护机制,并强调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权益。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条例》,明确规定了国家在儿童福利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医疗等福利待遇。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儿童福利政策进一步加强。

2001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目标,并明确提出降低儿童贫困率、改善教育和卫生服务等具体措施。

二、现行政策评估1. 教育政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教育,逐步完善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政策使得大部分儿童能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大幅提高了儿童受教育的机会。

然而,在农村地区和一些边远地区,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导致贫困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均衡。

同时,对于残疾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教育支持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医疗保健政策中国政府实行了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了大部分儿童的医疗需求。

此外,中国还出台了一系列儿童保健政策,包括儿童免疫、营养、健康等方面的政策。

然而,一些贫困家庭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仍然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儿童医疗资源的不平衡分配问题。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妇联课题组(2013年5月)为及时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掌握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12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课题组,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1、研究目标: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二是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对象界定:本文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

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

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段成荣教授等承担,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长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

定性研究由全国妇联特聘专家王梦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湖南农业大学高志强教授等承担,主要通过文献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客观分析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总体现状(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1、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总体规模扩大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

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 2011本研究主要成员:王振耀、尚晓援、高华俊、徐佳、曹意文、朱照南报告主要执笔人:尚晓援本报告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共同对中国儿童福利政策的系统跟进与评估,并于2011年度“儿童福利活动周”正式发布。

本报告获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特此致谢!我们非常欢迎来自您的任何形式的评论和建议。

与本报告有关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2010年,中国GDP实现397983亿元,较2009年增长10.3%,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突破4000美元,中等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稳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自1998年以来其首次超过城市,国家财政收入、外汇储备、粮食产量和工业生产值等均取得不同程度的快速增长,国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儿童福利事业在良好的经济形势下迎来了新的进展与突破,2010年中国第一项儿童福利津贴制度正式确立,标志着我国在儿童福利理念和认识上的重要转变,政府第一次面向全体孤儿承担起养育的主要经济责任,对民生方面的重视和投入进一步增加。

中国儿童福利服务至此开始了在四大方面的重要转型,主要表现在:儿童福利的理念转变、服务对象范围扩大、服务项目增加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转型。

本报告分别以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儿童养育和照料、儿童医疗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儿童教育福利、儿童保护以及非政府儿童福利组织参与等七大方面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中央与地方层面的政策与实践举措,对2010年度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总体形势进行分析与判断。

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在取得进展与突破的同时,仍然面临三大挑战:第一,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与长期存在的贫富差距,青少年人口比重降低与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环境与资源限制对粗放式发展模式的终结,共同构成了我国未来发展社会福利制度的宏观挑战。

从积累人力资本的角度出发,中国构建与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必须从儿童福利开始。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儿童福利调研报告

儿童福利调研报告

儿童福利调研报告儿童福利是指社会各界为了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政策。

儿童福利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保护权和参与权。

本调研报告主要以中国儿童福利状况为研究对象,旨在了解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儿童福利的现状在中国,目前儿童福利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首先,部分地区的儿童福利设施不足,有限的资源无法满足庞大的儿童群体的需求。

其次,儿童福利工作的权责不清,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再次,儿童福利的财政投入不足,政府对儿童福利的投入相对较低。

最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福利措施存在差异,一些贫困地区的儿童享受的福利待遇较少。

二、儿童福利的问题在中国的儿童福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儿童福利政策的完善和法律的规范性;一些地区的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滞后,不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需求;一些儿童福利机构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提供质量较高的儿童保育服务;儿童福利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儿童福利待遇差异较大等。

三、改善儿童福利的措施为了改善中国的儿童福利状况,需要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加大儿童福利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儿童福利资源的供给。

其次,完善儿童福利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同时,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加强儿童福利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儿童福利工作的专业水平。

最后,加大对贫困地区儿童福利的投入,减少城乡差距,保证儿童福利待遇的平等和公正。

四、结论儿童福利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

而中国的儿童福利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改善儿童福利状况,我们应该加强儿童福利设施的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法律法规,提高儿童福利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对贫困地区儿童福利的投入。

只有如此,才能够保障儿童的正常成长和健康发展,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及流程、接收安置、养育服务、医疗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服务质量指标及服务质量考核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的专业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10—2013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1999]第14号《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1999]第15号《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14]第54号《关于社会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发[2003]112号《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发[2015]15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举办的,为依法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提供收留抚养服务的机构。

3.2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3.3类家庭是指在儿童福利机构内部建造单元式居所,营造类似于家庭的环境和氛围,招募符合条件的夫妻,为儿童提供家庭式养育的安置方式,又称“模拟家庭”。

3.4跟踪服务是指在儿童安置服务完成后,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回访的方式,对安置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

4 服务内容及流程儿童福利机构应开展接收安置、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以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的各项权益。

服务流程见附录A。

5 接收安置5.1人员要求5.1.1从事接收安置服务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过专业系统的社工专业培训,并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

5.1.2根据儿童数量配备相应社工。

5.2服务过程5.2.1接收5.2.1.1接收对象:弃婴、孤儿、打拐解救儿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困境儿童。

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2020

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2020

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报告2020
2020年,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的重点是推进“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完善儿童福利和保护体系,加强危险品品质安全管理,打击校园欺凌和虐待等儿童权益侵害行为。

首先,为了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国政府推出“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建立起全国性的网络医院和儿科专家咨询系统,并加强儿童营养、心理健康和运动指导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工作。

其次,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儿童福利和保护体系的投入,加强了儿童收养、寄养和监护等方面的监管,促进了孤残儿童的社会保障和教育保障,尤其是对贫困地区的儿童提供了更多的金融援助、营养补助、教育支持等服务。

第三,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加强危险品品质安全管理,包括建立更为严密的产品质量监察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技术和监测力度,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儿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后,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校园欺凌和虐待等儿童权益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更为完善的举报和投诉机制,加强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提高了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保障儿童权益和创造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总的来看,中国政府在儿童福利和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仍然需要加
大力度加强监管和执法,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儿童权益和健康成长。

2013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13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13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为全面反映《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落实情况,维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2013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监测,结果如下: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儿童健康状况1.儿童低体重发生率明显下降。

2013年,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44%,低于《纲要》目标1.56个百分点。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为1.37%,低于《纲要》目标3.63个百分点,上述两项指标均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1%,分别比2010年提高7. 5个和7.6个百分点。

2.母乳喂养率继续提高。

卫生部门持续开展的儿童保健监测结果显示,201 3年,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75.3%,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92%,继续下降。

3.儿童疾病预防得到普及。

儿童计划免疫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麻疹、乙肝、甲肝、乙脑和流脑疫苗的接种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3年平均接种率在99.5%以上,疫苗接种率在201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

4.儿童生存状况得到更好保障。

2013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0‰,分别比2010年下降3.6个和4.4个千分点,两项指标均首次实现了《纲要》目标。

2013年,全国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为19.02 /10万,比2010年下降3.39个十万分点。

(二)儿童教育状况1.学前教育迅速发展。

2013年,全国共有学前教育学校19.9万所,专任教师166.3万人,在校学生数3894.7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长32.0%、45.4%和3 0.8%。

2013年,全国城市公办幼儿园有1.5万所,比2010年增长57.8%,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67.5%,比2010年提高10.9个百分点,持续接近《纲要》目标。

了解儿童福利法

了解儿童福利法

了解儿童福利法引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障儿童的权益和福利是社会的重要责任。

为此,我国于1992年颁布了儿童福利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教育权益和家庭环境等方面的权益。

本文将对儿童福利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法律。

一、法律的适用范围儿童福利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儿童保护工作,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和城市儿童。

该法律对于0-18岁的儿童保护工作具有普遍适用性,确保了所有儿童都能享受到平等的福利待遇。

二、儿童权益的保护1. 生存权与发展权:儿童福利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发展条件,保证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这包括提供健康的饮食与住房条件,确保儿童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和良好的教育环境。

2. 保护权与关爱权:法律规定,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对于受到虐待、遗弃、剥削或其他形式伤害的儿童,国家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对孤儿、残疾儿童和流浪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关爱和保障措施。

3. 参与权与表达权:儿童福利法还鼓励儿童参与社会生活和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于具备判断能力的儿童,法律尊重他们的意愿和偏好,并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权。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监护人、教育机构等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和义务。

三、儿童福利服务的提供1. 儿童保健:儿童福利法要求国家提供全面的儿童保健服务,包括提供预防接种、儿童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2. 教育服务:为了保障儿童的教育权益,儿童福利法规定国家应当提供义务教育,促进儿童接受平等的、高质量的教育。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对特殊需求儿童的教育保障,为他们提供适宜的教育资源。

3. 福利保障:儿童福利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提供经济援助、孤儿救助、残疾儿童康复等服务,确保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 儿童社会服务:法律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为儿童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和丰富的社会活动。

(2011)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

(2011)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加快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儿童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2.2‰、39.7‰下降到13.1‰、16.4‰,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0/10万下降到30.0/10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

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56.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和82.5%。

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

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儿童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普及率偏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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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3
摘要
2012年,随着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社会舆论的密切关注,中国儿童福利事业
在政府的积极响应和民间公益的快速推动下,迎来了从制度反思到政策进步、
从巩固困境儿童福利向普惠型儿童福利迈进的新时期。

回顾总结2012年以来儿童福利政策的发展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的轨迹,呈现出如下几个特征:儿童福利津贴向普惠型发展,中央财政安排孤儿基
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4.3亿元,惠及全国61.6万孤儿,并逐步向事实无人抚
养等困境儿童延伸;普惠型的专项补贴制度进一步深化,27个省市落实启动学
前教育资助制度,农村义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成680个国家试点地区的实施
工作;一系列儿童权利受侵害的事件引发儿童福利制度反思并推动政策进步,
促成了幼儿园师资规范、校车安全、收养制度等领域政府的积极行动和有效回应;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儿童公益专业化发展,2012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儿童
类服务项目102个,项目资金5700万元。

作为一个拥有3亿18岁以下少年儿童的国家,中国正在实施新的面向未来十年的儿童发展纲要,致力于让全体儿童享受更多福祉。

“儿童优先”的原则决定,实现“儿童梦”是实现“中国梦”不可缺少的部分。

没有“儿童梦”的实现,
就不足以托起全体人民的“中国梦”。

鉴于中国的儿童福利水平已经严重落后
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儿童福利国家战略刻不容缓。

为此,我们建议:——系统设计新型儿童福利体系的框架,强调儿童养育责任从家庭向国家的转移,更加尊重儿童自身权利,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和对困境儿童的津贴保障,确
保困境儿童有更公平的机会实现其梦想,并依次推进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服务保障,最终达致面向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的福利体系。

——明确制定《儿童福利条例》的目标定位,填补儿童福利立法空缺,将现有
儿童福利政策系统化,以儿童福利推动儿童保护,强调儿童福利政府主管部门
的统合性职能,建立保证儿童福利政策顺利实施的组织体系。

——推动儿童服务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建设,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模
和范围,大力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儿童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努
力提升儿童服务组织的公信力建设。

——建立儿童及家庭的全社会支持系统,实行开放透明的社会管理体制,明确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的政策,打通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的通道,
使之真正成为全民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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