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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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客运车辆、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事故预防工作的经验做法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

(一)、坚持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长期坚持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抓住重点时段,结合本县实际专项整治重点紧紧围绕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段、城镇圩日赶集时段、节假日时段、景区高峰期时段等重点时段开展;二是抓住重点路段,结合本地地形和路网结构,科学合理地选择新老城区交接口、城乡交接处、圩镇入口等重点路段为整治阵地;三是抓住重点违法行为,主要针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如超速、超员、酒后驾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采取到中小学校、厂矿企业、机关单位摆放交通安全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设事故车辆展点、上交通安全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等方式,向群众、学生、工人、干部职工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并对前来大队办理驾驶证、车辆年审等相关业务的摩托车驾驶人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三)、严把驾驶员考试关和车辆年审关。严格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对驾驶员的严格培训,确保每一位驾驶员撑握安全行驶的基本知识,严格考试制度坚决杜绝舞弊和代考现象;严格把好车辆检测关,认真勘验每一辆车,坚决做到上线检测等。

(四)、加大摩托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队结合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摩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牌、无证、未年审、无保险等的摩托车一律扣留,由大队违法处理室统一从严处理,未办证挂牌的必须办证挂牌、车辆未审全部补审、未参加保险的强制保险、该报废的坚决强制报废。

(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党委政府发文,要求全县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的干部职工文明参与交通,做到驾驶摩车不超员、不超速、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不坐超员车,不酒后驾车等起到带头示范的作用。同时向党委政府建议,发展农村客运交通发展,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消除摩托车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二、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

(一)、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源头管理。大队明确车管科为客运企业的挂点管理单位,每年车科民警都会同安监、交通部门联合对我县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客运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及时、全面掌握车辆安全运行状态。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每年春运前,大队都会与客运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大队在坚持落实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是每年不定期会同县交通局、安监局深入客运企业对每台客运车辆安装GPS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客运车辆系统应用到位。二是每年都将对客运企

业所有驾驶人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对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违法记分满12分、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和3年内发生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摸排汇总,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客运企业。

(二)、实行客运车辆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每位民警对所挂靠的客车车主及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每半月利用信息平台查询一次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要求在车辆到达检验期和驾驶人需参加年度体检期前一个月对其进行提醒,对有违法记录和扣分情况的及时告知并督促其处理整改,对所监管的车辆和驾驶人发生变化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并对新变化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管理。要求民警对所挂靠的客运企业、车主、驾驶人定期联系,要求每半月对所挂靠的驾驶员进行一次交流,可通过面对面谈话、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示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载客等行为的发生,要求在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发生变化时适时做出提醒,谈话内容和提醒内容要做好记录。

(三)、落实抄告转递制度。每半个月对我县客运车辆、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询,并将违法情况抄告车辆所属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

三、校车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验

(一)、严格源头管理。大队主动会同交通局和教体局,对中小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根据

教体局和各中小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校车档案,进一步完善汇总,纳入管理系统,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对校车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驾驶人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满12分的责令停驶和驾驶车辆;针对当地学生上放学交通问题,大队积极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学生上放学交通问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后顾之忧。

(二)、加强路面管控。一是扎实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对各中小学校全部施划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大队对学校周围道路进行实地考察,对需要设立信号灯的提出设置意见,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迅速设置,确保学生通行安全;二是在学校周围设立限速行驶、禁鸣标志,在学校周边路口施划人行横道线和安全提示,提醒过往司机注意禁鸣喇叭并减速慢行,为师生提供安静的教学环境,对需要的路段设置减速装置,确保学生过街安全;三是在学生接送车通行时段和路段加大管控力度,根据不同时段人车流量大小的差异,合理调配警力,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要安排专门警力在校门口设立固定执勤岗点,及时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行驶等违法行为,对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无外观标识或校车标牌的,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与交通运管部门积极沟通,责令其停止运营,并要求其按校车类型喷涂外观标识或补办校车标牌,同时通报教育行政

部门。

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杜绝说情。为彰显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树立执法权威,要求从大队领导到全体民警不得为任何人说情开脱,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二)、建立建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台帐。每个月开展一次对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指导事故预防工作。

(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要求民警引入“零容忍”理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决不轻易放过;强化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大队要求将查扣的违法车辆,一律上报大队,由违法处理室严格按照处罚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罚,使处罚率达到了100%。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协管网络。各镇人民政府大力推广“镇-村-组”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模式。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村民小组长为交通安全信息员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构。

(二)是各镇人民政府积极行动起来,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协调作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责任制,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安监、中小学校以及站(股、所)和村两委会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当前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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